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们押着三个人慢慢走过甬道,进入顶头一个铁门里,来到一扇大玻璃窗前。那玻璃窗宽有五、六米,上顶天,下顶地,象个商店的橱窗,距离玻璃窗一米多远的地方固定着一排钢木椅,三个女犯被带过去,坐在椅子上,反捆的双臂套在椅背上,然后用皮带把脚固定在地上,这样,她们便无法反抗。
接着又把三块写着她们姓名和罪状的木牌插在她们各自的椅子旁边,然后给她们拍照,这是准备在当天的新闻中使用的。
于姗姗从窗户看出去,见外面是一个圆形阶梯大厅,固定着一排排的沙发,像一个高档圆形小剧场,能坐个二、三百人,自己正好坐在剧场边缘,在沙发扇形拱卫下,通常是剧场舞台的位置只是一个圆形空地。空地的周围架着许多摄像机。一些人在那里忙碌着。
时间不大,橱窗里忽然被许多盏灯照得通亮,许多人从橱窗的一侧出现,在窗前停下脚步,驻足观看。
她知道,那里一定是入场口,看来自己的死刑还会有许多人来参观。她现在已经对羞耻没有什么感觉了,对死也没有了太多的恐惧,她现在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死亡也只不过是换个存在形式而已。
观众很快就在大厅里坐满了,看得出他们每个人都十分兴奋。
又过了几分钟,大厅的顶灯熄灭了,中间空地上空的各种剧场灯逐个亮起,把那空地照亮,于姗姗知道,死刑就要开始了。他们竟然没有问她们任何问题,也没有作验明正身,他们根本就没有把她们当作过人!
土著女孩儿是第一个处决的,看守把她从橱窗侧面的门带出去,在大厅周围绕场一周后押到中间的空地上,一个主持人开始宣布那女孩儿的罪状。
于姗姗与她们是并排坐着的,所以互相看不清牌子上的字,此时才知道,原来那女孩儿十九岁,为情所困,用刀捅死了自己的情敌。按照东岛的法律,一报一还,所以用刀杀人的要处斩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