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打算用这种眼神去看任何男人。就算他是老。就算他又高又帅。天天被个明晃晃的太阳烤着,那不是我要的生活。<o:p></o:p>
那时候国内还只歇礼拜天。周六,公司里别人都是轮流来值半天班,我却每星期都要来,而且要待到三点半。谁让我是大老的秘书。然而我并不抱怨:这是一周里最轻松的日子。泡杯茶,接两三个电话,看看美国电视新闻,和打扫卫生的小刘聊两句,一个上午就消磨过去了。现在小刘每次见了我都夸我漂亮。声情并茂地赞完,末了总是以∓ldquo;年轻真好啊!作结。<o:p></o:p>
Peter周六上午去打球,然后来办公室。老赵周六很少露面,除非Peter偶尔有客户要见。Peter来去都是打车。他常常带蛋糕或是苹果派来分给大家吃。都是他自己烤的。吃点心喝咖啡时,他会很随意地与大家聊天。<o:p></o:p>
下午公司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他办公室的门总是敞着,我在外间对里间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他喜欢爵士乐和蓝调。有一天他放了一支曲子特别好听,我就借口让他在一个无关紧要的文件上签字,然后问他刚才那曲子的名字。<o:p></o:p>
他说那是Tke Fve. <o:p></o:p>
和Peter真正熟起来,是从Tke Fve开始的。他给我讲爵士乐,讲蓝调,也告诉我很多关于美国的事。他特别喜欢说他的大学生活,他念MBA的那段经历。他讲着,我脑海里就出现这样一幅图画:蓝色天空下,一大片绿茵茵的草坪。T恤短裤的男生女生躺在草坪上晒太阳、看书。<o:p></o:p>
这和我以前想的留学生活不一样。<o:p></o:p>
我不是爱念书的人。上学那会儿成绩不错全仗着临阵磨枪。我拼死拼活地考大学无非是想找一份体面的工作。然而周围的人都削尖了头想出国。我高中、大学三分之一的同学都在海外,另外三分之一在忙着考托考G、雅思、GMAT。嘉伟就在上托福班,还替我交了钱,去给他陪读。我高中同学看出点苗头,严厉警告我,这么穷吼吼地出了国也得去刷盘子。她看看自己的手说:咱们这么娇嫩的小手刷盘子不全毁了!<o: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