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口一点一点的说道“无关能力者与普通人,无关力量强大与否,无关弱者强者。追求幸福是每个人都会想要拥有的权利,而且……这个权利并不是你的力量带来给你的。真正给你这个权利的是你自己的心。”
“最后,你搞错了一点。不是拥有力量才能追求幸福,而是为了追求幸福才会获得力量的。所以……不要放弃,放开自己的心去追求名为幸福的权利吧!”
话已至此了,张月灵也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能够劝服就劝服吧,可如果到时候真的发生了她所不愿意看见的事的话,那么就以自己最大的力量来阻止,哪怕为此变成魔王也不惧。
当她拥有那名为守护的意志之时,自己就已经抛弃了那些一切的虚妄。是圣人亦或是魔王都不重要,她只是想让自己的意志贯彻的更彻底,就此而已!
“幸福的权利吗?”怔怔的看着张月灵的背影,身穿黑色短衣的女子喃喃着。
“这样的我,真的还能拥有那种权利吗?”双手渐渐捂住了脸庞,呜咽的声音从喉咙中缓缓传出。
“剥夺了别人幸福的我——已经没有失去了所有的资格,幸福终究是那么遥远。”
然而,此时却没有任何人关注她了。人们已经散开了,到底以后会如何,张月灵并不知道,她能做的就只有竭力阻止。
只是现在——
张月灵抬头,看着眼前这个大大的黑色帐篷。
“只有这个……只有这个我绝对不会原谅,你们这群人渣!!”
身体上,淡淡的光芒闪烁而起。张月灵的身体开始缓缓变化起来。
苍茫色的光芒包裹了身体,身体上的衣着开始渐渐变化起来。不是水手服的身影,不是学生制服的天使,不是红白的巫女,是张月灵的第四个变身。
“变身——”
第三十八章 弑神之人!只要是活着的东西…
“有才能的人才会拥有力量,拥有力量的人才会获得那名为‘幸福’的权利。”这是在末世降临之后,见证了无数死亡的人们从内心一直认同的道理。
【只有拥有力量的人才会拥有获得幸福的权利】就是这样深藏与心中的一句话,将无数在末世中挣扎的人们的幻想打破。
放弃了对幸福的渴望,执着于力量的存在。为了获得力量而肆意妄为,不惜杀戮同类,不惜抛弃自己的一切,亲人、爱人。
然而……这样的人,却没有发现。从他们放弃对幸福的渴望之时,肆意夺取其他人获得幸福权利之时,将一切都归之于力量之时。他们就已经失去了获得幸福的资格。
那样人,只是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是比之丧尸还要丧失的人,单纯的行尸走肉。遵从于身体本能的残渣。
而这种人,也是张月灵最为无法原谅之人。在张月灵的眼中,这种人甚至已经失去了身为人的资格的存在,只是活在世上的一堆脂肪而已。【回家的路:WwW.ltxsFB.com 收藏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