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姐姐一边给我道歉一边哭着问我父母为什么不管我,一个人这样父母放心吗!我没回答她的问题,我不想让别人同情自己!
我清洗了一下自己,换上了另外一套衣服。我觉的这个女警察还像个人,不像那个机器说什么抓犯罪分子是他们的责任,还说我是公民公民有义务协助警察查案!
看我情绪稳定了那个女警察才告诉我有人报案说我那里发生了凶杀案,还说杀人犯非常嚣张的在草地上晒太阳。
所以警察才赶到了,到了一看我满身是血。
女警察最后说其实应该给我一些精神补偿,问我怎么想,我觉的人家都让自己有了换衣服的地方还洗澡了,这事就算完了吧!
后来那个女警察告诉我她定了三天的房间,雨嫣如果三天找不到工作就去找她,还说要认我做妹妹。并把她的姓名电话留给了我。
后来我也没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也没有去找过那个警察姐姐!因为我讨厌她用一种同情的眼光看我!
其实谁也不知道我那会儿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好弱小!
后来我终于找到了一份文秘的工作,试用期一个月六百块钱!试用三个月!
别的房子都太贵了,我终于跑了两天后找到了一个地下室!
那里面有张床,我把几张报纸垫在上面铺出了一张舒适的小床!原以为我的幸福生活就要开始了,没想到那才是我恶梦继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