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扯远了,你是律师,你只看重法律,无论我怎么狡辩,你都会认定我是走私犯,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
那么,我也从法律的角度来跟你聊聊,从法律的时效性和变迁上来跟你聊。
当我写下这些信时,曾经有两个打算。第一个打算,我立下遗嘱,等我老死后,就把这份礼物送给你,把真像告诉你;第二个打算,我准备提前回国自首,同时告诉你真像,条件就是国家法制环境发生重大改善,嫌犯的权力得到切实保护,走私犯的量刑得到大幅减轻。
但是,从现实国情来看,我判断,即便我老死,国内的法制环境也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所以我还是只能立下遗嘱,等我老死后才告诉你实情。
因为,我们国家要保护国内畸高的物价,就必须维持高关税,就必须把走私罪的量刑调得非常高。如果真到了那一天,国内物价恢复到正常的合理水平,国家就不会再倚重高关税,对走私犯罪的判罚自然就不会再从重从严。01bz.cc
我清楚我的罪行,刑法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但是,我不敢相信这个判罚,你是律师,应该很清楚,中国的法律弹性很大,从有期到无期到死缓再到死刑,往往是上头领导的个人私念。
我的案子是公安部长亲手抓的案子,是公安部长要树立典型的案子,所以,我最后的量刑只会加重,不会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更不会减刑了。
再说了,你也清楚中国的司法弊端,当公安部决定查办我的公司时,我就已经是十恶不赦的罪犯,我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我找不来任何一个律师来维护我的权力,也没有任何一个中国律师敢对公安部说不,我最终的命运已经定型,就是被抓,受审,最后因为一些莫须有的罪名累加,判处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