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妻子外柔内刚,充满同情心,也比任何人都分得清善恶。
江承典被她看透一切的语气气得不起,但也只是双手悄然握拳,眼睛冷冷地没有说话。
“屋外头有一株芍药下的泥土,被翻过,你觉得我们不知道之前下面埋了什么?”
对于他的满不在乎,欧阳意摇头,“那株芍药比旁边的芍药都壮实,因为有动物尸体滋养。”
“杀你祖母的爱犬,这事,老太太和你爹都知道……哦,你向他们的解释是你不喜狗?我看未必!你祖母其实心里知道,只是不想惹恼你。至于江郎中,你被你的乖儿骗了!”
在成功地把榻上的人气得瞪大眼,她提起未受伤的左手,用大拇指和食指比出一个拿捏手势,在江泓面前晃了晃,确保这对父子俩都能看清。
“这么粗的铁链,拴着三头烈犬,你养的吧,对了,具体说应该是任微替你养在马场后山的。别急否认,否则我现在就将它们带来与你相认!”
江泓目露疑惑。
儿子明明说过他讨厌狗,怎么会养狗呢?
江承典终于发声,不过只有包含愤怒的两个字,“你、你们……”
大抵过于激动,江承典胸膛剧烈起伏,猛地咳嗽起来。
一直默默伺候着他的老仆老黄忙上前为他抚背。
沈静见状,终于勾起笑容,跟着久推官,他学会了“杀人诛心”。
“知道疏议司是怎么找着它们的?”
欧阳意缓缓收起笑容,沉下脸,“学堂六子只是将人绑到马场虐打取乐,他们说,玩两天,就放回去,可每次都不知为何都会死。是下手重了?反正任微这么告诉他们的。”
“秦望、尔令斌、王经全、邵扬,他们的尸骸不齐全,很碎,那片土壤被反复翻覆过,铲子将骨头压碎也是有可能的。”
“但我们发现,碎骨上附着一些东西,准确说,是人的肌肉组织,附在骨头上。按理说,人死后入土,尸体自然腐化分解,但如此白骨化的过程不正常。”
“找到的腿骨、手骨等处,均有齿痕,从深度来看,破坏力强,很像烈犬。”
“啃噬得那么深,这些狗是有多饿?恶犬食人,连带骨头一起咽下,所以我们找到的骨头大都很细碎,剩下的……”
都在狗肚子里!
早些时辰,欧阳意和仵作们得出这个结论时,疏议司上上下下所有人背后一阵恶寒,那可都是人啊……
周兴、来俊臣在大牢里用的最残酷的手法也不会超过如此……
活生生的孩子,被欺负得遍体鳞伤,疲累至极,江承典就会让任微牵来恶犬,三头饿疯的烈犬围攻一个孩子,逃无可逃,人兽困斗。
搏杀、啃咬、撕扯皮肉……
犬吠声、尖叫声,配合着血腥的画面极度刺激着他的经。
无视同窗哀告,甚至为这激烈的场面拍手叫好。
像斗兽场高高在上的看客,在那一刻获得抵般主宰他人性命的至高体验。
光是想想,就叫人不寒而栗!
江承典垂眸,咬着后槽牙,“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几只畜生而已,它们又不会开口说话!难不成吠几声,就能作呈堂证供……”
不敢否认,因为欧阳意说如果他否认,就将狗带来。
“始终被蒙在鼓里的,应该是任微吧?”
欧阳意唇角勾起冰冷弧度,“任微到死也猜不到,他自裁,是你的主意。他死前,去了趟狗笼,放了许多吃的——避免狗因饥饿乱吠。我们也在狗舍里,发现前面几个失踪孩子的衣缕。”
“烈犬性恶,这些狗看见我们,凶得不行。但应该对你不一样,你是主人。狗恋主人,我们还带狗去了任微死的地方,一下子就老实了,趴在地上细细嗅着,发出的声音像在哭泣。它们应该是嗅出来,那是任微的血。”
“可任微为了你,没想过能活着走出马场。为了你,他宁愿让家族蒙羞也要背上全部罪名。”
江泓一脸难以想象。
老黄知道部分内情,却也连舌头都打结了,“……少、少爷,你明明、明明不是这么跟老奴说的……”
夜半开门,为他洗涤血衣,江承典明明说,他只是去当个看客。
谁能料到,他才是主导者!
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竟如斯变态!
梁柏眸色幽微,“奉宸卫杀人不过头点地,江泓,你养了个好儿子!”
“我、这……”江泓陷在真相的震惊中久久,嘴唇颤了颤,愣说不出话来。
“江郎中若还不信,我们有个目击证人——张明尚。”
“你们不认识他,他不过是马场一个小小的马奴,因为表亲犯案受连坐,出身不好,家世更谈不上,不识字,也没有贵公子见识多。但他是御马好手,吃苦肯干,个头小小的,十分乖巧机灵,他还有另个一身份,任微的室友。”
江承典悄悄抬眸了一眼,指尖情不自禁颤抖。
他确是听任微提过这个人……
任微提起张明尚也是满脸嫌弃,说这贱奴精头好,话又多,整日在他耳边叽叽喳喳,害他要等张明尚很晚入睡后才能行动。
其他的……任微没说。他出身宰辅之家,身份高贵,文武双全,谁都不放在眼里,大字都不识的舍友,他根本没正眼瞧过,可能连张明尚长什么样都懒得记……
“可张明尚一直很仰慕任微,羡慕他的出身、他的风采……张明尚跟踪过,但知道任微功夫好,不敢跟太紧。有一次,见他进了后山,张明尚也放弃了,反正睡不着,就四处抓点野味……直到三更半夜,看到任微和另一个人出来……”
“任微与他并肩而行,为他提灯开路,轻声言语,小心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