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娘把你送去的聘礼给吃了。”
“啊?”霍云山停下脚步,迷茫地看着扬起头来的女人,弯弯柳眉下,杏眼粉腮。
宁宛轻笑一声,将挽在手肘的布包换了个边儿,向那破旧的木门走去:“你不是问我为什么又改了主意,因为我娘把你送去的聘礼给吃了啊。”
霍云山大感窘迫,自己竟然将心里想的事情给说出来了。不过……因为把聘礼吃掉了才同意这么亲事,这算什么理由!难道他一个堂堂男子汉,还抵不上送去的几只野鸭野鸡呢?
果然嘴碎嫌人!
这边宁宛在打量完简陋的环境后,不得不面对现实。今天走了十多里山路,估计脚都肿了……呜呜,幸好男人没要她这个新媳妇做饭,直接从锅里端出早就焖着的饭菜,摆在家中唯一的一张桌子上。
因为又饿又乏,她只觉得这大白饭配腊肉条简直太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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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虫</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