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学狗叫真不错,再叫两声来听听。”张岚得意地抬起了一只手,手提着的竟然是狂怒刚才戴在头顶的狼首头骨。
这是山林狼狼王的头骨,在狂怒单挑杀死它后,才接替了狼王的位置,从此他才拥有了使唤狼的能力。
“从前管理图书馆时看过一本书,传说有一门学科叫兽语,你应该也学过吧拿掉这狼王的头骨,你的威信立刻减半,现在可以确定你不是半族,这下我放心了。”
处于能海枯竭蓄能期的张岚,可不想现在遇什么半族,这会让自己的处境变成像面对叶无常时的无解状态。
“狡猾的小子,你以为这样自己能活吗”狂怒冷笑道,被摘取头骨帽子后露出了一张布满刀疤的凶徒脸,那眼锐利如刀,看得感觉要被他杀死一般。
“不,这样我知道,你死定了。”张岚随手一甩,将那狼王头骨丢进了赤湖之,想打捞起来必须杀死全湖里的异变大鱼才行。
狂怒本能的目光跟随着头骨扫去,张岚那么自然的举手是一枪,嘭打在了狂怒的胸口。
子弹的冲击力让这2米的大汉向后滑行出1步,但没有倒下。
张岚有些诧异的看了看自己的弹巢,明明使用的是穿甲弹头了,别说打在人的胸口,算打在两人合抱的大树,也能坑出一个大洞才对。
可张岚却是看着,狂怒瞪着眼睛站直了身子,硬生生用黑黝黝的胸肌,咯咯作响的将弹头给推挤出来,掉到了乱石地。
“你是什么变态”张岚惊了。
“你看过那么多书,自己猜啊……”
狂怒说话间,全身的肌肉长出了长长的灰色毛发,手臂咔嚓咔嚓的骨骼作响,向下又垂落多出了20公分,原本粗壮的手指变得更长更粗,指甲变成利爪的姿态,每一根都有5公分长。
再看狂怒的脸也长满了首毛,嘴巴凸起,耳朵变尖,转瞬间竟然化为了狼人的姿态。
这不是半族的异能,也不是机械义体带来的变化,这是……
“基因融合体”张岚的寒毛都立了起来。
所谓基因融合体,是一门不被俗世认可的基因科学,多少年来被视为禁忌,一旦研究者被集团或者联邦政府发现,会被抓起来,要么无期,要么活活烧死。
他们被视为现代的巫师,反的科学异教徒,只因为基因融合体是通过科学手段,将人体基因和其他异类基因融合的科学。通过这种融合,赋予人体超乎想象的力量。
某种程度,基因融合体属于廉价版的半族,是人类拥有更强大力量的尝试,只不过这种结果有时候半族更惨。
孕育期接受石尘埃辐射,要么成半,失败大不了死,反正那时候也没有自我意识。
但基因融合体多数都是选择成熟的人体,并且失败后多数情况不用死,只是变成不人不鬼的怪物,无法被社会接受,被当成妖孽一般的驱逐或者追杀,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眼前的狂怒,显然不是失败者,而是基因融合体的完美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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