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非常多书,吸收了庞大知识,获取丰沛能量后,觉得肚子饿了。
我拉着他去吃饭,印象中力气大得跟牛没啥两样的他,居然被我轻松拖着走。这点让我觉得有点怪,莫非他在二十六岁这年,力气其实是很小的吗?
等待咖哩饭端上来的时间,我双手托腮不停观察他。他红着脸不停喝饮料,几乎喝光了一整壶麦茶。我倒了一杯跟着喝喝看,发现味道很普通啊。
「你喜欢喝这个?」
「还还还还还好。」
「那你很渴囉?」
「也还还还还还好。」
我歪着头看他。从他那张泛红的脸一路向下,滑过喉结来到手掌。他很瘦,皮肤偏薄,手指纤长优美,单看手的话给人感觉很秀气。
在世界中,刚交往的时候我一直嚷着想要他那样的手,后来他用那双手扛起了我的喜怒无常,扛起我们的爱情,扛起了一个家。
抱着有点好玩的心态,我拿支汤匙给他,让他试试看能不能折弯。他有点犹豫,还是拿起来,抬起大拇指压下去,花了不到一秒的时间轻松将它对折。
我再从店里拿了一个陶碗给他,问他能不能用手把它对半劈开?他拿起来观察数秒,左右手拇指分别按住碗沿下压,像剥橘子一样轻松把碗剥成两半。
哇!力气还是很大啊!
「你等我一下,我再做一次实验就好!」我对他嘻嘻笑,他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点点头。
后来我又四处找,自在的晃进去厨房后又晃出来,拿出一个盛装咖哩的器皿,想再拿给程寅,问他能不能徒手压扁。这时穿着围裙的店员走过来,露出非常困扰的表情阻止我,「小姐,您破坏的汤匙和碗都要计费,小土锅单价更高哦!」
「这样啊,那还你吧。」我瘪瘪唇把小土锅还给他,悻悻然回了座。
「你对我很了解?连我力气很大都知道?」程寅低声问。
我点点头,「嗯!」
关于你的过去未来,我应该是除了你爸妈之外,最了解的人了。儘管那本写满愿词的小书,你一次也没跟我提过。
他有意闪躲我的注视,不知在瞄哪里,就是不看我。为了吸引他的注意,明知他容易害羞,我故意伸手戳他脸颊,「这里好红啊。」
他抓开我的手,小小声说:「别人会看,你不要这样。」
我擅自把这番话解读为「只要去没人的地方就可以闹」的意思,所以咖哩端上来后,我焦急问正在喝第n杯麦茶的他:「那待会可以去你家吗?」
结果不小心害他呛到了。
当然我并没有因为被丑色诱惑,就忘了今天出门既定行程。吃完咖哩后我火速拉着他再度进了图书馆,继续下午的读书计画,一转眼又是三个小时的充实行程。
解完一百道题,我清气爽走出读书小间,下楼归还钥匙,从馆员手中拿回学生证,发现程寅偷瞄了好几眼学生证上的照片,就大方借他看了几分鐘。
从图书馆出来,我拽着程寅陪我去买防晒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