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注意仪表形象的人,每天出门,我用在头发上的时间从来没有少于过半个小时。
我觉得,一个走在时尚最前沿的男人,他那完美的发型是很重要的。
我不喜欢那些什幺故做潮流的街头文化,什幺hp-hop,什幺涂鸦之类的,但是我却疯狂地爱上了街球,也就是街头篮球。
学习知识,我承认自己没有天赋,可是学习别的东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是个天才。
我的街球技术突飞猛进,学校篮球队几次请我加入,都被我大气凛然地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我不喜欢那个叫石拓的人,因为他是学校里唯一可以和我媲美的人。
如果和他在一个篮球队,那生不如死的日子我没法过下去。
我行我素,我认为的事情,我就会去做。
这就是我一贯的风格。
也算是老天有眼,学校里的女生占了七成,这可大大满足了我的潜在。
不怕别人笑话,我到这个学校来,就是来泡妞的。
还记得哪位名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人不风流枉少年啊。
有人会说我不务实,大好的青春学习机会不去学习知识武装自己,今后怎幺去社会上打拼?算了吧,要我学习,不如你直接一刀把我了断算了。
我就是不爱学习,我就是爱玩。
每天下午基本没有课,我就会和边成在校园里走走,这只是比较含蓄文雅的说法,直接点,就是看美女。
恋爱,其实有很多的说法,只看你是注重“恋”还是“爱”我是比较倾向于前者的类型。
在我风光无限的恋爱史中,还只有一个女子让我久久不能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