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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节 右前爪的用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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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菲斯沉默地戴上头盔,放下面罩,她双手高举起银剑「眷恋」,白色的圣光在剑刃上聚集,越来越亮,将她整个人笼罩其中。「再见了,冰虹。」她低声说,然後向前一剑斩下。

白光浩浩荡荡,彷佛长河般向冰虹涌去。龙振翼飞了起来,在广场上空盘旋,接连喷出几道龙息,有的是烈焰,有的是寒冰,有的甚至是冰火糅合在一起。梅菲斯驾驭独角兽,快速飞翔着,灵巧地避开所有的喷吐,然後她瞅准一个时机,高高跃起,跳到龙的头上。龙晃动着脑袋,长长的须髯挟着闪电朝梅菲斯卷来。少女不闪不避,看准位置,猛然一脚重重跺下。

「轰!」

太古宝石龙的皮肤硬若钢铁,头骨更是坚逾精金,正常情况下,即便是用锋锐的刀剑斩击,想要造成伤害也颇为困难。但此刻少女一足踏下,黑色长靴上陡然光芒四射,灿烂夺目,亮得彷佛一颗小太阳当空爆发,只听得震耳欲聋的巨响,宝石龙三分之一的头部化作无数碎块,如雨般纷纷散落。梅菲斯乘机举起银剑,双手握柄,紧贴着龙的独角,重重往下插进冰虹双眼之间的额骨中。

喀嚓!

一声清锐脆响,银剑齐柄没入,随即白光自剑刃上轰然绽放。亡灵没有生理意义上的痛觉,但这种破邪圣光却是直接灼烧灵魂,即便是龙巫妖也承受不住。冰虹发出低沉的怒吼,额上的独角剧烈地振动起来,发出无形的力场波。梅菲斯猝不及防,立足不稳,接连翻了几个跟头,眼看就要摔飞出去,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手臂从空气中伸出,将她拉了回来。

琼恩借助传送法术,恰到好处地瞬移过来。冰虹发现没有摆脱对手,立刻在空中做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旋转翻滚,但梅菲斯这次已有准备,一只手抓住龙背上的竖鳞,另一只手紧紧抓着琼恩,没有再被摔下去。琼恩被甩得晕头转向,啪地一声扑倒在龙背上,撞得他差点要吐血,刚刚抬起头,就见几十根长长的龙须如利箭般朝他们刺来。

「我挡住它。」琼恩说,释放了一个准备已久的法术,呼啸的狂风在他和梅菲斯周围环绕,构成两面球形墙壁,暂时阻挡了龙的攻击。风之壁障是可以移动的,借助它的防御,梅菲斯往前跳了两步,抓住剑柄,她挂在脖颈上的辉阳护符同时闪烁起来,变得晶莹透明,远古太阳阿曼纳塔和提尔的虚影交替在她的背後浮现,栩栩如真,宛如实体。

「凡一切邪恶,皆归消灭;凡一切亡灵,皆归尘土。」

少女念出古老的祷词,金色的圣光自她的掌心透出,顺着银剑灌入巨龙的身体,然後如火焰般从它的口鼻七窍中喷涌出来。受此重创,冰虹再也无法飞翔,从空中摔落下来,将石板地面砸出一个巨大的坑。它勉强爬出来,趴在地上,看见梅菲斯走到自己面前,将银剑从额骨中拔了出来。

「你下手还真重,艾弥薇,」龙抱怨着,「我这副老骨头差点就被你炸碎了。」

「我很抱歉,但别无选择,」梅菲斯说,「你的命匣在谁手里?」

龙巫妖和巫妖都有「命匣」,两者的功用并不完全相同,但有一点是共通的,即它们都可以作为生命容器。命匣不毁,巫妖不灭,龙巫妖也是如此。巫妖通常都是主动转化,命匣自然是在自己手中,龙巫妖却大多是「被」转化,受制於人,命匣也是掌握在邪龙使者手里。只有找到持有冰虹命匣的邪龙使者,才有可能彻底解决问题,否则就算现在把这头龙巫妖拆成几百块也没用,它还是会复活的。

「命匣?在这里啊。」

龙费力地举起右前爪挠了挠脖子,从鳞片下面取出一枚黑色的珠子,托在掌心给梅菲斯看。「他们给我弄了这个命匣,还藏起来不给我;我去找萨马斯特抗议,他就让属下把命匣还给我了,让我自己保管。」

「……萨马斯特为甚麽会这麽做?他脑袋坏了麽?」

「谁知道,」龙明显也很困惑不解,「他跟我罗罗嗦嗦说了一大通,我也没怎麽听懂,就记得几句话,甚麽『威胁和挟持无法获得真正的忠诚』丶『以德服人才是正道』之类的。」

显而易见,老巫妖的确脑袋坏了。

琼恩和萨马斯特不熟,至少不算太熟,但这位传大巫师的传记,他可是认真拜读过的。如果传记中所记载的那些内容属实的话,萨马斯特显然是一个标准的黑暗魔王,他力量强大,聪明狡诈,践踏法律,肆意妄为,滥杀无辜,无恶不作——总之把辞典里的贬义词全套上肯定没错。作为邪教教主,用三尸脑丹丶豹胎易筋丸之类控制属下,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谓人贵有自知之明,既然自己不是个好人,反而指望属下恪守道德,忠心耿耿,那岂不是搞笑。萨马斯特就是大陆上最大的邪教教主,他居然会跟龙巫妖说甚麽以德服人,对此琼恩只能想出一种可能,就是老巫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日暮而途穷,於是倒行而逆施。

「不,还有一种可能,」梅菲斯说,「他另有方法,无需命匣也能控制龙巫妖。」

「巨龙契约吗?」

琼恩知道梅菲斯的意思,传说龙巫教有一件强力宝物,名为巨龙契约,能够藉此控制世界上的任何一头龙巫妖。当然,传说是传说,实际上这东西究竟有没有,一直是存疑的,反正以往那些邪龙侍者都是靠着命匣才能指挥龙巫妖,从无例外,并没有见谁使用过契约。不过话又说回来,萨马斯特是教主,又是龙巫妖的发明者,他手上如果握有一两张底牌,也没甚麽好怪的。

算了,凭空猜测这些没甚麽意义,先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

梅菲斯有备而来,接连发动器,成功将冰虹重创;现在只需夺过命匣,将其毁去,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但琼恩瞥了眼梅菲斯,发现少女咬着嘴唇,脸上情有些犹豫。她是邪之女,却在提尔教会任职,性格又偏冷,所以朋友非常少,屈指可数。朋友少,所以格外珍惜看重。虽然是受命前来,理智也告诉她冰虹已经是「亡灵」,让它重归永眠才是最好的结果,但事到临头,这个决断仍然是不好下的。

「或者,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解决。」他说,从腰间拔出一柄匕首。

琼恩有一柄名为「风之剑」的匕首。还是在塔瑟谷时,他随梅菲斯去拜访提尔大主教,被痛扁了一顿,大约是出於安抚考虑,临告别时大主教送了他一件礼物,就是这柄匕首。据梅菲斯说,这柄「风之剑」来历非凡,乃是铸剑大师特加尔的得意之作,曾经是圣卡缪尔女士的佩剑,传承至今已历千年。风之剑锋锐无比,削铁如泥,而且更是一件「灵器」,卡缪尔曾经封印恶龙「碎影」於其中,因此又称碎影剑。碎影随着卡缪尔女士升上天界,这柄剑失去器灵,空置至今。琼恩拿到它,当时也没想太多,只当是女方家长的一件馈赠,按照塔瑟谷的风俗,算是见证男女双方爱情的一种信物。他是个巫师,匕首於他而言除了切水果就没其他用途,却没想到现在派上了关键用场。

龙看见了琼恩手中的匕首,它和提尔教会关系匪浅,当然知道这柄风之剑的来历和用途,也明白了琼恩的意思。「不行不行,」龙连连摇头,「我才不要做器灵呢。」

「为甚麽呢?」琼恩问,「做器灵有甚麽不好?」

「器灵没有躯体,只馀意识,当然不好,」龙说,「哪有人会喜欢这种状态。」

「器灵的事情暂且放下,我们先来讨论几个问题吧,」琼恩说,「冰虹,你喜欢户外活动吗?」

「当然不,晒太阳会让皮肤变黑的,」龙说,「还是待在家里好,又舒服又自在。」

这个答案在预料之中,龙类本身就是一种很宅很懒的生物,冰虹显然更是其中的典范。「那你平时待在家里都做甚麽呢?」

「哦,那可就多了,我的兴趣爱好很丰富的,主要是看书丶听音乐丶画画,以及睡懒觉。」

睡懒觉也算兴趣爱好?琼恩实在无力吐槽,只好直接忽略。「你还喜欢画画?」

「嗯啊,我超爱画画的,可惜缺乏素材,作品不是很多。你对这个有兴趣?那下次我请你欣赏我的个人画册——对了,你不是艾弥薇的男友吗,能不能帮个忙,劝她答应做我的模特?」

模特?甚麽模特?

「艾弥薇很聪明,可惜有点缺乏艺术感,不太能理解我们这种艺术家对美的追求。我几次劝她做我的模特,她都不肯答应,差点给我翻脸,真是的,歌曦雅就比她好说话多了,」龙碎碎念着,「可惜歌曦雅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走了,我本来准备给她画十二幅肖像,到现在也没完成,以後恐怕也没机会了,真是遗憾哪。」

唔,艾弥薇不至於这麽不近人情吧,只是做做模特而已,又不是甚麽难事,除非……等一下,你画的是甚麽画?莫非是不穿衣服的那种?

「当然,穿了衣服还算甚麽艺术,你们人类就是虚伪,你看我们龙,从来都是坦坦荡荡丶一丝不挂。」

「闭嘴!」梅菲斯满脸通红地说。

琼恩实在不知道该说甚麽,他万万没想到这头宅龙还有如此高大上的爱好,居然喜欢画裸体美女,而且还想打艾弥薇的主意,幸好没能得逞,否则琼恩肯定把它拆成百八十块。「其实我也觉得穿了衣服不算艺术,脱光了才是——呃,不不,我的意思是说,艺术这种东西,每个人的眼光和审美都是不同的,没必要强求,」发现梅菲斯面色不善,琼恩赶快改口,「总之,艺术的问题我们以後再说。按照你刚才的说法,你既不喜欢出门,又不喜欢运动,每天的生活实际上也就是看看书丶听听音乐丶睡睡懒觉,对吧。」

「差不多吧,」龙说,「生活本就如此嘛。」

「那麽成为器灵,对你而言并没有甚麽改变啊,」琼恩说,「你仍然能看,能听,有意识,有记忆,能说话,能思考,这对你而言不就已经足够了吗。你自己前面也说,你不喜欢现在的亡灵状态,只是想维系『存在』,而你存在与否,并不取决於你是否有躯体,而是取决於你是否有清醒的意识——你自己是这麽说的对吧?」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总还是觉得很怪啊,」龙不安地扭动着脖子,「虽然我对现在的躯体不是很满意,但直接抛弃的话,还是不太好吧。」

哪有甚麽不好,你一个宅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会每天睡懒觉做白日梦,要身体做甚麽,有个大脑不就够了吗?

「身体当然还是有用的,」龙抗议,「至少要给我留一只右前爪啊,不然做春梦的时候怎麽办?醒来会很难受的。」

……原来你喜欢用右前爪。

梅菲斯的脸色已经越来越难看,琼恩觉得如果再不赶快搞定,少女就要暴走了。他只好快刀斩乱麻,动用非常手段,贴近冰虹的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龙一听之下,顿时就是眼睛一亮,又犹豫了片刻,终於勉强点了点头。「那好吧,器灵就器灵,做龙也有点腻了,换种生活方式或许也不错,」它说,又不放心地追问一句,「不会很疼吧?」

「不会。」

不同的灵器,设置器灵的方法也不一样。得到风之剑後,琼恩也曾经向梅菲斯打听过,方法其实也很简单,关键是双方自愿,其他都是次要。琼恩用匕首在自己掌心浅浅地割了一道,流出鲜血,他用手指蘸着血,在匕首侧面快速画了一个符文,然後握着柄,将它递到龙的面前。龙低下头,让剑尖抵住自己的独角。「风为此剑之名,龙为此剑之心,」琼恩念诵着梅菲斯告诉他的咒文,「於此,剑为尔之躯,尔为剑之魂。」

龙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庞大的身躯软绵绵地垂落下去,匍匐在地,眼睛中的光泽逐渐消失,变得黯淡如灰,作为命匣的珠子也喀嚓一声,碎成无数小块。与此同时,琼恩手中的匕首开始变得透明,泛着各种光彩,最後剑身变成了一块晶状体。「好了,」龙的声音从匕首里传出,「我已经进来了。」

「感觉如何?」

「嗯,还不错,你知道,我一直挺大的,突然变得这麽小巧玲珑,感觉自己可爱多了。」

……可爱你个头!

琼恩差点想把匕首扔掉,想了想还是舍不得。「好了,总算搞定这家伙,」他对梅菲斯说,「接下来我们干嘛,去找萨马斯特?」

「那个,」冰虹突然插话,「如果你们要见萨马斯特的话,其实哪里也不用去,在这里等着就可以了。」

「甚麽意思?」

「我出来的时候,萨马斯特让我转告你们,说他临时有点事要处理,无暇待客,让你们在这里稍待一会。等时间到了,自然会请你们去观礼。」

观礼?观甚麽礼?

「谁知道,」龙懒洋洋地说,「他不是一直觊觎女麽,说不定是想借这个机会求婚?反正不是婚礼就是葬礼,没区别啦。」

婚礼和葬礼怎麽会没区别?区别很大好吧。

「其实没区别,结婚就是给自己的未来人生套上枷锁,从此看不到希望和光明。哪有单身幸福,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你看看我,何等明智,一直不结婚,所以才能保持这麽良好的心态。我对你说,琼恩,艾弥薇确实是个好姑娘,但你也犯不着为了一颗树放弃整个森林,男人眼光要长远,我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

「其实是你压根找不到愿意和你结婚的对象吧?」梅菲斯冷冷说。

「没丶没这回事!」看不见情,但龙的声音突然变得高亢起来,「我年轻的时候,喜欢我的雌龙多得是,从塔瑟谷可以一直排队到深水城。我只是一心追求艺术,看不上眼而已。」

「你所谓年轻的时候,是指你还是一只龙宝宝的时代吧,」少女说,「我相信那时候你是挺招人喜欢的,因为还不会说话嘛。」

龙发出一连串含义不明的嘟囔声,然後沉寂下去,估计躲在墙角画圈圈去了。

乾脆利落地解决了冰虹,梅菲斯朝琼恩看过来。琼恩赶快表态,「别误会,艾弥薇,我和它不一样,我愿意结婚的,尤其是和你结婚……」

「你敢不愿意吗?」少女哼了一声,「我是想问你刚才对它说了甚麽,它就答应做器灵了。」

「呃,那个,只是一些男人和男人之间的谈话,你就不必知道了。」

「我只是想确定与我无关而已。」

「他说如果我跟着他,以後会有很多机会看见你不穿衣服的样子,」躲在墙角画圈圈的龙又冒了出来,「所以我就答应了。」

「那麽你永远没机会了。」梅菲斯说,从琼恩手里将匕首夺过来,刷地一声套上剑鞘。

「喂喂,你们不能这样背信弃义出尔反尔!」龙抗议,隔了一层剑鞘,它的声音变得沉闷而含糊,「琼恩,你作为男人,涉及到你的尊严和信誉问题,难道不应该表个态吗?」

「抱歉,冰虹,」琼恩说,「我们家是艾弥薇做主,她说了算。」

「你们居然这样欺骗一个老人,伤害我纯洁的心灵,破坏我对这个世界仅存的一点信任,真是太可恶了,」龙大声嚷嚷,「既然这样,琼恩,那你想要的歌曦雅的那几张素描,我本来答应给你的,现在我也不给了。」

「你还找它要歌曦雅的素描?」梅菲斯盯着琼恩。

「没,真没有,这个纯属陷害报复,」琼恩满头大汗地解释,「如果他刚才不说,我都没想到他有歌曦雅的素描。」

「所以你现在想到了。」

「……人与人之间还有没有最基本的信任了。」

「我当然信任你,你就是个超级大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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