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对方格外坚持,加入他所在的社团和他制造偶遇,给在图书馆里读书的他送奶茶,甚至在放假前一天的晚上,举着一大捧花在他出校门的必经之路上说爱他。
姜洛洛嘴角微不可察地抽了抽,甚至想用手遮住自己的脸。
他已经看到静静停泊在校门口的那辆车了。
况且中午的时候,他们仨在群里商量好今晚要去吃粤菜,如果没猜错的话,傅寒洲和封承霄应该都在车里吧。
穿着格子衬衫的男大学生手里举着九朵玫瑰扎成的一束花,向全世界宣告一般,大声喊着他的名字:
“姜洛洛,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不管你以后是老是丑,我都会对你不离不弃,永远爱你!”
姜洛洛:“……”
好土,怎么会有人这样告白呀?
他一边悄悄的用手遮住自己的脸,一边拽着小金的衣服往对方身后躲。
可那个男生似乎一点也没有看到他的抗拒,手里拿着大喇叭,还在大声喊着:
“姜洛洛同学,请你和我交往吧——”
手里的话筒“滋啦”一声,伴随着塑料撞击到柏油路面的声音,碎成了两半。
躲在小金后面的姜洛洛探出小脑袋,对上了封承霄似笑非笑的脸。
那双映衬着夜色和灯光的桃花眼只是轻飘飘的看了他一眼,又转而看向刚刚那个跟他告白的人,
“你喜欢他?”
男人低沉的声音在空气中打旋,音质有些微微的哑,却格外动人又好听。
年轻的男大学生看了眼地上摔坏的喇叭,对上了穿着商务西装的封承霄。
嚣张而疏离的笑,讥讽又冷漠的眼。
衣着矜贵气质不凡,看着就跟他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我不能喜欢他吗?”
男大学生梗着脖子,一脸的不认输:
“你不过就是投了个好胎,有个有钱的爹妈。网上说了,你们这种富二代只会混吃等死,骄奢淫逸,你们能有我对他好吗?”
另一道脚步声响起,穿着白色衬衫的男人袖口挽起,露出线条紧实的流畅肌肉,只是那双清贵的凤眼太过清冷,连落在他身上都漫不经心,看他的眼,就像是在看一只秋后蹦跶的蚂蚱。
“你们俩这是什么眼?用得着这么看不起人吗?我告诉你们,莫欺少年穷!”
对方手里抱着玫瑰花义愤填膺,好像他们是什么十恶不赦的阶级敌人。
傅寒洲懒得跟他说话。
封承霄笑得邪佞,活脱脱像个目中无人的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