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莫名其妙,梁景明也不由得勾唇。
低着头有点不好意思,却还是重新握住她。
“总之我一直很喜欢,跟你做朋友的感觉。”
“因为你什么事都会跟我说,工作上的,关于家人的,关于你小时候的……”
讲着讲着,他笑意更深——
“我那天看了下聊天记录,你就算在711门口遇到一条狗都会告诉我。说跟老二长得很像,很少见的胡麻色柴犬。”
没想到他记得这么牢,万姿弱弱地:“……胡说,我的话哪有那么多……”
“嗯……多不多我说不准。”
迎着她的表情,梁景明的语气放得更轻。
“反正每天我最开心的时候,就是下班了或者放学了,先到你家一边做晚饭,一边等你回来。”
“你知道吗,你回来都很好笑,总是高跟鞋一脱冲进厨房,开瓶葡萄酒先灌几口,然后拿着杯子戳我,‘梁景明!你猜猜看我今天发生了什么!’”
“然后我每次都不用猜,因为你总是很快就自己讲了……什么公司微波炉爆炸了,哪个客户大中午的喝多了,哪个员工来上班裤子穿反了……其实普通人生活哪有那么多大事,但都被你说得很有意思。”
想到了什么,他眯起的眼眸尽是愉悦——
“其实我基本插不上嘴,但你都要我反应。有时候我忙着做饭,你还会打我,‘诶!你有没有在听!我还是你老板!麻烦尊重一下职业女性!’”
“……别抹黑我,我有这么泼妇吗。”
抗议般喃喃,万姿却情不自禁跟着梁景明牵动唇角。
这男人不知道自己在笑,因为他完全沉浸于过去。
脸上有光,回忆有她。
“而且说完你自己,你也总会问我,课上得怎样,心情如何。”
细细目光润泽着她,他垂眸时总有种别样的温柔。
“你尤其爱问我,今天吃了什么。”
“不要觉得烦,这是好习惯。人每天回忆一遍叁餐,有助于预防——”
“老年痴呆,我知道。”
显然对她的歪理邪说习以为常,梁景明很快接上。
坐起来把她拥入怀,像往常一样把下颔放在她发顶。
“我不是觉得你烦……”
“我只是觉得,很多人都会随口问我吃了没,但只有你,真正关心我究竟吃了什么。”
“所以万姿……总之我的意思是……”
“你是我长这么大,我最喜欢的人;也是我长这么大,我最好的朋友。”
“你什么都会告诉我,我也什么都跟你说。我希望无论未来如何,我们都能这样……”
“一起随便聊聊,也一起走下去。”
他的声音成熟而低沉,却因为太过诚挚干净,有种凌驾年龄和阅历的天真,一字一顿落在她的心田。
漾起波澜,又归于宁静。
四面是薄被的棉花白,摩擦着奏响沙沙声,夹杂他与她清浅的呼吸,如同置身某个精致却脆弱的堡垒。
恍惚间,万姿仿佛回到了童年。大概小学低年级,她邀请同学来家里过夜,也是用被子蒙住头,隔绝了外界与黑夜。
有时会偷开一支手电筒,共看一本漫画书;有时根本不开,就天南地北随便唠唠。
就像今晚这般。
其实她一向很烦,社交媒体大肆流行的那种爱情观——“爱你的人,会把你宠成小孩”。
什么男的心血来潮为你剥柚子;突然蹲下来给你系鞋带;送你能占一整个屋子的玩具熊……
但凡经历一点柴米油盐,便知这些根本一点都不重要。
可到底什么最重要,她自己也说不好。
她只知道,在梁景明面前,自觉或不自觉地,她真有种返老还童感。
不是可以无理取闹,不是可以颓废懈怠,而是只要在他边上,她就像身处小小堡垒。
可以放松一会儿,等待重新充满电。
然后再次上路,与他一往无前。
“行行行,走下去就走下去。”
每到关键时刻,反倒是万姿难以应对表白。
真从薄被里出来了,她才发现外面在下雨。撇开目光向窗外看,她又假装潇洒不在意——
“不过不管你说得多好听,反正我们讲好了,明天你自己去机场,我不会去送你哦。”
“嗯,明白。”
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梁景明揉了揉她的发顶。
他太了解她的个性,怕离别又怕矫情。留在海洋公园的记忆足够快乐,她不想要在安上一个灰溜溜的尾巴。
所以即便他不舍,还是照她的想法做。
“新加坡也经常下雨。”
水滴迅疾地击打着玻璃,万姿仿佛是看痴了。
沉默须臾,又没头没尾来了这么一句。
“不过,跟香港下的应该不是同一场雨了。”
“算了,我们睡觉吧。”
借着窗户倒影,她瞥见梁景明的色。
泛着难以言表的低落,做错事般站在她身后,微张着嘴,似乎想安慰她什么。
她便不忍再看,转身瞬间换上舒展眉目——
“雨下这么大,睡眠质量一定会很好。”
于是他的表情也很快焕然一新,和她一起笑。
“嗯。”
事实证明,万姿比黄大仙算命的还准。
第二天她真是郁闷了,彻底明白了什么叫“一语成谶”。
伴着白噪音般的雨声,她果然睡得沉过死猪。
梁景明也轻手轻脚得堪比小偷,提早起床,收拾洗漱,整理行李,清晨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竟然一点都没吵醒她——
等她彻底恢复意识时,只看见床头那个卡地亚首饰盒。
一枚女戒一条素链,和她大眼瞪小眼。
“……操。”
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房间,万姿心里也是空荡荡的。
隔壁摊开的被子还有点热度,可人已经不在了。
她本来还幻想过不少小剧场,狗血爱情电影都这么演的:什么他不忍分别彻夜难眠;他趁她睡得朦胧偷吻她;他为了她改签机票多留一天……
但现实无事发生一切安好,梁景明他妈还走得挺干脆利落。
看来是很期待去新加坡。
脑补完他的心理活动,万姿瞬间就不难过了。
“起来了吗。”
狗男人看来在机场大巴上没事做,还发消息过来查岗。
莫名其妙有股闷气,她不想立刻回他。先按开了电动窗帘,自顾自迎接新一天。
然而伴随着阳光刺入视线,她慢慢睁大眼睛——
彩虹。
赤橙黄绿青蓝紫排列梦幻又整齐,延伸在湿润的雨后空气。
跟真实版emoj表情似的,就真切而朦胧地,悬挂在天边,点缀在窗前。
这种毫不吝惜的美丽,仿佛就等待着她而来。
刹那间所有火气抛到脑后,万姿下意识点开摄像头。在大自然的迹面前谁都是俗人,她也不能幸免。
就在即将按下快门时,几条消息弹了出来。
目光一触及对方姓名,她本能般点开来看——
“对了,昨天你说的事,我想了很久,其实还有一点没说。”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以后真生了病,或者遇到了什么事情,千万不要放弃,也千万不要推开我。”
“我挺需要你的。”
万姿怔住。
紧握手机的虎口颤动着,她几乎看不到彩虹。
梁景明太懂她了,几乎到了令她震悚的程度。
是了,如果罹患乳腺癌的是她,切除掉一半乳房的是她,她是那么爱美又骄傲的人,又自以为对人性洞悉得彻骨——
大概率在他消磨掉爱意前,在感情尚处于甜蜜点,做先放手的坏人,将他抛出深渊。
如果亲手毁灭掉希望,应该就不会绝望了。
可他抓住她说,千万不要推开我。
“看来是还没起床啊……”
没有回音的消息像漂流瓶,载着梁景明起伏流动的情绪。
然而隔着屏幕,他马上又轻快起来。柴犬闪着星星眼的表情包后,跟着一张照片——
“哇!有彩虹!”
绚丽光带是最忠实的观众,证明他们在看同一片天空。
心如战鼓般高速跳动,连带着眼眸都涌起酸意。可手指突然变得很绵软,万姿怎么也跳转不回摄像头。
不过无所谓了,这些都没必要了。
因为她本来想拍,也是要给他看的。
新加坡和香港的彩虹可能不一样,那又怎么样。
反正他们是最好的朋友,他们以后可以交换着看。
可此时此刻,她不想他走。
湿漉漉的光影在太阳炙烤下,正变得慢慢稀薄起来。
以怒放得更为璀璨的姿态,彩虹正在一点点死去。
但被一个疯狂的想法攫住脑海,万姿早就顾不得这些了。
整个人口干舌燥得厉害,潦草收拾完关门下楼,高跟鞋踏得简直要飞,还不忘紧盯对话框里那张照片——
她去过机场很多次,对彩虹旁那片海景大桥熟得不能再熟。
幸好梁景明坐的是巴士,他还没到青马收费广场。
她还有时间。
一口气冲到前台,万姿还没站定就张嘴。
除了梁景明和丁竞诚打架那次,她就没对酒店工作人员这么凌厉过——
“你好麻烦帮我拦辆的士。”
“要去机场,越快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