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都点头,表示靳南森说得对。
路南阮就坐在他身边,听他说自己软糯糯的时候有点不好意思,靳南森见他也不说话也不动筷子的,有些拘谨,索性第一个拿筷子,给路南阮夹菜。
其他人见主人公都拿筷子了,也都不扭扭捏捏的矫揉造作,也得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唯有汤远清一副我受伤了,你们这群人渣得安慰我的一脸伤心的既视感。
好好的一个大男人,做出一副委屈巴巴的小媳妇样,还颇有些好笑。
路南阮没敢笑,毕竟人家是自己的院长,再怎么和自己套近乎,再怎么熟悉,还是得尊敬一二。
于是他埋头苦吃,靳南森给他夹什么他就吃什么,一点不挑食,把其他除汤远清以外的人都看呆了,纷纷调侃靳南森这媳妇好养,根本不挑食。
路南阮更加不好意思,靳南森却反倒很骄傲:“娶媳妇不就是要找一个好养活的吗?像小仓鼠一样的那才叫好看可爱,不像你们,一天天找那女朋友没事也得给你闹上三天,甚至张口闭口都是分手,那多头疼。”
老余旁边的白衣男被说中了心事一样,拿起酒杯灌了一口酒,突然就一声叹息。
靳南森挑眉,示意汤远清把他身后的果汁拿一瓶过来,汤远清收到指示,知道他是给路南阮拿的,就顺势转过头去,拿起两瓶递过来。
靳南森接过,开了一瓶,又拿了路南阮面前的高脚杯倒了一杯给他,放到路南阮旁边这才说道:“老闫,不是我说你,你和你女朋友分分合合都多少次了,没有十次也有八次了吧。”
白衣男回答:“九次了。”
“不是我说你,天涯何处无芳草,非得一棵树上吊死还是怎么滴分分合合那么多次,就非她她不可了吗?”
“我,唉,你也了解我,我恋爱脑嘛,有什么办法。”老闫有一次叹气。
靳南森一边给路南阮夹了一筷子他喜欢吃的炸鸡块,一边又说:“你那不只是恋爱脑了老闫,简直是舔狗,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更何况哪次分手不是她劈腿,又不是你的错,你这又是何苦。”
其他人也不理解。
连只顾着吃的路南阮都抬起头,一脸有大瓜的八卦模样把旁边苦口婆心劝人回头是岸的靳南森都整笑了,有些无奈的靠近他的耳朵轻声问:“这么八卦啊眼睛都快能放射激光了。”
“嗯”吃鸡腿的路南阮含糊不清的问:“那个,是不是得装作自己听不见才不驳人面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