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抬起头来。
她看到了一张漂亮至极的脸蛋。
顾欢欢的确是有资本的,至少长相上,是男人都喜欢的类型。
“语西,你还没吃饭吗?想吃什么,我来给你点好了。”顾欢欢伸手抢了那个正在给温宛点单的女服务员的本子,对刘语西殷切的说道。
本来还想点几个菜的,看到顾欢欢,顿时就没兴致再找下去了。这个城市这么大,随便进个店都能碰上顾欢欢,说明刘语西本身和顾欢欢两人是天生孽缘,躲也躲不掉的那种。
虽然没兴致了,但有人抢着想服务她,她也没理由拒绝。
坐着安安稳稳当老佛爷,谁不会呢?还省得自己劳心劳力。
索性把手一翻,合上了菜单,白皙的手指在桌上点了两下,偏头对顾欢欢不冷不热的说道:“有什么好吃的都上上来吧,你是这店里的老板娘,你比我清楚不是吗?”
“啊?”那个服务员还没走呢!顾欢欢被温宛语不惊人死不休给吓了大跳,连忙推了那女孩一把:“你快去招呼其他人吧,这里我来应付就好,你快去!”
顾欢欢是这餐厅的主管,她的话女孩不得不听。虽然她才上班几天,但老板每天都来吃午饭,她也见过,知道英俊帅气的老板有未婚妻的。
但是老板的未婚妻不是主管的好闺蜜吗?怎么主管会被这个女人说成是这店的老板娘呢?
她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女孩快步走到休息室去,那里有好几个才认识的这餐厅的老职员,她要去和她们分享八卦,求解惑!
温宛看着女孩迈着略显轻快的步伐朝内堂走,转头就看到顾欢欢泛白的脸色,轻笑了一声:“怎么,这就心虚了?”
是得有多么强大的自信,才会觉得抢了别人的未婚夫,别人还能不计前嫌和她上演姐妹情深?
是不是过分自恋了点呢?
见到顾欢欢那一刻,温宛就从记忆库里提取了有关这店的记忆。
这店其实是卓峰开的。
说起来,刘语西才是这店的真正老板娘。在顾欢欢来这个店工作之前,刘语西就只来过两三次,几个月前,顾欢欢和刘语西在蛋糕店偶遇,三个人才从新开始有了交集。后来刘语西听说她被经理骚扰丢了工作以后,把她介绍道这里来,顾欢欢在这里以后,刘语西就常来了,店里几乎每个待得时间长点的服务员都认识她。
都知道刘语西是卓峰的未婚妻,而顾欢欢是她的好朋友。
顾欢欢和卓峰目前还处在暗通曲款偷偷摸摸的阶段,把店里的人瞒得死死的。人要脸树要皮,抢好朋友的未婚夫,是要被人指着鼻子骂不要脸的。
顾欢欢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无非是要让所有的人都觉得她是纯洁的,无辜的,她最后和卓峰在一起,也是迫于卓峰的强势而不得已的。
哎,刘语西就因为有了这么一个浑身上下连细胞上都写满心计的好朋友和渣·前未婚夫,而死得不明不白,冤不冤?傻不傻!
“语西,你……你怎么这样说呢?”顾欢欢觉得此时站在自己面前的刘语西和以前的她不一样了,可具体哪里不一样,她又说不上来。该不是被卓峰退婚了,受到的打击太大,精上出了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