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车开始缓缓启动后,姜早早才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抽出最大的那个盒子,原本就带着一些上翘的嘴角不自主地轻轻上扬。
今天是和温飞宇交往一百天的日子。
若不是温飞宇长得确实不错,姜早早原本对这个总是默默看着自己脸红,一棍子打不出几句闷屁的追求者并不是很在意。
可在无数次偶遇下,姜早早才发现带着金丝边眼镜的少年,不仅脾气好到爆炸,而且超有爱心。
明明穷到衣服都穿来穿去就那两件,可还是会给路边的流浪小狗买上一袋子舒化奶。
明明是学校后街那条小吃摊的老板没放肉,他还笑呵呵地说算了,他也挺辛苦的,我在便利店打工也不是很累。
哦,对了。
他还说打工不忙的时候还可以吹着空调温书。
作为家里的老小,姜早早没有吃过她哥小时候那段父母刚创业期间的苦,向来泪腺浅到遇热则泻。
凭着出色外表向来不缺追求者的她,却第一次没犹豫太长时间,就答应了和温飞宇交往。
后者自然是红着脸点了头,乖乖小狗的模样惹得姜早早一颗母爱之心瞬间泛滥。
不仅承包了他所有的课外学费不让他幸苦地打工,连他十拿九稳的M国留学费用,都生怕自己大手大脚地不知花到哪里去,早早地每个月在自己的卡上存了死期。
这对温飞宇一家来说省吃俭用都不一定能凑出来的钱,却仅仅是姜早早三个月不到的零花。
不过眼下更重要的显然是姜早早的第一次“一百天恋爱”。
她抱着为温飞宇买的那双不带logo的白色球鞋盒,在星期五的下午再一次回到了博学楼那处鲜有人烟的小型后花园。
这是他俩不用花钱的约会。
哪怕只是静静地坐在那片靠着欧石竹的树桌边,姜早早居然会产生出氛围比她常去的米其林餐厅还要好些的错觉。
“温飞宇!”
姜早早趁着没人的时候小跑了一段,在看见转角的时候立定平复呼吸,踩着粗跟玛丽珍鞋慢慢走向脱了眼镜正低头揉眼的温飞宇。
原本只准备了一根领带和一pe蕾丝法式连体内衣的姜早早,在来的路上左思右想觉得礼物似乎寒酸了一些,特意去买了手里的鞋。
一来二去,温飞宇等了至少有一个多小时。
不过他看着只是累了,却还是乖乖地等在原地。
姜早早突然又有些后悔那件八千块的内衣还是应该揣在包里。
他俩之间或许应该可以进行除了抱抱和面颊亲吻之外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