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遇第一次见到沉来寻,是在五年前。『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
他知道了来寻的存在,去枫泊找到了来寻的外婆,回来后就决定去要法国见来寻一面。
许恒知道后,提出陪他一起去。
“正好,我也回去见见老情人。”
宋知遇也没深究怎么回国这么多年了,他还能有老情人。
法国的那帮狐朋狗友听说他俩要回来,打群架似地开了车过来要接风洗尘,烟酒鱼肉摆上了桌又不敢欺负宋知遇,许恒就理所当然变成了围攻的对象,回到酒店已经是凌晨三点。
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桌上的午饭都凉透。落日的余晖从尚未拉严实的窗帘中投射进来,许恒才悠然转醒。
他半闭着眼在床头柜上摸到手机一看,竟然都下午五点了。
匆匆下床洗漱,给宋知遇打电话,得知他正在来寻的学校。
赶过去时,宋知遇已经从校长的办公室里出来。
两人沿着校道往外走,许恒问个不停。
“见到了吗?”
“小姑娘什么反应?”
“是不是吓了一跳?”
“你怎么跟她说的?”
许恒:“啧,你倒是说话啊。”
宋知遇:“你不饿?”
他不提还好,一提许恒就觉得自己已经快要饿晕过去了,这才暂时放过了宋知遇,快步去停车场取车。
和两个女学生擦肩而过时,宋知遇突然停下了脚步。
许恒走出数步发现身边没了人影,回身看到宋知遇立在那儿,纳闷地叫了他一声,后者恍然回。
“看什么呢?”
宋知遇跟上,淡声说:“没什么。”
两人在学校附近找到了一家中餐厅。
许恒话多嘴又碎,点菜的功夫就已经和老板聊了一圈,姓甚名谁老家何处摸了个清楚,菜单递回去时道了声谢:“张哥麻烦您快点,我一天没吃快饿死了。”
老板乐呵呵地应下,果然上菜的速度快得惊人。
解决了自己温饱的许大少爷开始操心对面的人。
“你还没回答我呢,见到人了吗?”
“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啊?”
意思就是,宋知遇在校长的安排下,单方面地、远远地,见了沉来寻一面。
隔着教室的窗户,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伏案书写。
在一堆外国小孩儿里,她的东方面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她上课很认真,他看了很久,她都没有注意到教室外的他。
许恒错愕:“为什么不把她叫出来呢?”
宋知遇垂下眼眸:“听她外婆说,今天是她的生日。我觉得,她应该不太想今天见到我。”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去见她,明天?后天?”
他眉头微蹙:“下次吧。”
这可真是个最遥远的时间了。
许恒看他这副情,思忖两秒忽然福至心灵,揣摩着问:“你该不会是……那个词怎么说来着?近乡情怯?”
宋知遇看了他一眼:“不会用就别瞎用。”
许恒又扒拉了两口小炒黄牛肉:“你以前可不像现在这样优柔寡断。”
宋知遇喝了口茶,苦荞茶的清香滑过喉咙从里往外溢出来,他有些疲倦地捏了捏眉头,“阿恒,这件事情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许恒放下筷子,“要么那婆婆的话你就一个字儿都别信,只当世界上从来没有这么个事儿。但你既然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儿,那就把事情干净利落地解决了,早点把孩子接回去。宋明最近对你盯得紧,越拖事情越不好办。还有你那个没安好心的后妈,就等着你出事儿呢,这些个道理你该比我清楚。”
宋知遇沉默良久,才道:“嗯,我知道。”
一餐饭宋知遇吃得食不知味,许恒被他影响,胡乱吃了点也饱了。「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两人用完餐离开时,经过一个小包厢,里头传来生日快乐歌的中法双语的二重唱,听声音,有一个是老板的。
“这老板服务挺周到啊。”许恒听了两秒,评价,“就是有点跑调。”
上车后许恒说想去一趟邂逅,问他要不要一起。
这家酒吧,两人还没回国时,许恒常去。
而宋知遇自从十六岁那年在酒吧出过事儿以后,就不怎么去这种场所。
他倒是经常听许恒提起邂逅,说那儿的老板娘如何如何漂亮。
看来之前说的“见见老情人”,就是这么个老情人。
宋知遇本来不想去,但许恒非要拉着他,宋知遇猜着这人才是真的近乡情怯,临上阵时怂了胆。
他今天心情不佳,也想喝点儿,就答应了。
到了邂逅,酒保竟然还记得许恒,交涉两句就领他上五楼找人去了,宋知遇要了杯威士忌窝在角落里等他。
来搭讪的莺莺燕燕,男女都有。放在平时,他还是有兴趣找找乐子,消遣消遣。
但这次实在是提不起兴致来,心里头憋着事,闷酒几杯下肚,燥气半分没少,反倒有了些醉意。
直到身边坐下来一个女孩儿,看上去十七八岁,亚洲人。她的妆很浓,掩盖了本来的模样,眼睛却很干净。
魅惑和清纯两种矛盾的特质异地糅杂在一起。
她似乎和这里的酒保很熟,男酒保递给她一杯低度数的酒,她笑着接过,又趁他不注意,悄悄往里头加了烈酒,喝下去时开心地眯了眯眼。
宋知遇冷眼旁观。
原来并不是只兔子,而是一只狡猾的小狐狸。
女孩儿大多数时候都没什么表情,冷脸配浓妆,透露出浓浓的疏离感,不像是她这个年纪的孩子会有的情。
宋知遇在她身上莫名感受到熟悉和亲切。
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她两三句将前来搭讪的人拒绝,看上去很有经验的样子。直到来了个花衬衫的男人,格外难缠,她似乎是真的不耐烦了。
男人说着什么热爱阳光晒过的被子的味道。
她打断:“先生,我看过一本医学的科普杂志,那里面讲,阳光是没有味道的。您闻到的是被子里的螨虫和微生物被阳光烤焦后尸体的味道。”
男人绿着脸离开时,宋知遇终于忍不住笑出声。
“螨虫和微生物?”
引起了女孩的注意,她看向他。
她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灯光昏暗,甚至有些看不清人脸,但是她的眼睛很亮,看向人的时候流光溢彩,落满星辰。
兴许是喝了酒的原因,兴许是因为他突然做了“父亲”,就对小女孩儿有了耐心和好。
总之,宋知遇难得话多。
他们聊了起来,且聊得很好。
女孩很可爱,直接又大胆。
但她似乎过得不太好,小小年纪还不懂得如何隐藏情绪。
尽管比同龄人成熟,也难免会流露出些许孩子气来。
没过多久许恒下来,他们是时候该离开,他竟然有点舍不得。
很久没和陌生人聊得这么开心了。
许恒没个正形,冲着女孩儿抛媚眼:“小美女,有缘再见。”
她却问宋知遇:“叔叔,我们也有缘再见吗?”
他避而不答。
宋知遇办完事就要回国,偌大的两个国家,相隔千万里,哪有这样的缘分能让两人再次相遇。
回酒店的路上,许恒开车。宋知遇坐在舒适的副驾驶座里,车厢里的暖气开得很足,酒气上头他有些昏昏沉沉。
“阿恒。”
许恒应了一声。
“我突然觉得,有个女儿也挺好的。”
恰好遇上红灯,许恒缓缓踩下刹车,看了他一眼:“哈?”
宋知遇头歪斜在车窗上,回想起刚刚酒吧里的那个女孩儿。
是不是小姑娘都这样细心体贴、天真烂漫?
来寻也会是这样吗?
他胡思乱想着。
看着窗外的高楼灯火,是温暖的气息,他自顾自地低声道:“你说,我要是能早一点找到她,是不是会过得开心一点。”
许恒沉默了半晌:“Meet,你是不是喝多了。”
红灯转绿,周围的景物飞速后退,他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