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不算差的积累,所以一旦有个水平高的人给她点拨通了,这一点上程程是成长很快的。也就是二十来次课吧,程程就觉得可以了——不是说音乐上她到头了,而是剩下的靠夏喻上课,用处就不大了。
边际效应递减嘛。
于是每一个204年月2日的夜晚,程程又恢复了之前的安排,到处赶场子。在一个看不到天明的夜晚里,无尽地挥洒自己的音乐、自己的能量。
这个夏天,真是永远不能结束了。
程程再一次遇到夏喻,已经是一次路灯演出时的事了。说是路灯演出,其实就是街头演出,找个演唱也不算扰民的路灯下,有一把吉他就能开整,所有人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就痛痛快快唱自己。
这类演出的质量可想而知不会太高,玩乐队的人,稍微有些能力的,应该也是接有偿演出,再不然就是圈子内的玩耍。街头表演,那不就是卖艺了?一个人、一把吉他就行的民谣,卖艺的挺多的。一个乐队家伙那么多,街头卖艺的几乎看不到。
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总有一些‘独特的家伙’,偏要和别人不一样呗。
程程就临时组了一个乐队,人家是一个两人乐队,一男一女,有一把吉他,一个键盘手,到处流浪,做街头演出。卖艺的钱足够,他们就这样生活,卖艺的收入少,就会在一个城市稍微停留,找地方打零工,挣出旅费来。
他们三个人在一个人流量不算小的街道旁,一盏路灯下,自顾自表演起来。
与其说是表演,不如说是程程在和这个乐队交流音乐,玩儿的还挺高兴。
夏喻透过围观的人群,一下看到了人群里的程程。她穿一件麻质衬衫,一条蓝色的半身长裙,耳朵上挂着羽毛耳环,静静地弹吉他,眉目如画。忽然之间,就叫这个盛夏也浪漫了起来。
他没有离开,也没有上前,就站在原地,看她静静地演奏。在夏喻的眼里,他在自己的世界里,她也自成一个世界,然后其他所有人算一个世界——这种感觉太妙了。
明知道她不可能来到自己的世界,但还是会为发现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振奋。
对于此刻的夏喻来说,他不需要她走向自己,自己也不需要接近她。他只要知道世界上有她这样一个人,他就觉得特别快乐,仿佛长长久久的孤单都得到了慰藉——原来,他一直一直是在等待她啊。
原来如此,恍然大悟。
直到这一场小小的路灯演出结束了,夏喻才小小地朝她招手。程程走了过来,这次换她主动了,她问他:“要合作一次吗?”
整个世界繁花盛开——去他妈的她不需要走向他,去他妈的他也不需要接近她!
“好啊好啊!”
他热热烈烈拉住她伸过来的手,然后就跟她走了。
小助理:...【这剧情什么鬼.jpg】【眨眼之间,我错过了一季jpg】【江哥救命.jpg】
程程轻车熟路地带着夏喻来到了一个酒吧,她在过去数次回档中都来过这个场子,可以说是很熟悉了。轻易地带着夏喻走了酒吧后门,叫所有人都当他俩是今天来拼盘的乐队人。
这个当是那个邀请的,那个当是这个邀请的,于是没一个人发现问题。
主要是两个人都太坦然了...程程是因为之前来过几次,以及这是回档。夏喻则是因为程程在这里,不是他一个人面对自己世界以外的世界了。
程程还找到老板,给夏喻借到了一把贝斯......
这家酒吧今晚有拼盘演出,主题是‘摇滚马拉松’。说的更明白一些,就是大家都是玩摇滚的,接力演出,一直不停,彻夜狂欢,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
更纯粹的是,今晚的演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观众,大家都又是乐队,又是观众,很有古早国内乐队圈子的意思了——那个时候这个圈子小,外人看着都当他们是妖怪。除了极少数乐队,大多数乐队的场子,真的就是别的乐队充观众。
“等一会儿你不要开口,我来唱!”程程警告了夏喻一声,然后给他要了一杯酒:“他要一杯月光马天尼,我的话,一杯苏打水!”
在酒吧昏暗的灯光里,戴着鸭舌帽的夏喻应该不会被认出来...但是他一旦开口,那么具有辨识度的声音和唱功,想要不被认出来就太难了!在场可都是玩音乐的,就算主流音乐圈和他们之间有一道壁,大家表态看不起主流音乐圈的庸俗和商业,可实际上也是会关注的。
月光马天尼调好,夏喻和程程碰了一下杯,就喝了一大口。然后就低头商量起待会儿演奏的曲目了:
“我喜欢的《春光》要有,你呢?”
......
夏天的空气实在是有些滚烫了,哪怕是在室内,空调开的足够低了,在摩肩擦踵的场子里,程程还是能感受到了不断升高的温度。大家看着一场精彩,或者不那么精彩,激情,或者不那么激情的演出,越来越兴奋起来。
轮到程程和夏喻时,两人走到了中心位置——连舞台都没有,就在原本酒吧的舞池里,中心空出来一块,要表演的就可以上。
“《春光》带给大家!”程程一直在扮演艾米,这个时候艾米也终于不再是酷女孩儿的样子,快乐地笑了起来。
吉他绚丽的solo,然后是贝斯不动声色而极有质感的配合。夏喻也觉得,明明两人从没有配合过,却合拍到不可思议,怎么来怎么有——这当然是古怪的,只是被音乐荷尔蒙弄得上头了之后,这些都无暇他顾了。
程程倒是知道他们这么合拍的原因,一个是她单方面和夏喻合作过很多次了,她了解夏喻。另一个是她的音乐里,受夏喻的影响很大,他们的风格自然就有微妙的相似,合在一起也是很有默契了。
程程的声音辨识度不高,但她的唱功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再加上上辈子的舞台经验,hold住当下这小小舞台当然是手拿把攥。她很自如地挥洒一位主唱的魅力,更重要的是,她真的很快乐,沉浸进去了。
两人连演三首曲目,才轮到别人上。
两人下场之后,程程还觉得不够过瘾,一首有着强烈的舞曲风格的曲子被奏响时,她把吉他交给了夏喻,自己就舞到了舞池中央。
大家都是来参加‘狂欢’的,自己不表演的时候,就跟着音乐节拍扭就是了,疯狂宣泄着自己的快乐与精力。这个时候,程程的舞蹈在其中就显得过于专业了,十分显眼,也十分吸睛。
大家给她让出了地方,就看到她一只手牵着裙角,以拉丁强烈的节奏合风情去演绎乐队的音乐。节奏精准,力量强悍,美丽而富有攻击性,魅惑而极其缠绵悱恻——很明显,因为她,场子内的气氛更加火热了。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一首曲子结束了,大家还在起哄,让程程再来。
程程也不怯,果然继续跳,踢踢踏踏,仿佛不会累一样。真的累到喘不上气了,她才扑到吧台那儿,倚着吧台:“水,给我水!”
调酒师大笑着倒了一杯清水给她,夏喻端起来递给位置较远的她。程程没有手接,而是一只手按在夏喻的手腕上,低下头一下一下啜饮杯中的清水——夏喻忽然就想到了鸟浴盆中的鸟雀。
思维在无边无际中发散,他忽然就想到,人类好像很喜欢把漂亮的鸟雀关进笼子里,看它们轻盈地跳跃、动人地鸣叫...留下可以飞翔的、自由的美丽生灵,似乎也是一种本能。
稍微休息了一会儿,程程又拉着夏喻去表演。现在大家都知道他们俩了,主要是知道程程了。虽然不知道这姑娘哪来的,但人漂亮,会跳舞,简直迷死个人——至于乐队,嗯,这姑娘的吉他也很强啊。
不过没人想说去挖这个女吉他手,因为稍微有点儿眼力的人都看出来了,弹贝斯的是个大,真正的大!是厉害到根本不该出现在这种场子的那种。人这么低调,看着就像是陪女吉他手来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