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社到他家很远,不过恰巧那里居住着我的一位采访对象,反正也是路过,所以我也没去拒绝谭蓝的好意,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分享别人的快乐也是件不错的事。
谭蓝的家的确可以用古色古香来形容,进屋你就能闻到一股子非常清香干净的木制品的味道,一点也不像现在的地板家具,全是甲醛味,有的放置了一年味道还是很大,科技倒是发展了,结果我们的居住条件反而下降了。
“进来,快!”谭蓝的身材和我很像,两人差不多个头,不过他要瘦很多,头却无比硕大,可惜满脑子装的不是智慧,我经常取笑他整个头颅里都是木头渣子,他却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头说自己倒希望是这样。
谭蓝的眼睛最为有特色,如果是平时,到没有什么,只要一看到美女或者是喜爱的木桌,他的眼睛一下变成了三角眼,一点眼白的都看不见,直往外冒着攫取的目光。
“我喜欢的,一定要搞到手。”这是他的名言,老婆如此,钱财如此,木桌也如此。
他的家本来是十分宽敞的,可惜堆放了如此多的桌子,我只能小心的走过去,前些时日帮他搬桌的时候,他宁可自己的手被砸破了,血都流在桌子上也不肯松手。
“手好些了么?”我看着他缠着绷带的手指。
“好多了,不过后来又不小心划破了,滴了一滴在那桌子上,还好后来一点痕迹也没有,要不然我非心痛死不可,说不定我会气的把那手指给剁掉。”谭蓝仿佛在谈论的是根香肠,而不是自己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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