要为我们信奉的宗教辩白。世人说我们信“魔”教,鄙夷我教教义,甚至有人传言我们淫乱败德。事实上我们是最严守礼法的人,我们的教规比世俗道德规范更严格。我们尊重婚礼,比世人更甚。而且我教给女人在婚姻里的地位,比任何宗教更高。世界上没有一个宗教主张“永婚”,即由有一种神圣婚仪所撮合的夫妻关系,能超越时空,存到永恒,让女人永为男人的眷属,今生如是,永世一样。
永婚并非般世俗的婚礼,是教内神圣的礼仪,由本教教长祭司认可,并在庄严的圣殿里祝圣。一般人伦关系,死了就终结,只有永恒的婚仪不变。天父的孩子,在荣耀的国度里,不分阶级、辈份。
但是,只有一种关系和名份可延续下去,就是由教祖先知所默示,在圣殿里缔结的婚姻。
他们将在永世里复生,永为夫妻,不住做爱,生儿育女,永无穷尽。
儿子和母亲,父亲和女儿缔结永婚,据本教教义,并无不可。只要他们彼此相爱,信守永恒婚约,都为天父喜悦,并受教友祝福。
教会其实鼓励信徒追查家谱,教内兄弟可以和祖上未曾行过永恒婚仪的女性冥婚,成为他们成为亲属永恒的眷属,灵魂能藉以荣升天界。在教内微末的我,是少数与儿子在生前,结成夫妇的人。我和儿子的婚礼,是教内当时是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教会的大祭司,隆而重之,在圣殿内秘密的仪式中,把我俩永恒地结连在一起,并嘉奖我们的勇气。大祭司说,在进升天界的道路上,我们是先行者。
世俗的法律禁止多重婚姻,将近亲结合视为淫邪和罪恶,但教祖曾娶了三十个妻子。妻妾群中,有些是姊妹,有些是母女,共事一夫,相安无事。有些先贤曾遵教规,与继母、同胞姊妹、姑母,婶母,缔结永恒的婚姻。他们的婚姻也是美满的,是我们的典范。今天,为了避免世俗人干预,寡居了的母亲,纵使极需要儿子的照顾和爱情,鲜有儿子敢承担义务,娶母为妻。
当然,永恒的婚姻与肉体的结合是两件事。冥婚的夫妇,阴阳阻隔,不能性交。所以夫妻的关系是名义上的,要到永世相会时,才可以圆房。
如果相方都在生,而且仍有性欲的话,永婚的近亲可否有性生活呢?当然可以,丈夫就是丈夫。无论他是谁,如果要求和妻子在肉体上有亲密的关系,甚至期待藉肉体的结合,生养儿女,是他应有的权利,并且合乎天父向教祖先知启示的旨意。这是我对我教教义的理解。
登上祭坛,我们母子盟誓,彼此相爱。步下红毯,进入新房,我们母子分享性爱的欢愉,互作委身的明证。按教例,我们是正式的夫妇。儿子声明纳我为正室,因为从前多有多重婚姻的习惯。从此,我亦妻亦母的与儿子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