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顺势而为:“那好,我跟你一起做。”
宋云谏回头看着男人,男人一副“随你选”的模样,让他无端想起傅靖琛。
宋云谏把花瓶放在桌子上,扭开脸说:“我去换衣服。”
二十分钟后,两人在餐厅里坐下。
男人在一边点菜,宋云谏则坐在那儿一言不发,问他吃什么,他也不给任何回答,就是这样男人也不计较他让自己在服务员面前失了面子,反而心情不错的样子晃到宋云谏的面前来:“听说昨天你收了一捧玫瑰?”
他们的发言总能震惊到宋云谏,好像自己活在他们的监控下,不过事实的确是那样,他们总会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连哪里得来的消息都不知道。
“想说什么直接说。”宋云谏很没有耐心,他实在疲于应付这些人,面前的男人虽不似那些纨绔子弟的横冲莽撞,但是他的拐弯抹角也不得宋云谏的意,直白不行,拐弯抹角也不行,换句话说,宋云谏就是觉得他们都不行。
男人双手合十,全贯注地盯着宋云谏的眼睛,流露出几分不正经的迷恋:“我想说的是,如果你喜欢花,我可以每天都给你准备一朵,送到你的面前,而且是亲手送上。”
亲手?是什么很可贵的事情吗?无数的追求者都曾手捧鲜花来到他的面前,伴随着那动听的情话,只不过宋云谏的心是石头做的,他不曾为那些情话动容过,面对男人堪称痴迷的目光,他视若无睹,接过服务员送来的餐前饮品,优雅地品着茶。
等他一口热饮下腹,才缓缓回应道:“程修,你不是第一个对我这么说的人,我也不是第一次拒绝你了,我没有对你那么拒之千里是因为你帮过我妹妹,我欠你的情分在,我会还,但绝不是这种形式,你能明白吗?”
程修和宋云谏之间不同于那些富家少爷,于是对待程修,宋云谏也不能像对待别人一样,随便打发了就好。
更何况,程修对他的这份执着,还真不是能轻易打发得了的。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美色误人,比起曾经在英国时候的那些痴汉尾随,程修等人的表述已经十分收敛。
他不过用一种很难让人回望的痴恋目光盯着他,而已。
可宋云谏总觉得那目光逼人,对方仿佛随时能扑上来将他彻底吞噬。
程修笑笑,不接他的话茬,好像没听懂,这套装聋作哑也是熟练了:“雨凌再过一年就大学毕业了,我公司里有几个文员岗位空缺着,薪资待遇也很不错,我可以为雨凌破个例,让她刚毕业就进去。”
亲人是一个人的软肋这没有错,只不过知道自己妹妹的情况,宋云谏可不为她的前程忧虑,直白拒绝道:“不用了,她不喜欢文绉绉的工作,野心大着呢。”
程修的示好没成功,但也没放弃:“女孩子毕业后能有份稳定体面的工作就好,文员岗很多女孩子在做,难道你不希望她有稳定的未来吗?只要公司还在,我就能保证她的铁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