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地下半身是狮子,上半身却是完全的人类男子。它也同样有智慧,有灵觉,有理性,甚至有自己的语言,就在半小时前,它们还在这里生着火,一边烤火取暖一边大声聊天。
琼恩不吃人,吃动物——但人面狮似乎恰好介乎於人类和动物之间。
如果说人面狮不是人类,是怪物,所以吃了无妨,那麽据琼恩所知,这个世界里,除了人类,还有矮人,有精灵,有巨人,有侏儒的——万一将来肚子饿了,是不是也可以拿它们当口粮而心安理得?
总觉得,这其中似乎有些不太对劲。
但梅菲斯显然没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她已经将烤熟的狮腿从火中取出来,用剑削去表面的焦黑,切成几块,用弯刀挑起,开始品尝。
琼恩犹豫着,最後食欲终於战胜了思考。「算了,反正下半身就是个狮子,」他想,「民以食为天,先吃饱肚子再说,以後的事情以後再想。」
学着梅菲斯的样子,他也捡起人面狮的弯刀,挑起一块狮腿来。必须说,肉质不错,口感很好,有点像牛肉,火候也掌握得不错。看起来,梅菲斯是经常干这种野外烧烤的活了。
在吃完两只狮腿後,琼恩和梅菲斯起身出发。在此之前,琼恩终於知道梅菲斯那把巨大银剑是怎麽随身携带了。她不知念了句甚麽咒语,半人高的银剑便缩成了巴掌大小,直接放进袖中。
出发前,琼恩看见一只人面狮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於是拿了过来。很普通的匕首,不是甚麽魔法物品,不过做工倒还挺精致,花纹独特。他把匕首放进自己靴子里,此行很危险,带着防身总不坏。
他们很幸运,在出城门的时候,遇上了一匹马——就是提尔牧师的那匹,幸运地逃脱一劫,一直在城外游荡,如今看见梅菲斯,又兴高采烈地跑上来。
好极了,正头疼路远呢。
梅菲斯抚摸着马的脖子,似乎在安慰着它,然後翻身上马,伸手来拉琼恩。琼恩伸手,往她的小手上一握,便觉整个身体腾空而起,已经稳稳落在马背上,正坐在梅菲斯身後。
「抱紧。」梅菲斯说,双腿一夹马腹,骏马低嘶一声,纵蹄奔驰。
琼恩从没骑过马,正在有些忐忑,猛然骏马开始狂奔起来,他吓了一跳,本能地伸手搂住前面梅菲斯的腰。女圣武士的腰肢纤细柔软,却又充满弹力,应该是长年锻炼的结果,抱起来感觉非常好。他忍不住想占占便宜,於是将身体更贴近了些,把梅菲斯完全揽进怀里,闻着她从领口处透出来的淡雅体香,似乎有种甜丝丝的味道。梅菲斯没有抗拒,彷佛全无所觉。
大漠清夜,怀抱美人,策马疾行,这感觉确实很不错——可惜好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马跑得太快,颠得太厉害,作为一个像琼恩这种从没骑过马的菜鸟,很快就觉得全身骨架都有散开的趋势了。更糟糕的是,他感觉大腿内侧有些火辣辣的,只怕是被磨破了。
「不能慢点麽。」他抱怨着。
梅菲斯彷佛没听见,反而策马跑得更快了。
琼恩在心里咒骂着,但也只能更紧地抱着她,免得自己真摔下去。若是从这麽高速奔跑的马背上掉下去,就算不死,只怕也要手断腿折吧。
妈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啊,不用这麽急着杀人灭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