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交往的那一年多,这样温馨的场景几乎天天都有,哪怕是我闹脾气或是她大姨妈来的时候,可我记忆里留下的并不太多。其实,“遗忘”并不是件坏事,相反却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东西,它能让人们有勇气继续活下去,无论曾经历过多大的苦痛。我一边刷着牙一边侧脸瞅着晨,晨两只小手合在一起,正缓缓揉摊着手心里洗面奶,越揉越慢,慢慢红了脸,停下不动,过了半晌,看了眼门口,又低下头,说:“你能不能再跟武说说,他们刚在这里面作…又没关门。”“嗯?又看到了?…先敲敲门确定里面有没有人不就得了?”“这次我敲了!”晨鼓着嘴,有些生气:“他们没应声!”
我抱着她,“宝宝,宝宝”的叫着,又哝着声求她:“我们睡一屋吧,让他俩一屋,这样大家都好…好么?”晨红着脸,低着头,想了半天说绝对不行,说你会干坏事的。过了会儿又压着声音说:“…再过一阵,好么?”
那是个晴天,周日,在武的建议下,我们四人去爬城市近郊的一座小山。
我们四人同校,一所普通的理工大学,我,武,晨三个人同班,建筑系大二,武的女友楠大三,英语系。武是本市人,可他一直住学校宿舍,上个月一次酒桌上,武建议我们四个人在学校外面合租个房子住,说是他一个亲戚的老房子,价格很便宜。晨也同意了,她是个娇娇女,宿舍人太多,据说还有一个打呼噜的,她经常睡不好觉,可她死活不同意我跟她一个屋,非要我们两个大老爷们一屋,她们两个大小姐一起。
晨是个很保守的女孩,她的初吻是我在一番艰苦卓绝的奋斗之后才死磨硬缠讨来的。班上女生不是太多,质量也很不靠谱,按当时男同胞私下里的话说,全世界的霸王龙都跑到我们班里来了,于是晨这只小羊在里面就显得尤其的夺目。班上二十多个男生里,武是第一个追求晨的,开始一阵子,晨也没什么表示,给她的小礼物也收下了,有天晚饭后在我们男生的嘻笑里还给武约了出去,可自那天以后,无论武如何纠缠,晨铁了心的不再理他,私下里有传言,说是当天晚上武太心急,在大街上就对晨动手动脚,结果给挨了一巴掌。
我在班里,是个不起眼的男生,当然,如果能再诚实一些的话还需要在不起眼前加个非常,长相一般,头脑一般,学习一般,家境更是一般。再加上高中那会儿有过一段非常尴尬的初恋,所以大学那会儿在感情方面实在是挤不出什么自信,与晨交往,最初还是她找了个借口让我陪她去一家新开的美术专用店买水粉、水彩一类写生用的颜料,说她不知道门,当时我也没联想太多,可当晨第二天红着脸说要请我客答谢我的时候,我脑门上像忽的给爱因斯坦撒了一泡尿变得比第一天聪明了些。
其实,无论长相,身高,家境我跟武都要差很远,据说武的老爹是某个药厂的老总,姥爷还是中央里不小的一个官,武是系里篮球队的头号得分手,今年又进了校队,人帅球也打的好,学校里倒追他的女生一大片。一直就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优秀的男生晨都不要,偏偏又会喜欢上我,曾试探着问了她好几次,晨一直笑着不说,最后逼得没办法,就哄孩子般的说我是她一直以来梦里的白马王子,说第一眼就看上我了。
那座偏僻的小山,风景确实不错,只是我们以前爬过,本不想去的,想趁好不容易的周末多跟晨过一下二人时光,好趁热打铁多爬爬她的两座小山好争取能一举攻下她的谷地,可实在架不住武的软磨硬泡――武好体育,好锻炼,爱爬山,可能跟家里打小的熏陶有关,他爸当过兵,据说还打过越战。去年的全校运动会,武一、二百米都得了第二,铅球也得了个第三。
山爬到一半,下起雨来。楠指着远处树林间的一个破旧的房子,说去那边避避雨吧。
是个废弃的小屋,应该是以前护林员休息的地方,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一张破床,屋里充斥着尿臊味,想来曾有不少的鸡巴小逼们委屈着来方便过,屋的角落里甚至还高挺着一小卷已经干黑却依然摇曳多姿风华不减的大便。与它对视了一眼,晨匆匆捂了嘴,马上就要吐的样子,我笑她,说你别搞的跟刚怀上了一样。楠则安慰晨,说按她的经验那是她们女人拉的,不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