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西州怎样?”邵树德问道。
“很不错,甚至还有更进一步的可能。不过,儿觉得西边可能还有更好的地方。眼下或许都不如高昌,但将来能发展得更好。”
邵树德点了点头。
他记得后世吐鲁番在新疆全区的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并不高。但这会么,他敢肯定高昌的户口在整个西域一定名列前茅。
而且,高昌的潜力还有待进一步释放。
他依稀记得,后世清道光年间,林则徐到吐鲁番主持垦田,扩建了几十条坎儿井渠道。
左宗棠过来后,又开凿坎儿井,进一步扩大可灌溉的耕地面积。就是不知道当时有多少土地,但一定比现在多多了——光绪十三年,吐鲁番已垦熟地3.3万亩,未垦荒地3.7万亩,总35.7万亩,折合唐制约40.45万亩,即四千余顷。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大郎的话也没错。高昌的领先只是暂时的,西边大有可为。
“阿爷把落雁、平卢、横野、广捷、金枪五军所余之五千人交给你来带,望苴子蛮兵一千五百人、奉国军步卒四千余人也给你,总计一万一千余步骑。”邵树德说道:“去北庭吧,朱瑾来奏,又有部落叛乱,你去协助他讨平。”
落雁五军在攻克高昌后,还剩八千人上下。前几天摸排,大约有三千人愿意留下来当镇兵,如今能调用的就五千人了。
而落雁军作为一支三次重组过的部队,在平定淮南之后,补充了吴越武勇都万人,总兵力达到两万,为历史巅峰。
征讨云南时抽调了三千人,前阵子已返回,余众打散补入禁军各部。此番出征的两千人,显然也不会回去了,此军目前还剩一万五千,正屯于河北休整。
平卢军最多时有两万四千人左右,征云南前还剩一万四千。出征的那三千人,回来时还剩两千出头,同样打散后补入禁军各部。
西征又出动两千人,基本也不会再让他们归建了,该军就只剩下九千。
“儿遵命。”邵嗣武沉稳地应道。
“知道怎么做吗?”邵树德问道。
“抓军心为第一要务。”邵嗣武答道。
邵树德满意地点了点头,道:“你明白就好。去吧,将来有什么造化,全看你自己了。”
“对了,你现在只有一妻三妾吧?”邵树德又问道。
“是。”
大郎的正妻是张淮海之女,育有一子一女。三个小妾中,两个是敦煌大族,如索氏、阴氏,另外一个是河北昌平刘氏女。
“待你从北庭班师后,阿爷做主,让偰氏、廉氏挑两个知书达理的嫡脉女子,当你的王媵。”邵树德说道:“他们都是地头蛇,在西域人脉很广,对你有好处。”
邵嗣武闻言,眼眶微红,哽咽道:“谢阿爷。”
邵树德走了过来,轻轻抚着儿子的肩膀,叹息道:“我做父亲的不照顾你,谁照顾你?”
他虽然管不住底下那玩意儿,经常在人妻身上发泄变态欲望,但生下来的孩子,都是他的种,当然要操心他们日后的生活了。
即便是分封到草原七圣州的藩王,一人差不多有一万户百姓供养,很差吗?而且离富庶繁华的河北很近,快马几日就到北京,真谈不上苛待。
他们在京中,是不可能有一万户百姓供养的。而且被监视居住,没有自由,第二代就要降爵为国公,到出了五服时,就只是县伯了。
但大郎去西域,是真的有点苛待了,前景比云南还差。
南方的很多土官,能传几百年,稳定性非常好。但西域这边,混乱无比,安全环境极差,让李唐宾、卢怀忠这等人封到那边去当国公、亲王,人家都不带搭理你的,认为你是卸磨杀驴,要清理老臣勋贵了。
所以,邵树德对大郎是有点歉疚的,不介意多帮衬帮衬他——在自己活着的时候,能帮一点是一点。
第09章 废藩置县
九月到来之后,天气渐渐转冷。
但在高昌这个地方,除早晚之外,中午的气温仍然在二十六七度的样子。
王宫之内,一下子涌进了数十名蕃人,吵闹不休。
他们都是此番随无上可汗西征的酋豪,未必是部落夷离堇,毕竟一部只出了几百精壮,派一个小豪统领也就够了。
宫人们端上来一盘盘食物。
煮肉、胡饼、饺子、汤饼、胡麻油配粟米饭、葡萄酒、甜瓜、大枣、李子等,算不得多丰盛,但能填饱肚子,对这些糙汉子们来说比什么都强。
邵树德坐在上首,频频举杯,身边一左一右坐着廉氏、偰氏两位亡国贵妇,前者面容沉静,无悲无喜,后者强颜欢笑,心中苦涩。
酒过三巡,韩全诲入殿,大声宣读一份礼单,旁边有人用胡语翻译。
随征诸部酋豪,人人都得赏赐,主要是:玉一团、镔铁刀剑四把、骏马五匹、橐驼十匹、乳香一袋、花蕊布(棉布)百匹。
这些都是攻入高昌城后缴获的战利品。
尤其是镔铁刀剑,让草原人爱不释手,之前战场上就缴获了不少,人人以为物。
宋代的时候,高昌回鹘使者入京,献上的镔铁刀就让宋人大为惊异,说“其铁皆细花纹”。
元代的时候,高昌镔铁刀剑“世所少有”,中原工匠做不出来,一直是元朝皇帝赏赐给臣下的重要礼品。
邵树德也不知道高昌回鹘怎么会打制这种东西的,可能是本地土著原有的技术,《魏书》中说其来自波斯,又有说来自罽(j)宾,反正不是波斯就是印度,然后高昌人掌握了技术,源源不断生产此物。
刀剑之外,布匹也很实用,在草原上可以当贵重物品。毕竟别人都穿羊皮裘,你可以穿棉衣,这就物以稀为贵了。
以上是给酋豪个人们的赏赐,就草原上的行情来讲,其实非常不错了。因此,韩全诲话音刚落,人人称颂。
“跟着朕打仗,不亏吧?”邵树德如同一个胡人大汗般,右脚翘踞,手臂置于膝上,端着酒碗,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