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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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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邓一群休假,回了一次老家。

邓一群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回去了。他已经感觉自己越来越不能适应乡下的生活,那里是另一种世界,和城里有着明显的区别。稀稀落落的民房,破旧低矮,当中有一幢二层的小楼,那绝对是鹤立鸡群,从十里地外也能看得到。而一到晚上,整个村子静得要命,连一两声狗叫都听不到(这些年,农村也不准养狗——它会传播狂犬病)。没有照明电,全村只有少数人家有电视,使用的却是充电瓶。节目最多只有两个台,收到的图像模糊不清。邓一群到了晚上只能和他的家人在一起围坐在桌前说些村里的张家长李家短,他们家还买不起电视。而邓一群对家人说的那些事情一点也不感兴趣,那些事让他听起来恍如在另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问题还不仅如此,问题是他家里总是有这样那样不顺心的事,明摆着受人欺负,但邓一群却无力解决这些烦心的问题。他虽然在省城工作,但村里的老百姓也逐渐知道,他在省城并没有当什么大干部,于是有了纠纷,对他家一点也不必谦让。

从省城到他家里坐长途公共汽车需要十几个小时,路况不好,非常不好走,而且车子也破旧。邓一群最怕坐这样马拉松一样的长途车。车子只能到县城,他还必须先在县城住一夜。回家,对他已经没有了原动力。老家的情况并不好,这些年来,除了粮食充裕,并没有积下什么钱来。报纸上到处都有关于发家致富的报道,但他老家的村里却没有什么人致富。农民,还是缺少教育,脑子不活。邓一群对这一点有着特别深的感受。他平时从报纸上读到养鱼养鸡能致富,他就写信回家让二哥邓一明养,可二哥对他的建议根本就不感兴趣。他感觉老二还算是一个聪明人。

在二哥身上的还不仅是懒惰,主要的还是思想保守,习惯于过穷日子。他们内心当然也渴望致富,但却又不想动太多的脑筋。农民,就是农民。像二哥邓一明这样的,在广大农村,有无数啊。另一方面,他们却愿意去城里打工,出苦力。邓一明到上海打工后,给邓一群写过两封信,介绍了他打工的一些情况。似乎还好,每月也能挣一些钱。于是,邓一群想,这样也罢。

乡政府在农村还有些什么作用呢?他调查村里的一些老百姓。百姓们对乡政府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最初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人们一下子感到身上的担子轻了,束缚少了。乡干部们也有很多感慨,他们一下子发现自己没有什么好做的了,田地都分到农户了,每个人都是自顾自。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们发现除了种地打粮,他们还希望能有更多的致富门路,而乡里对此却没有什么作为。

邓一群的一个高中同学现在已是乡里的党委秘书了,他对邓一群说:乡里这些年也做了不少事情,特别是刚从县委农工部调来的一个党委书记,工作上积极开动脑筋,办了一个砖瓦厂,开始生意挺红火,后来名气大了,有权有势的人都来赊账买砖,硬撑了三年就垮了。后来又办过一个刺绣厂,手工编织桌布、女式内裤、胸罩,港商包销,结果一次被骗了五十多万,去掉了乡财政的三分之二,大伤了元气。在农业上,乡里的农副业多种经营公司从外地购进了树木,鼓励老百姓种树,但现在各家都分田到户,根本就指挥不动。

在大哥的家里,邓一群看到他家的晒场上堆了不少桑树干,像是砍倒的。他问老大邓一彬怎么回事,嫂子气呼呼地说:“还不是乡里那些倒霉干部,说种桑树养蚕可以致富,你哥禁不住村民小组的动员,种了三亩多地的树苗,好不容易三年长大长高了,蚕茧却根本卖不出钱来,还不如种粮呢。”嫂子是真的心疼。他家一年辛苦下来,还不如她妹妹刘正红在镇上开的那个理发店半年的收入。

刘正红隔三差五来邓一群他哥嫂家一次,反正镇上离村里不远,而且她还买了一辆小轻骑,红色的,开起来非常气。邓一彬现在很羡慕他的小姨子这么有钱,她每次来总要给她的姨侄和侄女带些什么好吃的,有时他们家临时缺钱用了,也会向她暂借。刘正红现在在乡里镇上蛮有名气的,她开小轻骑能不用自己掏钱买汽油,供销社油库里的保管跟她很熟,常常悄悄地送她一小桶。而紧俏的农药、化肥,刘正红也能搞到。邓一彬一家平时没有少沾小姨子的好处。可是,最叫刘正菊伤心的是,但凡两口子吵架,邓一彬总要说到她的妹妹,好像刘正红真的在镇上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最让刘正菊操心的就是她的妹妹的婚事。妹妹现在越来越时髦,也越来越惹人眼了。她在镇上开理发店,认识不少人。于是知名度自然就提高了。镇上后来也新开了两家理发店,但她们说话办事都不如她活络,自然客源也就比不过她。到她店里去理发的,更多的是那些小伙子,他们在镇上没有地种,也没有正当的手艺,所以他们经常泡在一个熟悉的地方吹牛。每个人都打扮得油头粉面,说话都是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他们当然都想追求刘正红,但刘正红却看不上他们。追求不上,甚至有在半夜里去撬她的门,如果可能,他们甚至想集体强奸她。然而,她却把门抵得很死。他们在失望之余,就编派她的坏话——这是一种快乐。于是在镇子上,人们都有个秘而不宣的印象:那个开理发店的年轻女子刘正红,原来是个骚货。

刘正红谈过朋友,在镇上最早一个朋友是乡供销社的一个男营业员,姓陈。那个小伙子瘦瘦的,刀子脸,长满了小红疙瘩,说话飞快,喜欢不停地眨眼睛。刘正红还把他带到过刘正菊的家里。邓一彬和刘正菊把他当个人物来招待,又是杀鸡,又是杀鱼。村里好多人都来看。他们都认识他。他在柜台上是卖烟酒的。刘正菊不喜欢他那种说话时不停眨眼的样子,感觉他内心里有点不实在。她更多的还是担心,他是个城镇户口的国家正式职工,会娶她妹妹吗?

事情就像刘正菊担心的一样,他们谈了半年就分手了。事后那个小伙子否认自己是谈恋爱,他说,像她那样一个名誉不好的姑娘,他怎么能够看上呢?他不过是因为剪头而认识她,后来又因为他家在县城,不常回去,没有朋友,而同她相交而已。他同她不谈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他发现刘正红已经不是处女了。这就是说他同她已经睡过了,而她却没有流血。小伙子对性爱是有经验的,他兴奋地告诉别人,自己不是一个傻子,他一上她的身,就知道她已经被别人弄过了。

镇上那些人都有点同情这个小伙子,觉得他纯洁的感情受到了像刘正红这样的女子的玷污。至少他们也只是打了一个平手,谁也没吃亏,但谁也没讨便宜。刘正红对于自己为什么没有流血解释不出任何理由(当然即使有理由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相信)。只有刘正菊相信,她妹妹在这之前没有同任何人睡过觉,至于为什么不流红,她当然也解释不出。自己的丈夫有一天就说:“小姨过去一定是有过的,要是没有过,她怎么会不流红?”她勃然大怒,骂道:“放你妈的屁!你妹妹才被人睡过呢。你一家都被人睡过!你倒是说我妹妹跟谁睡过?”邓一彬就说:“我怎么知道?事情又不是我做的。”

刘正红和陈营业员恋爱又分手的事,镇子上谁都知道。她自己感觉没脸活了。她想撕开了脸皮找他们领导理论,但她确实又张不开那个口。那种事怎么能说得清呢?一气之下,她就吃了整整一瓶安眠药。安眠药是她向镇卫生院的一名熟悉的医生要的,那个医生说:“你要这么多安眠药做什么?”她说:“你知道的,我被那个姓陈的玩弄了,又把我像破鞋垫一样甩了。我咽不下这口气。我哥哥他们早晚有一天要来打他一顿,好好收拾他的。现在,我晚上整晚整晚地睡不着。我需要它帮助我不想那些破事。”医生就好心地劝说:“那你可不能多吃啊,吃多了要出问题的。出了问题我担当不起啊。”刘正红就说:“你放心吧。我被人害了,难道还会再害你?我不会死。我死也要死个清清白白,绝不连累你。”

那个下午她回到自己的理发店,叫一个徒弟帮她烫了发,然后把她们打发了回家,天一擦黑,晚饭也没吃,坐在镜子前发了一会怔,然后写了一封遗书。遗书里说:陈雨(就是供销社的那个青年营业员)玩弄了我,我这辈子死不瞑目。他先是花言巧语,说是怎么怎么爱我,不嫌我是农村姑娘,不嫌我没有职业只是个理发的。为了让我和他发生关系,他第一次的那天晚上还送了一只黄黄的戒指给我,说那是他妈妈传下来的。我以为他是真心的,就让他日。他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一共日过我二十九次。我的床边有二十九道印子,是我每次事后用小刀刻的。除了和他,我再也没有被别人日过。镇子上说我的那些闲话,使我觉得我的冤比海还要深,比天还要大。我变成鬼,我也饶不掉陈雨!另外,我的死跟医院药房的朱医生没有任何关系。我的药不是从他那里拿的。写完遗书,她就吃了药,然后躺在了床上等待自己昏死过去。

但她却没能死成。她的一个姓李的徒弟走的时候就感觉她不对。她家就在镇子的边上,回到家里感觉放心不下,就来了。打门打不开,就叫来了人。来了一群人赶紧把已经昏迷的她送到了医院。

出了这样的事,影响很大。后来那个供销社的小青年就调离了这里,调到了另外一个乡的供销社去了。

时间长了,人们也就淡了。

刘正红还在镇上开理发店。

邓一群从陵州临回来前,就想着他这回一定要找着红旗旅馆的那个服务员林湄湄。几年了,有时他还会不时地想到那件事。不管如何,她是他生活里的第一个女人。是她,让他做了一回真正的男人。即使她对他的那份感情是假的,但她毕竟贡献了身体。为了她那份在他记忆里保存完好的肉体感觉,他心存一份感激。感激的感情。他记住并保存了这份感情。他还是比较守旧的,在这个城市里,与别的青年相比,他自觉真是太保守了。

有空的时候,邓一群偶尔还到南方大学的校园里去逛逛。校园真是很美,美丽的不光是景色,重要的是这里的民主、自由的学术气氛,在这个城市里就像一个世外桃源,进了校园,他就有一种自豪感,因为他也曾是这里的一员。这是一所全国知名的学府,从这个校园里出来了好些出类拔萃的人物,政治的,经济的,这些人物就像天空中为数不多的几颗星星,在中国历史的夜空,闪闪发光。这些人物,邓一群感觉离自己的生活很远。他们的选择,在今天人们的眼里,变得非常的不可理喻。如果出现同样的情况,他觉得他是不会做出那种选择的。邓一群有自己的目标,那就是有一天能够在单位里当个一官半职。在失去理想的今天,他的目标变得格外现实。

校园里的那些旧建筑都还保存完好,那都是一百多年前的建筑,但百年来的风雨,反倒更添了异样的魅力。邓一群喜欢这个地方。南方大学的校园很大,到处都是绿树,而那些青砖洋楼或是全木结构的小红楼就掩映在那茂盛的绿树林里。他每感受一次昔日的气氛,心里就会生出很多感慨。看着那些年轻的学生,想象自己当年也是他们一种类型,脸上写满了幼稚,而当时还自以为是。那些孩子真年轻,而他已经成熟得过分了,他想。

他碰见过两次班主任,交谈得并不热烈。过去为了毕业分配的事,班主任关心过他。那时候班主任在他眼里,可以说是他命运的主宰(可惜他根本不起作用),但现在不一样了。班主任还是那个样子,头发稀疏,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脸色很不好看,像是身体有病的样子。他问他是不是这样,班主任就说,果然如此,他这两年感觉身体有好多地方不舒服,胆囊炎、腰椎病、胃病,肝脏也不好。问及他家里的情况,班主任说,他家还住在原来那房子,五口人挤在那两室半里。上有老,下有小,挤得他一间书房都没有。他心底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自己的一间书房,可以安静地工作。学术上,他已经出了五本专著,但他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教授职称。至于工资,也还是那样低。

与自己的这个学生相比,一个教授真的是可怜得很,一点社会地位也没有。邓一群在心里就不由深刻地同情起他来。读书只能起到一种敲门砖的作用,绝对不能一条道走到黑。他读了十几年的书,就绝对不是为做学问,而是为了从农村出来,不再过父母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成为城里人,到机关里当上一名干部。

邓一群庆幸自己分配在了省级机关,自己所经历的那种圈子是他的老师可能一辈子也没有感受过的。

邓一群有两个同学现在重新回到了南方大学,他们在读研究生。走进如今的大学校园,发现风气真是开放得多了。据邓一群的一位同学说,现在从读完大三的女生中再找什么处女,那简直比在大海里捞针还难。邓一群知道,他这样的说法含有太多的偏激,但学校里确实与外面的世界缩短了距离。学校不是封闭的,也封闭不起来,社会上的风气自然影响到校园里来。开始学校在风气方面还管理得很严,后来终于不得不一再放松标准。恋爱,终于不再是个问题了。

田小悦对这方面也有感慨,大学,不再那么纯真了。

田小悦对他心里一定存了一种内疚,最近半年里,她连续给他介绍了两位女朋友,一个是她的同学,也已经是大龄了,但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见面居然是在红楼影院门前。邓一群心想:这真是很有戏剧性。他过去在这里等田小悦没有等到,今天等到的却不仅有田小悦,还有她的同学。看得出来,田小悦的那个同学对他感觉不错,在那见面的短短时间里,她不停地偷偷打量他。邓一群却一直装作很坦然的样子。但邓一群心里对她却并不满意,他发现要是单独她一个,给人的印象可能还不错,可与田小悦在一起就显得缺少女性的那种媚劲。一个女人身上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女人的味道。她的味道淡了一些。问题当然远远不止这个,尤为重要的是邓一群这时有一种强烈的报复心理:田小悦看不上他,却介绍这样的女友给他,而他邓一群并不是一个饥不择食的人。所以,他要拒绝。

在田小悦的眼里,他们肯定是相配的。多年以后,邓一群平心静气地想一想,事情也确实如此。那位女青年在大学里学的是古典文献,毕业后分配在陵州图书馆工作。论条件一点也不比他差,而且家庭条件比他家好。她家就在城里,父母都在部属著名的一家大企业工作,父亲还是位处级干部。

田小悦肯定误解了邓一群的意思,所以她后来为他介绍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小姐。这个小姐当然也并不是田小悦所熟悉的,而是田小悦的熟人托她介绍的。那姑娘在一家医药公司当会计,非常地时髦漂亮。看了邓一群之后,就不再愿意再处下去了。邓一群并不知道,从一开始她听说了邓一群的条件之后,她就不愿意接触——她不愿意他的老家在乡下。她从进医药公司上班开始,就听她的同事说丈夫在乡下有多么地不好。那位同事的丈夫是位转业军人,在乡下有数不清的亲戚。这些亲戚探亲、治病、旅游都到她家来,而且来了之后就毫不客气地安营扎寨,一呆就是十几天,把家里搞得乌七八糟。在她那位同事的嘴里,乡下亲戚就像是农民怕蝗虫,就像是还乡团来搞扫荡。太糟心了,她当然不能接受。

这次见面对邓一群是个打击。田小悦事实上非常照顾他的情绪,骗他说,那个女孩所以不愿意,是因为感觉邓一群个子太高了。邓一群自己听了笑一笑,心里也能感觉一些东西,就算了。他还是相当聪明的,不必说透。

有一个相声里有这样一句话: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却多的是。邓一群心里就这样安慰自己。机关的小伙子,有的比他后进机关的,都已经谈好了对象,甚至结了婚,像和他当时住同一个宿舍里的机关党委的小赵,都已经有了孩子啦,只有他还没有明确的目标。表面上他不动声色,处里人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想的。他当然不会同别人谈什么真实的想法。他在心里比任何时候任何人都急,他母亲已经让他妹妹写了好多封信来,他每回一次家,他母亲也会催他。他母亲以为他在城里找不到,甚至异想天开地想让他在县里娶一个,然后带到省城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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