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通往大都会的州际高速上,戈登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同事将这具被割去脸皮的无名尸首抬上来,在经过身边的时候,再次掀开,查看了一下后,这才让同事将其抬走,运回警局,
“那个疯子这么快就动手了?”戈登的老搭档布洛克吃着热狗看着这具被运走的尸首问道。
“该死的,布洛克,你就不能看着场合吃东西吗,味道这么重的现场你都吃得下。”
“拜托,吉姆,这种狗屎事什么时候都会发生,你不能因为这个亏待了你的肚子啊,再说了,在哥谭你应该都习惯了。”布洛克摊手无语道,即使这样说着,嘴里还是嚼个不停,胡茬上沾满的黄油说明此刻的布洛克是吃的真香。
“这就是为什么我的烟瘾越来越大,你的肚子越来越圆的原因了,布洛克。”调侃了布洛克一句,戈登也给自己点上根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思绪集中起来。
夜晚,哥谭市警局的停尸间,戈登和布洛克两人来到了这具没有脸皮的无名尸首的房间,听着验尸官的汇报。
“指纹和血型比对结果出来了,与爱德华·尼格玛的吻合度是94,再加上所穿的衣服,可以确定是谜语人,也就是爱德华·尼格玛的尸体。”
“哇哦,这个疯子在帮我们解决问题啊,他这是改邪归正了?”布洛克说了个冷笑话,虽然他不知小丑为什么要杀掉谜语人,但哥谭的确少了一个害人精。
反而是一旁的戈登局长,却是眉头紧锁。他跟布洛克一样不明白小丑为什么要杀死谜语人,疯子的逻辑你是猜不透的,尤其是小丑。但是这里面却有太多的蹊跷,他不了解小丑,可他了解谜语人,他可是从哥谭那个最黑暗的时代过来的,谜语人爱德华·尼格玛还曾经是自己的同事,只不过他在刑事组,他在档案室,两人见面的机会很少。
但他得承认一点,爱德华的智商很高,尤其是他将智商用在犯罪上面时,自己可是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但是现在,他就这么被小丑杀死了?尽管事实摆在眼前,但他总觉得不可能,他要找出点证据来,来证实自己这个猜测。
“吉姆,你在想什么?谜语人死了诶,我们的工作压力又轻了一点。”布洛克看着眉头紧锁的戈登,不由拍了一下他,将他的注意力拉回来。
“谜语人真的死了吗?”回过神来的戈登反问了自己搭档一句,一下子就把布洛克给问倒了。
“什么,血型,指纹,这些都比对过了,除了这张脸外,可问题是杀他的是小丑啊,小丑杀人的手法千奇百怪你又不是不知道。”
“是,我知道动手的是小丑,如果是他,什么样的手法我们都猜不透,但我们似乎陷入了一个盲点,正因为是小丑动手,所以我们就认为谜语人被杀了,但反过来,如果小丑根本没杀死他,也是一件很有可能的事啊,你自己都说了,我们根本猜不出来神经病的想法。”
额戈登的一番话语,让布洛克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但按照戈登的说法,这也是很有可能的,只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这具躺在这里的尸体该怎么解释。就在这时,一道熟悉的低沉嗓音就在他们身后响起了。
“戈登局长是对的,那具尸体根本不是谜语人。”
“哇啊!该死的,这个点了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吓人,蝙蝠侠,在外面执勤的人呢?”嘴里吃个不停的布洛克被蝙蝠侠这么一吓,差点把手里的热狗给脱手,这才转过身,看到这个熟悉的身影,不由抱怨几句。
蝙蝠侠倒没有理会布洛克的疑问,走上前,直接抓起这具无名尸首的左手,上面有着一层厚厚的老茧,这是长期握着某种工具才会留下的痕迹。但谜语人的工作可跟这个没有关系,戈登和布洛克两人都是老警察了,自然也明白蝙蝠侠想要说的是什么,一下子就明白过来。
“可指纹还有血型都对得上号啊。”
“猪面教授,这种事对于他来讲,不算什么难事,他也从阿卡姆逃出来了。”蝙蝠侠解释道。
“ok,所以现在,那个疯子伪造了谜语人的死亡,那就意味着他有可能绑架了谜语人,问题是这家伙要谜语人来干嘛,一起玩大家猜猜猜?”
“不知道,但我会查出来的,戈登,这件事你不用继续跟了,我来解决。”
“这倒是个好消息,只是你怎么···”与自己搭档再检查了一下这个被小丑弄死的倒霉蛋,刚抬起头,蝙蝠侠就已经消失在自己的视野里,已经见怪不怪的戈登摆摆手,与自己搭档把这具尸体塞回格子里后,这才离开停尸间,回到各自的家中。
而从哥谭警局离开的蝙蝠侠,也是照例在哥谭的夜间做了下巡视,虽然之前因为夜枭掌控哥谭的事件,让哥谭几个地下大佬一度聚集了起来一致对外,并享受了一个月的蜜月期,整个哥谭相安无事,但是一个月的时间,足够蜜月期淡下来了。哥谭的街头又开始日常的一天,时不时响起的枪声成了这座城市的主旋律,而蝙蝠侠,依旧是这座城市最大的恐惧,只要他还在哥谭的夜间巡逻,这些混黑的家伙就得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