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若夕说着拿起包包就冲了出去。
走出两步,发现莫远还站在没动,又回过头微一挑眉催促道:「不是饿了吗?快走啊。
」「恩,好。
」莫远先是一愣,随即回过来勾唇一笑跟了上去,这样的感觉让他仿若隔世,似乎只有在那艰难的求学时代才有过这样的轻松随意感觉。
而出社会之后他因一袭晚礼服而在巴黎服装节上获得创意金奖,从而一夜成名,成为国际上炙手可热的服装设计师,好像从那以后,他和周围的人之间就被垒起了一道墙,别人对他越来越疏远,而他也变得越来越冷漠,没想到他的这个小助理,竟然既不怕他也不对他巴结谄媚,完全把他当成了朋友一般,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好舒服也好亲切。
两人还算是蛮幸运的,到楼下餐厅一问,这s市的名菜这里都有,两人就随便点了几个招牌菜,饭店里的人不是很多,所以他们的菜上的很快,两人也顾不上说话,就你筷子我一筷子的吃了起来,直到吃了个半饱两人的速度才慢下来,淩若夕看着一盘『芙蓉鸡片』,突然想起刚才莫远画的那张设计图上似乎也是以芙蓉花为主题的,於是开口道:「看着这盘『芙蓉鸡片』,我突然想起一个关於芙蓉花的爱情故事。
」「哦,说来听听。
」莫远闻言放下筷子,抬起头来看着她颇感兴趣的说道。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地主,女儿貌美如花,名叫芙蓉。
地主心地不好,巧取豪夺,占得家财无数,又借着江水运送木材,可谓财源滚滚啊。
可最大遗憾就是,膝下无儿,只生这一女,故把女儿视为掌上明珠,一心想为芙蓉寻一门好人家。
…………(此处省略若干字,在下面啊。
)次年,大江两岸生出一种树,11月花开,花色先红而粉,后为白,或为紫,堕入江中,顺流而去,大家都说这是芙蓉的精魂,便将此花名为芙蓉。
花开时节,江中堕满芙蓉,美不胜收。
「淩若夕把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娓娓讲来。
莫远一边认真听着,一边用手指轻刮杯子的外沿。
听完她说的故事后,不由得叹道:「没想到,芙蓉还是株痴情花。
」作家的话:故事太长,中间的放这里了:芙蓉长到16岁,真是花姿绰约……可她偏偏爱上的却是自己家的长工阿来。
阿来这年18,也是英俊非常,就是家境贫苦。
两人彼此有情,这年竟然背着地主结下了私情,彼此相约,同生共死,互不相负。
地主听到了些言语,大怒。
强硬要把芙蓉与阿来分开。
可是芙蓉以死示之,毫不退缩,阿来大为感动。
地主怕女儿有个好歹,只好作罢。
又是一年水运木材的时节了,这时地主心生一计。
他好言对女儿芙蓉说,既然你与阿来彼此有情,作父亲的自然会为你们打算,一定办成你们的婚事,不过阿来没有什么见识,现在我要北上水运木材,不如叫阿来与我同去,好长长见识,回来后就为你两人办婚事。
芙蓉大喜,将此事说与阿来听。
阿来也喜。
春江水涨的三月,阿来随地主搭大船北上。
这一行,是祸不是福。
地主趁阿来一个不注意,将阿来推进了江心……本来地主以为这样可以打消芙蓉的念头了,回来后便与她说了一门好媒。
芙蓉知道所有后,并不言语,地主以为女儿真的为这一门好媒忘却了阿来,心中大喜。
芙蓉喜事当天,男方家的喜轿一大早就来了接新人。
一片喜庆,芙蓉却心如刀割。
轿子恰巧行至章江边。
芙蓉冲出,跃入江中……她为寻心爱的阿来而与江去……☆、(10鲜币)003秘帅哥「是啊,自古女子多痴情,由来男儿皆薄幸。
」不知怎么的,淩若夕突然想到了李尚,这句诗词就随口念了出来。
「这样说有失公允了吧。
」莫远闻言挑眉看她,似乎想从她脸上看出些什么。
淩若夕一愣,随即回过来,勉强扯了扯嘴角微笑道:「我就是突然想起了这句诗来,随便念着玩的。
」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李尚了,这会儿突然间又想起来他来了?是因为跟宫瑞辰吵架了吗?淩若夕突然烦躁起来,她好怕宫瑞辰最终也会像李尚一样背叛她。
莫远看着她眼中不自觉流露出的哀伤,冲动的张了张嘴想要安慰她,可又觉得自己跟她还没熟悉到可以谈心事的地步,所以勉强忍住开口的冲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转移话题道:「对了,我们明天的行程你看过了吗?」淩若夕听他说起工作,立刻收摄心,把心中的烦闷统统抛诸脑后点头道:「恩,看过了,这s市的刺绣和绸缎都是极品,如果能够把他们运用到这次的主题中,我相信肯定能大大增色不少。
而且s的风景也非常别致,很有古风……」接下来两人的话题都围绕着工作展开,一个是可以为了画一张设计稿而废寝忘食的工作狂,一个是一心想在服装设计这个行业闯出一片天而全身心投入的后起之秀,一谈到工作两人仿佛就有谈不完的话题。
两人一直聊到饭店快打烊了才起身各自回房休息。
一回房间淩若夕就拿出手机不死心的再三翻看,可始终没有宫瑞辰的电话,她试了好几试想要打过去,最终都忍住了。
闷哼一声,把自己投进软软的大床里,浑身懒懒的一动都不想动,她发现自己很想念宫瑞辰,似乎只要大脑一停顿下来他的身影就会充塞进来,没了他在身边,让她觉得四周都是冰冷的,连被子都变得不再温暖,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相思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