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帅说着望向桌上的相框,鹰隼般锐利的眸子中浮现出温柔的色。
少校知道这位陆军最高统帅的儿女都英年早逝,膝下只有一个孙女,听说在诺雷利亚读书。这位小姐可是元帅阁下的掌上明珠,她想要月亮,元帅大概会立刻发动十个师把月亮轰下来。
当然了,少校很能理解这种心情。他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做同样的事。
“我明白了,元帅阁下。”少校无奈地敬了个礼,“我这就去传令,让大家不要轻举妄动。”
***
《首都每日通讯》的摄影记者路易斯·肯特从孩提时代起,就一直梦想成为一名野生动物摄影师。
他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他身为海员的父亲送了他一本摄影集,拍摄的是遥远国度的珍动物们。这本摄影集成了小路易斯的珍宝。他每天都央求母亲为他读照片下的注解,哪怕睡觉时都要抱着摄影集,而不是小熊或者娃娃。
长大之后,他没有选择和父亲一样的道路,而是去学习了摄影知识,并成功入职首都最大的报纸之一《首都每日通讯》。
当时,各大报纸为了争夺读者,常常派记者去外国报道新鲜的趣闻。譬如《罗伊尔邮报》就派遣记者跟随北极探险队,全程报道北极之旅;《晨星报》则让记者前去沙漠王国,担任战地记者。
路易斯认为,《首都每日通讯》若要在这场大众传媒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就也要跟上时代的大潮。他屡次向主编建议,派遣他去草原王国的腹地拍摄那儿的特动物,比如短颈鹿、斑驴和河猪,却一次次被主编以各种花式理由拒绝。
“多拍一点人的照片吧,肯特!”主编语重心长说,“这年头没人想看动物了!”
路易斯灰心丧气,一度想要辞职,去隔壁的国家地理碰碰运气。哪怕是拍丑陋的深海鱼或者大虫子也好。
就在他准备递交辞呈的时候,事情发生了0度的转机。
这天,主编将路易斯叫进办公室。
“我记得你一直很想拍野生动物,肯特。”主编严肃说,“现在有一个任务交给你,正是拍动物。”
路易斯两眼放光。“拍什么?是很稀罕的动物吗?狮子还是金钱豹?”
“那你可走运了,要你拍的正是世界上罕有的珍野生动物。”主编说,“龙。”
路易斯的大脑空白了几秒。
“……这个野生动物也太狂野了吧?!”
“不正是你喜欢的吗?”主编扶了扶眼镜,“这可是独家新闻,地城娱乐的古丝蒂小姐亲口向我们透露的。明天正午,龙会降落在市郊的9-27号仓库。你带着摄影助理和文字记者去蹲点。如果照片拍得好,没准你能得克拉克摄影大奖呢!”
主编画的大饼丝毫没有打动路易斯。拍动物是很有趣,但丢了小命就不值得了。
路易斯一宿没睡,甚至考虑连夜带着家什细软逃跑。唯一让他没将计划付诸实践的,大概就是主编那句“古丝蒂小姐亲口透露的”。
《首都每日通讯》人人都知道,古丝蒂小姐就是他们的福星。她的生花妙笔和无限创意让报纸受益匪浅。隔壁社会新闻部的编辑经她指点后,立刻原地飞升,写出了好几篇脍炙人口的报道,如今已是报社的骨干了。
每次古丝蒂小姐来报社,都会带来新的独家新闻。托她和地城娱乐的福,报纸销量节节攀升,编辑记者们的奖金也拿到手软。
古丝蒂小姐既然希望他们去拍摄龙,那肯定有她的道理。
于是第二天天不亮,路易斯就带着他的摄影助理,以及一位搭档已久的文字记者,来到了9-27号仓库。
“话说我们有必要来这么早吗?”摄影助理打着呵欠,东张西望。周围不少仓库一大清早就有工人进进出出,搬运货物,可9-27号仓库冷冷清清,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儿是个废弃的仓库。
“这里是地城娱乐的仓库吧?”他接着说,“他们的魔力石板好像断货了,城里到处都在传他们说不定要卷款跑路。”
文字记者附和说:“是啊,他们还说今天会有龙来。可龙怎么会来首都呢?它胆敢接近城市,就会立刻被军队射下来吧。”
“我明白了!”摄影助理作恍然大悟状,“地城娱乐是想引龙来破坏他们的仓库,这样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说魔力石板断货了,然后卷款跑路。”
“喂,你不要乱说!”路易斯斥责道,“你忘记古丝蒂小姐是怎么帮助我们报社的吗?”
“这跟他们卷款跑路也不矛盾啊。”摄影助理说,“伙计,我们都很明白你想拿摄影大奖。但是你不能把希望寄托在这种渺茫的东西上。我看你还是别拍动物了,多拍拍人吧。”
路易斯郁闷地架起相机架起相机。“总之,主编说龙会在正午时来,如果情况和他说的不一样,我们再走也不迟。就当是浪费了半天。”
距离正午还有好几个小时。摄影助理熬不住了,借口去上厕所溜了个无影无踪。路易斯猜测他肯定是去附近的酒馆里买醉了。这么一大早就喝酒,真是个不求上进的年轻人。路易斯暗自决定今天回去后就解雇他。身为报社的高级摄影师,他还是有权解雇几个助理的。
路易斯自己找了块干净平坦的地方坐下,对着天空干瞪眼。
就在他快要睡着的时候,文字记者突然发出一声惊惧的喊叫。
路易斯没精打采地说:“不要一惊一乍,听着怪烦的——啊啊啊!那是什么?!”
天空中出现了一具赤红色的庞然大物,一瞬间遮蔽了路易斯的视野。目之所及全都是火焰般的红色,仿佛一整座火山飞到了他的头顶。
第53章 龙,但是快递员
有那么一会儿,路易斯以为那座红色的巨山会整个儿朝城市压下来,将这座大陆上最大的城市夷为平地。他捂住脸,发出他这辈子所能发出的最恐怖的尖叫。他感觉到大地在震颤,即使地面裂开一条缝,让他坠入充满硫磺与岩浆的深渊他也不感到怪。
地震很快停止了。路易斯战战兢兢地睁开眼睛,瞧见那红色的庞然大物以不可思议的优雅停在了仓库前的平地上。
——那就是龙!
路易斯满心的恐惧,那是渺小的人类刻在血脉中的恐惧,面对比他们强大太多的远古魔法生物,人类的恐惧代代相传。但是在畏惧的心情之下,路易斯的内心又充满了敬畏和感慨。
多么强大而又美丽的生物!虽然它无比致命,但那种致命不正是一种美吗?
他热爱大自然中那些危险的生物,不正是出于对它们美丽的热爱吗?
路易斯一时间陶醉在了对龙的赞叹之中,过了好一会儿才注意到有两个人凭空出现在了仓库前方。
其中一个黑衣银发,戴着礼帽,拄着文明杖。
另一个浓妆艳抹,打扮花哨如同开屏的孔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