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着填了一版词,但是确实不怎么样,从小语文就不好,之前的《女王》的词还是泛禾替我改的。我听说你是个高材生来着?”
宁闲起敏感地想,不知道是不是他多心,总觉得这段对话里,刘泛禾的存在感过于强了。
他想起《女王》的歌词:凡是你不愿意,都尽数踩在脚底,我却被蛊了心智依旧沉迷。
许是店内空调打得太低了,他竟打了个寒颤。
原颂快人快语,请宁闲起吃完饭,就直接打了辆车,二人直奔他租的公寓。
说是公寓,其实进了门看更像是个工作室,客厅里连个沙发都没有,却堆满了各种音乐器材,原颂得意地展示了一下隔音板墙,又拉来自己的编曲键盘,把监听耳机递给他。
宁闲起用一种刘姥姥初进大观园的表情接过耳机,干笑着说:“我还以为你只会弹贝斯呢。”
“贝斯反而是后面才学的。”原颂耸了耸肩,“有吉他基础的话学贝斯上手很快,我当年抽签输了。”
宁闲起立刻正襟危坐:“上手快,可是学精却很不容易吧?”
“你不会以为我现在算是精通了吧?”原颂按出一节流畅的乐声,“粉丝吹的。乐评人呢,又都惯性看不起偶像组合,拿我们当刀讽刺你们的,所以呢,一般也不说我们出的错,你没注意到营销号列什么舞台失误合集基本上不放我们吗?我们的实力就那么被高估了。”
宁闲起说:“不是因为破音对摇滚来说不是失误,反而是一种情感宣泄的表达形式吗?”
“都是借口啦。”原颂说,“遮掩而已,外行人信了也就算了,自己要是也这么想,那就完了。”
如果说一开始宁闲起还只是佩服他会编曲,现在,就是实打实地涌现出一股敬佩之意。
one出道一年半,从地下乐队成长成各大晚会的座上宾,粉丝们网上掐起架来甚至能和偶像男团们平分秋色,这样盛大的人气必然会带来数不尽的赞誉,更何况连乐评人们都对他们格外宽容——原颂竟然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着对自己实力的清醒认知,和不断进步的渴望。
他明明可以在乐队里安心地当一个贝斯手,轻松地把钱和名挣了的。
原颂给他弹了一遍曲子的初稿,倒是让宁闲起倒吸了一口凉气。
虽然他的音乐素养是一般般,但是摇滚和民谣的区别,只要有耳朵的都能听出来吧?
合着原颂是这路数的?那他和刘泛禾岂止是音乐理念不和啊?这压根就是强行拼凑起来的乐队吧?
也是,连贝斯都是现学的。
也许当年只是几个同学好玩组了乐队,但是有了固定驻唱的酒吧、有了为数不少的粉丝、被行远签约包装出道后,就再也不一样了。别说肉眼可见的名利,单是投入进去的感情都是笔不小的沉没成本。
原颂说:“你的粉丝说你会弹钢琴。”
“啊,小时候学过。”宁闲起挠了挠头,“考了业余十级……当时算是入门水平吧,后来我们那儿取消了这个证的中考加分,加上学习任务紧,我家里就不让练了。”
“现在又走回这条路了,要不要把这个技能捡回来?”原颂挑了挑眉,“键盘手可吃香了。”
宁闲起目瞪口呆:“你不会是想另外组一个乐队吧?”
这太荒谬了,他想另谋组合?one乐团的团粉多半是偏刘泛禾的,要是知道了,能生撕了他吧?
“就两个人,算什么乐队。”原颂苦笑道,“我可是花光了存款才盘下那酒吧的,这时候不抱着one这根大粗腿继续赚钱,疯了和你这ce的当红小鲜肉组乐队,光违约金就能赔死我。就在酒吧唱一唱,你紧张什么呀。”
宁闲起松了一口气,又自嘲起来:“也是,我这水平,想想也不可能在这种充满梦想和音乐元素的故事里担任这么重要的反派角色嘛。”
“你在你们组合的故事里可是主角,别谦虚。”
宁闲起干笑:“不不不,绝对主角另有其人,我在配角里靠前。”
原颂却忽然冷笑了一声:“师兄提醒你一句,可千万别和自己的队友谈恋爱,后患无穷啊。摇滚乐队撂脸不和还能被人说一句真性情,你们这种男团要是不和了,那就玩完。”
宁闲起心中警铃大作,一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哪里露出破绽来了,然而面上却装得波澜不惊的样子:“刚刚吃饭的时候还说让我别叫师兄呢。”他正想再打探打探,手机却催命似的响了起来。
低头看了一眼,好家伙,孟煜、商迟、宣谨移,各有两三通未接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