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琦:我觉得,你想太多了。
朋友:可是,明天就是四月四号了!还是清明节,万一我真的在那天发生什么事,怎么办?
梦琦:不──会啦。你要是真的有什么困难,儘管来找我。
朋友(迟疑):真的吗?
梦琦:我会狠狠地嘲笑你!哈哈哈……
△朋友皱着眉头把纸抽走,放进书包后起身离开。
看到这里,我就猜到后续发展了,既然第一幕就出现了呼应片名的「死亡通知」,那么接下来这位可怜的朋友一定会死于非命,然后她的冤魂就会去找女主角,接着就换主角收到死亡通知了。
这种预告杀人是推理小说常见的手法,不过恐怖片拿来用的也很多,最明显的差别就是一个是人杀人,一个是鬼杀人。说实话我不喜欢鬼杀人的电影,因为我已经看过很多鬼,祂们无法,或是只能稍微移动阳间的物体,最多最多也只会让人窒息昏倒,不可能徒手把一个大活人刺死、分尸。如果这是真的,那警察都去撞墙就好啦!
好吧,用专业角度(?)来判断电影不太公平,毕竟不是人人都能看见鬼的,或许在他们的心目中,鬼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存在。
我继续看消波块的剧本。
s:2外景:狭小的巷子夜朋友、祕男子
△朋友独自走在巷子里,双手交叉抱胸,三步一回头。这时候方传来窸窣声,一个黑影从垃圾桶窜出来,把朋友吓了一跳。
朋友(摸着胸口):呼,原来只是老鼠!
△朋友再次迈开步伐,比之前走得更快了一些,忽然一个巨大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正前方,那是一个没有五官、全身漆黑的男人,手里还拿着一把桃木剑。
朋友(尖叫,跌坐在地):啊啊啊啊啊──
△男人慢慢地靠近朋友,一把抓住她的脖子,然后用桃木剑刺穿了她的胸口。空无一人的巷子里,朋友浑身是血躺在地上,两眼朦胧,看着男子的背影渐行渐远。朋友的手錶上刚好显示着四点四十四分。
「哪有可能啦!」
我差点没翻桌,这什么杀人法,消波块那小子一定是想要胡子越把剑借给他当道具,不能因为觉得桃木剑很帅就随便乱凑啊!桃木剑对鬼来说就是烧红的铁块,碰一下都不行的东西,这个鬼居然可以用剑来杀人!
还是说他想拍的其实是推理片?
我耐着性子继续读剧本,越往下看越觉得他真的应该去拍推理片,接着出现了警察和侦探,有模有样地推理着来龙去脉,女主角则被冷落在一旁。
推理环节结束以后剧情总算回到女主角身上,她果真也收到了通知书,号码排在她朋友后面,也就是片名的「么洞两」。收到通知书的女主角马上联络了警方,警察马上率领大批人马到女主角的家,做全面的监视和保护。
但是剧情从这里开始变得有些不对。
时间一分一秒地接近,所有人都很紧张,就在时鐘敲响的那一剎那,霹靂一下,停电了!
黑暗中只听警察的惨叫声,还有怪的打击声,等到再次恢復通电,那些肉脚警察全都倒下血流满地,成了一堆尸体!
女主角因为受到太大精创伤,她回到乡下老家疗养,她的外婆对她很好,说你想在这里住多久都没关係,但是记得千万不要打开仓库的门!
根据莫非定律,越说不要开,就会越想开,女主角鬼使差地打开了仓库,却发现仓库里摆着一个坛,中间还有一个半个人高的瓮!
女主角很作死地把那个瓮打开,发现居然是一具小小的骨骸!接着天雷勾动地火,女主角跟骨骸就这样心灵相通,她有了一个新的任务,就是协助骨骸还阳!
还阳的办法居然就是杀人,杀越多人就越快復活,于是女主角就开始写起了死亡通知书,决心把自己所有讨厌的人都给杀光!
最后骨骸甚至可以化身成美少年,夜夜与女主角幽会,说,再过七七四十九天,我就可以復活了!
就这样七七四十九天过去,女主角也杀了四十九个人,而且都没被抓到,警察果真应该去撞墙!骨骸美少年终于成功復活,与女主角有情人终成眷属……个头!
原来骨骸的真实身分是女主角的外公,託梦给外婆求她协助自己还阳,无奈她老人家没力气每天晚上去杀人,骨骸就只能很可怜地被供在瓮里,就这样供了三十几年!还好有女主角的出现,外公才能跟外婆再次重聚!
关于为什么外公的骨骸是小孩尺寸,又为什么外公跟外婆结婚以前就天人永隔了这一家还没断子绝孙,这个都不重要,不、重、要!
这时女主角很迟钝地发现,如果杀人就是还阳的办法,那杀了自己朋友的人,一定也是为了让某人还阳!女主角把这个发现告诉警方,警察没发现她也是杀人犯,把这个线索视为至宝,居然就真的凭着这样抓到人了!
原来拿桃木剑杀人的男子真的是人不是鬼,不是鬼你是怎么做到在停电的瞬间杀掉十几个警察啦!反正已经到了结尾,这个都不重要。男子鋃鐺入狱,女主角依然逍遥法外,外公跟外婆好恩爱,最开始死掉的朋友被遗忘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
槽点太多你说我该从哪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