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犯妇怙恶不悛、刁蛮成性,于公堂之上冥顽狡赖、拒不招认。终在公堂威严之震慑下,人证物证事实之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画押招供其谋杀亲夫之罪行。似王犯玉姑这等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之刁妇淫女,不施以极刑不能平民众之愤怒,不施以酷刑不能维护我朝律法之威严,不施以严刑不得以造就民风之醇净,不施以死刑不得以儆其它刁蛮恶妇之效尤。
为此依照我朝律法之规定,拟判处王犯玉姑凌迟处决死刑。量刑当否?此呈石门府衙转呈刑部批覆。”
我虽学问不大,也无包文拯、狄仁杰的办案能力,但少说也当过五年的县太爷,积累了一点小小的经验。单从上述两个文件,就能看出不少破绽。既是与奸夫同谋,那么奸夫姓甚名谁?如今何在?为何没有交代?再说既是谋杀致死,为何不见验尸的结果?如此轻率定案,于情于理是说不过去的。
第三份就是张义替她写的那份向府衙申诉之状纸:
“民妇王玉姑,年方16岁,清河县人氏。幼遭横祸,父母早亡,衣食无靠,于十岁时卖予李保官家为童养媳,因丈夫李云发身体虚弱,虽于十四岁时正式婚嫁,却从未圆房,案发之时仍具童贞,实为清白之身。
去岁民妇公婆亡故,从此惹来滔天大祸。先是四乡纨绔恶徒,看小妇人长得美丽,不断骚扰侵犯,是奴执意不从,恶徒人等,因妒成恨,四处宣扬,诬奴为伤风败俗之淫荡妇人。后是我夫不幸于今年三月初六日夜突然暴病身亡,街坊邻舍等人,无中生有,道我夫之死乃小妇人谋杀之故,叫来乡约地保,将奴五花绑了,押赴县衙。
公堂之上老爷听信谗言,不分青红皂白,逼小妇人认罪就范。想奴家虽不识字,伦理纲常也略知一二,深知女子贞节为先之道理,自卖予婆家之日起,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专事孝顺公婆,侍侯丈夫,从来未敢越过雷池半步,况我夫妻,虽未同房,却也是相亲相爱,谋杀亲夫之说岂不是捕风捉影吗?
大人不信,可召稳婆前来查验,奴家如今还是个清白的女儿之身呢!
谁知老爷雷霆大发,道奴油嘴滑舌,巧言狡辩。不由分说,动了大刑,拶子、夹棍过后,又打了四十大板,直打得小妇人皮开肉绽、筋断骨裂。犯妇深知,贞节乃人生之头等大事,谋夫更是首恶之大罪,故而虽身受酷刑,肝胆俱裂,却是抵死也不能承认。老爷怒极,又动了若干妇刑,首先破了小妇人的身子,呜呼!奴的一世清白就此毁于一旦,犯妇失去了贞节,也即失去了重要凭证,纵使浑身是口也难以澄清事实。
后又在小妇人的阴部涂了蜜糖,任凭虫蝎蚁蝼吞噬。弄得小妇人身心俱残、疼痛难忍、悲伤欲绝、求死不能。想我乃区区一弱小女子,那里经得起如此酷刑折磨。犯妇挺刑不过,只得屈打成招,判了死罪。
民妇心中不平,提此申诉,望青天大老爷,体恤柔弱女子之可怜,大发慈悲,再审此案,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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