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不仅自己换了裙子,还勒令宋清宇穿礼服打领结,那架势像要办一场音乐会,颇有些“沐浴焚香、正冠更衣”的朝拜意味。
总之她兴致很高,还捏着裙摆转圈圈问他怎么样。
宋清宇肯定说好看。
哪怕他的审美仅限于认出这是一条白色的裙子——
说到宋清宇为什么要买竖琴,是因为在平生唯一一次的音乐会体验中,被中途的竖琴solo吸引了。
那应该是世界上最华丽精巧的乐器,外形典雅,弥漫着梦幻光晕;然而流淌出的音色却如朝露般灵动清澈。
他觉得路南会喜欢它,因为她完全是他心目中的竖琴。第一眼是高贵精致的公主,触摸到就变成跃动自然光泽的小精灵。
除了那次路南不知道的见面,这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穿裙子,纯白简单剪裁,秉持她在自己身边一贯的朴素。却还是让他看到了宴会上那个朦胧的幻影。
从他们在一起后,路南一直是宽松休闲的打扮,还开玩笑说实现了穿衣自由。他默许了这种装束,久而久之也觉得漂亮。
但显然是他自我欺骗。违心说谎是因为,他觉得那个盛装靡丽的名媛是霍风的,随性俏皮的小姑娘才是自己的。
他现在不这样认为了。
她可以有千万种样子,但每种都必须是他的,哪怕是过去的——
路南弹完了。一首很短很简单的曲子,以她的钢琴功底上手竖琴不会太难。
但她右手小指不停跳动。这是她要崩溃的前兆——
她弹错了一个音节。瞬间就变回那个弹错就要被爸爸惩罚的小女孩。
爸爸会罚她去一间特殊构造的屋子,从哪里响起声音,她就要迅速把瞳孔转到那个方向。长此以往,她就能练就异于常人的听觉,和与常人无异的眼反应。
爸爸说,“你有一双像小鹿一样的眼睛,应该锻炼出明亮警觉的眼。”
在她慢慢不像个瞎子之后,林之谦没有再训练她了。但阴影已经根固了。遇到不熟悉的地方,她宁可停下,磕磕绊绊也要弹对。
否则,就会像现在这样紧张。她心里确实住着一头小鹿,极易慌乱——
宋清宇揉着她的头发说好听。
他肯定不知道她弹错了。即便知道,哪怕她真就一通乱弹,他也无所谓。
毕竟她从一开始就没有掩饰自己,被前任弄得狼狈的、努力装成熟的、没心没肺的、追求上进但实则不够的、坦然的矫情的,种种不完美,都暴露给他了。
感谢他可以忍受。时间会纠正小路南虚伪的、近乎变态的、经质的“完美主义”,在那之前她只需要藏好尾巴。
路南转身扑进他怀里,小腹被硬硬的东西戳到了。
她不悦。“我正在表演高雅艺术,你居然这样玷污它。”
理直气壮的,完全忘了之前自己污染刑事重罪的严肃性。
“它确实粗俗。”宋清宇捉住她的小手往身下带,煞有介事地问:
“要不要教训一下它?”
路南皱着嘴巴,“不要!”
没有要求他的事,干嘛行贿?
宋清宇转而将她的手扣到腰后,使她的身子完全贴着自己,低头将自己的气息印上她的额头。然后是眼睛、鼻尖、羽毛般轻柔拂过,最终落到嘟起来的唇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