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二人都没回家,许云渺是因为爸妈出门二人旅行不想带他,荀斯桓是因为还和家里赌气,两人就凑合着搭伴过节了。
在这个端午,高贵的荀家二少生平第一次吃了苍蝇馆子的外卖,也因此明白了美食在民间的道理,从此不能自拔。
也是这个端午,许云渺为了借荀斯桓的高性能笔记本电脑爬梯上外网看剧,放下了自己的矜持高冷人设,愿意接近荀斯桓。
有了这次意外的接触,加之二人同在辩论队,且荀斯桓天生就擅长与人交往,二人很快变成了相爱相杀的朋友。
荀斯桓渐渐发现许云渺总是很抢眼,虽然他本人为人低调又寡言,可在荀斯桓这儿,他总是一眼就能被从人群里挑出来。
彼时荀斯桓尚未开窍,没明白只有他有这种一秒找到许云渺的能力,也没意识到这“额外的关注”是一场热烈恋慕的开端。
[] 一盯四联是一种篮球比赛的防守策略,即由名防守能力突出且体力充沛的队员一对一地盯防对方的针尖球员,其他4名队员则采用22联防或2联防。
另:荀pr爱对小许的pp下毒手的爱好果然是由来已久(手动狗头)
第44章 第一次我
辩论队的队员们,除了上课就是凑在一起查资料准备比赛,整日厮混在一起,日久生情是迟早的事。
只不过,别人生的是友情,荀斯桓生的却是爱情。
起初他只是特别关注许云渺,因此发现了许云渺许多怪怪的小癖好。
比如不爱晒太阳,反而很喜欢雨。下雨天,常人是懒得出门,他却喜欢穿条雨披去外面到处逛,傻帽儿似的踩水坑。
比如爱干净到了洁癖的程度,去教室上课,第一件事是用酒精棉片给桌面消毒,否则绝不往上放东西。
比如对食物非常挑剔,放了太多味精的饭菜,他就一碰不碰,而且从来不点食堂的鱼,嫌弃处理得不干净。
这些怪的癖好,在别人眼里是做作,在荀斯桓看来居然有一种别样的可爱,且让他不自觉就想去迁就。
后来,额外关注变成了过分在乎。尤其是大一暑假,他决定是否要继续留在辩论队做领队时。
靠荀斯桓和许云渺的实力,留下做领队轻松得很,且日后比赛拿奖,对奖学金和保研都大有裨益。
按理说,这样的机遇,荀斯桓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拿下,可他却犹豫了,因为学姐告诉他,许云渺不打算留。
纠结再三,荀斯桓放弃了,觉得没有许云渺的辩论队没意思,虽然可惜,却是他第一次为别人违背“绝不能吃亏”的原则。
荀斯桓真的意识到这份在乎不同于寻常友谊,是大一那个过分燥热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