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还是有聪明的读者,当其他人骂骂咧咧的离开了,他们反倒是再次挤进了书店,然后围着老板喊道:“老板,这次我先交100的定金,预定第一册和第二册的,如果第一册到的早了就通知我来拿,如果到的迟了我就跟第二册一起拿。”
可惜这些聪明的读者们并没有如愿。
书店老板们看着挥舞着钞票的读者们,最终也是无奈的耸耸肩:“我也想赚这钱,但是赚不了啊。”
“各大得到授权的出版社之所以决定一册一册卖,就是因为印刷的速度跟不上预估销量,我们得到的消息是第一册卖光后短时间内不可能再二印,直到第二册、第三册、第四册等后面的这些内容全部印刷完后,再回过头来二印。”
“至于说预定第二册?抱歉,不行!买书的人太多了,我们没办法一一登记核对,所以到时各位请早!”
“当然,如果不着急的话,你们也可以在网上购买,基本能付款就能买到,就是发货晚了点。”
老板说完后,就愉快的哼着歌继续收拾起了残局。
“我祝满天下的女孩”
“嫁一个好男孩”
“两小口永远在一块”
“我祝满天下的小孩”
“聪明胜过秀才”
“智商充满你脑袋”
“……”
而其他听到这个“悲惨”消息的书迷们,此时顿时一阵哀嚎。
“什么破书店,有钱也不赚?”
“我第一次见书店主动把生意给外推的。”
“第一册竟然暂时不印了?这特么的是什么操作!”
“我服了,不过我同学好像买到了,我问问他能不能借我看看。”
“后天必须来早点,要不然怕是第二册也抢不到。”
“是不是在耍猴,是不是在耍猴!”
“……”
第1086章 福尔摩斯
没买到小说的读者们愤愤不平,而已经买到的读者们已经开始阅读了。
甚至可以说已经买到的读者们应该是占了大多数,毕竟光是大华区就投放了2亿册,足够大部分人买到了,当然这是后话。
总之这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血字的研究》光是凭借开篇,就吸引了不少人: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
作品开篇是以一个叫做华生的退伍军人作为第一视角。
1878年,退伍的华生准备找个房子休养,然后经过朋友的推荐,说到了福尔摩斯。
在这位朋友的嘴里,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怪的人:他拿着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只是为了了解药物的不同效果;他会拿着棍子抽打尸体,也只是为了证明人死后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总之,光是凭借这种怪的行为,就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兴趣。
后面的情节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见面了,然后两人愉快的达成了协议决定租住在一起,也就是未来大名鼎鼎的贝克街221b号公寓。
不过福尔摩斯第一次正式出场的时候,就展现出了一个顶级侦探的风范。
他只是第一眼看到华生后,就自信的开口:“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不论是华生还是读者们,也都对这位初登场福尔摩斯先生表示了敬意,因为他这个13装的很成功。
而随后,读者们对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感兴趣,因为他的形象实在是太立体、太丰满了。
在秦川的书中,他通过花生之口这么介绍福尔摩斯的:
【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与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平民窟一带。】
【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逢这样的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里有着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
【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
秦川以往的所有推理小说里,几乎没有这么详细的介绍过一个人,这次真的算是破例了。
可是读者们阅读后发现,即使只是通过阅读阅读文字,他们也能在脑海中建立起这样一个形象。
而更有趣的是华生和福尔摩斯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的发现:
【他的知识疲乏的一面,正如他的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地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耳的文章的时候,他傻里傻平地问我1卡莱耳究竟是什么人,他干过些什么事情。最使我惊讶不止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于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也全然不解。当此十九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星绕着太阳运行的道理,这件怪事简直令我难以理解。】
特别是当华生将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一本正经的列出来来后: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