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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歌舞厅遍布全国,到处都是驻唱的歌手,跳舞的人们,七彩的灯光炫得人发昏。
“念凤姐,你不如踹了林禄山,跟着我过,当个官太太。”孙疆这些年都是在明里撬林禄山的墙角。
“得了吧你,毛长齐了吗?”
“我都三十多了!”他觉得他这辈子就败在晚出生了几年,不然有他林禄山什么事,就算他事业有成,行事老练,在她眼里永远都是弟弟。
“你跟他就这样过着?他在南淮给你守着老窝,当糟糠妻,你全国到处跑着找小白脸?”孙疆到首都出差,没想到在歌舞厅碰见谈生意的王念凤,身边都是小年轻。
“得过且过呗,我俩好着呢!你少操心了。”
“可以请您跳支舞吗?”
“王总,对不起,踩着您的脚了。”搂着王念凤的小年轻连声道歉。
这个年头得罪不起的女人越来越多了,有靠卖废品起家的建筑老总,有卖包子起步的餐饮界女老板。
他可得谨着些。
“小疆,不跟你说了,跳舞去。”
她也该庆幸跟着林禄山去了南淮,不然也不会闯出一片属于她王念凤的天地。
时代的变革总是构建着宏大的格局风起云涌,但也夹卷着小人物的成长变化。
王念凤每次都能以一种自带的敏锐感误打误撞抓住机会赶上正在极速向前的列车。
时代的列车无声,舞厅的音乐确是真切传入人的耳朵里。
音乐来到了高潮部分,王念凤在小年轻的配合下转着圈,她极具标志性的笑声汇入音乐里,让周围的人都被她感染,一时好不热闹。
三十四十岁的女人有种风韵,引得人向上痴缠,尤其像她这样丰腴明媚,朴实与华丽结合恰到好处的有钱女人更夺目。
一直在角落里的林禄山看着在别人臂弯里肆意开放摇曳着的山茶花,坐不住了,早在她和孙疆攀谈的时候就该出来。
“禄山哥,你没留在南淮啊?”孙疆看着不知道从哪儿蹿出来的林禄山惊道。
林禄山刮他一眼,上前换掉她的舞伴。
“你来干什么啊?你都不会跳,老踩我脚。”王念凤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的眼镜片越戴越厚,感觉眼睛都变小许多。
音乐终于换了一首比较平缓一点的,给林禄山喘息的机会。
“你去画家协会开完会了?”
“没,我溜了。”
“怎么?怕我被小年轻勾走啊?”
林禄山直勾勾看着她,“是啊,我很怕。”这些年她仿佛冲破了什么,由田里的向日葵长成了开遍山野、扎眼肆意的山茶花。
他怕她每一次绽放的时候他没在眼前。
王念凤搂着他大笑了起来,胸腔都在颤动。
“念凤,我爱你。”
“嗯,我也爱你。”
那张发黄的布被她上了各种颜色,既然洗不干净,那就把它变成她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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唠嗑时间:
对,完结了。
最后一章写得可能会和前文有些割裂感,但我写得很快乐!
经历过那件事的念凤才“成熟”地热烈了起来,她彻彻底底释放一个自由放肆的灵魂,而不是把幸福寄托在伴侣和家庭上。
中间那将近十年的时间大家自己想象吧!念凤过得很自由!林禄山很累,追着媳妇儿到处跑,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