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釉昨夜醉酒后,第二日睡到日上三竿才醒,醒来人还很迷糊,揉着太阳穴下地穿鞋。『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gmail.com 』
推开窗透气,一侧头,就看见了插在细颈瓷瓶里的两枝桂花,隐秘的喜悦从心底泛出来,她俯下身轻轻得嗅了嗅。
秋意渐浓,风也越加寒凉浸骨,肌肤上起了细密的鸡皮疙瘩,她抱着胳膊自言自语,“今天怎么睡了这么久……咦,昨天怎么没换衣裳就睡了。”
身上还穿着昨天那一身鹅黄束裙,凌云釉觉得哪里不对,对,她昨晚是帮徐飞白求情去了,结果徐那厮摆了她一道,墨昀看起来很生气,她紧张之下把酒壶里的酒喝光了,之后……之后……脸颊隐隐发烫,她抬手捂住,幽幽呼了口气。
半晌,将手从脸颊上移开,望向两枝桂花,情不自禁微微笑了。
距离重阳节还剩十天,重阳那天枭阁会举办一场夜宴。
凌云釉打算去烟雨堂找卞松月,怕撞上阳平,她去徐飞白院子里偷了一套男装换上,七幽若里栾秋虽为女子,却酷爱男装打扮,枭阁里也不少女扮男装的杀手,所以也不怕变了装会引人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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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昔在白晋的暖阁里喝完一壶茶出来,穿过烟雨阁的游廊,见一身紫衫的卞松月迎面走来,她记得白晋第一次将这个容色惊人的少女领到大家面前时,她穿得还是一袭红衣,在那之后,她的衣饰色泽仍然明艳惹眼,却再未着过红衣。
明昔垂首看见自己石榴红的裙摆,心想这烟雨堂里可容不下两个喜着红衣的女人,还好,那姑娘不是。
“明昔姐姐”,卞松月乖巧地唤了一声。
明昔微微笑道,“是去见堂主吗?我才从暖阁出来,堂主这会儿正与池长青说事。”
“我不是来见堂主的,我是特地来见明昔姐姐的。”卞松月垂下羽扇似的眼睫,又向明昔多走了一步。
“找我的?”明昔可不记得除了偶尔碰见互相点头之外,与她还有更深的交情。
卞松月从袖口中取出一个叠得四四方方的纸条,明昔心下起了防备,但料她不敢在烟雨堂内暗算自己,接过来打开,上面只有七个字:重阳夜,下山密道。
“这是什么?”
卞松月答道,“方才路过扶风院时,见到一个妖里妖气的女人将这个纸条埋在了院门外的合欢树下,也不知道是不是明昔姐姐认识的人,想了想,还是把这个拿给你最合适。”
扶风院是明昔的寝院,门口也确实种有一棵金合欢。
明昔唇畔笑意渐冷,“你我素无交情,我若是你,看见了就当没看见,免得好心办了坏事,惹出祸端。”
卞松月无惊无惧,表情极为平静,“这张纸条是什么意思,松月并不好,姐姐也不用防备我,我只是念在入堂以来明昔姐姐是唯一一个对我没有敌意的女人,所以才将纸条挖了出来,若是姐姐觉得我做得不对,希望你念在我入堂时间还短,不要往心里去。”
明昔收好纸条,笑着道,“如果真是如此,那就多谢你了。”
明昔走后,卞松月从腰间摸出一只草蝴蝶,“哎呀!刚刚忘了给她了。”
午饭时分,扶风院的暖阁里弥漫着鸡汤的浓香,除了一道白果炖鸡,还有一盘油爆双脆、一盘松鼠鳜鱼、再加一盘开胃的香脆三丝,就是午饭全部的菜色了。
梁阿在一旁烫酒,他的手生得好看,手指匀称细长,像是一双抚琴弄墨的手。长期练字的人食指里侧会被毛笔磨出薄茧,可他的茧却长在拇指内侧,由于长期被困于扶风院,梁阿的皮肤十分白皙,所以拇指上的厚茧特别明显。
明昔没有接他递给来的酒,摩挲着他拇指上的茧,“我随师父习剑时,师父说我天分虽高,可着实懒了些,成不了高手。我问她怎么才能成为高手,师父说等我这里的茧磨厚了,就能成为高手了。”
粱阿身体一僵,默了半晌,才开口,“小姐,酒要凉了。”
明昔接过酒却不喝,只是放在桌上,翘起拇指立在粱阿手边,低低笑道,“你手指上的茧比我的还要厚一些,若你武功没被封住,我同你动手,可能还未必赢得了你。”
粱阿低着头,努力克制自己不流露出怨恨的情绪,他拿起一个崭新的酒杯,“酒凉了,我重新斟一杯。”
明昔探身过去握住他的手腕,脸上仍带着妩媚笑意,“一年了,你还是不肯告诉我你真正的名字。”
粱阿一侧的手紧握成拳,“小姐为我起名粱阿,粱阿便是我的名字。”
明昔看着他,重重点点头,笑意尽收,拿起置于一侧的长剑,扯开包裹住长剑的白绸。刻有麒麟图案的剑首一露出来,粱阿面上血色褪尽,手指颤抖,眼睛紧紧锁住剑身。
明昔拔剑出鞘,捏起几根发丝,剑刃一触到发丝,几根断发飘扬而下。
明昔在剑身上吹了口气,“虽然叫不出名字,但确是一把好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