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嘛呢老三,近乡情怯了?不对吧,虽然你家人都在这奥布莱恩帝国,但这地方也算不得你的家乡才对,再说你和他们也没有太久不见啊”荒郊野外一座很普通、算不得高的断崖之边,林雷一脸平静的像远方眺望着,唯有眼中偶尔闪过一抹怀缅——而就在这时,方元两手各拎着一只烤鸡走了上来,将其中一只扔给林雷身边无所事事的趴着的贝贝的同时说道。更多小说 ltxs520.com 网
“不,不是近乡情怯,”林雷收起眼中的缅怀,转身来走向方元很熟练的从他手中那只烤鸡上撕下一半开吃,口中也没忘了回话:“只是突然有点世事奇妙的感觉,记得我第一次见到圣域级别的强者是在很小的时候,而在那之前,在如今的我看来只能算是‘区区七级’的魔法师都能够让我无比憧憬,圣域强者”
“那更是在我心中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的存在,我当时经澄想着自己也能够成为那般强者,但却甚至不敢真正去奢望。可是如今呢?恐怕便是那个什么地系圣魔导鲁迪和星空剑圣蒂禄起出现在我面前,也最多就能联手与我打平吧?而现在距离当年还不到二十年。”
方元听着失笑,同时自己也有点被这一番话语勾起了一些回忆——用说林雷说的这些是每一个强者成长起来之后都会感受到的,除非是那种天生不凡还带点中二、一开始就认定自己绝对会站在巅峰的龙傲天型人物,否则的话都会有这种“蓦然回、往事如烟”的感受吧?如今强大的自己回顾曾经弱小的时候什么的
索性对着林雷甩出了一个铁壶,同时自己手中也多出了一个来,然后席地而坐,开始就着心中那点难得钢的缅怀之意吃喝了起来——当然,林雷那壶里面是酒,他的壶里面则是酸铁口味的果汁,酒这东西他终究是喝不惯,也不想让自己习惯,又不是什么必要的事情,也就不需要让自己经历那个算不上舒服的、习惯的过程。
距离二人进入奥布莱恩帝国的国境已经有接近半个月的时间了,二人也只是在最开始的时候快赶了一段路,之后就没怎么急了,索性开始不怎么飞行,同时走走停停。
当然,这不是闲的,二人一路走也在一路扬名——林雷不是什么高调的性子,除非必要否则懒得沾惹麻烦,而实际上方元在这方面比林雷丝毫不会逊色,只不过这次的情况不太一样,用方元的说法这次来奥布莱恩帝国肯定是少不了一些麻烦的,为了避免一些不开眼的秀泻上门添乱,倒是不如提前花点力气把名声打出去。
总有人说名声没什么用、只是虚的,那为什么还总有人追求呢?没名气的确很有利于扮猪吃老虎,方元看械的时候很喜欢这种装逼剧情同时以他如今的实力在这小的玉兰位面也真就不怕拌猪真变猪什么的——但他不喜欢总是被人看低,从一开始就给自己设定个打老虎的身份不好吗?总有泻米上来烦扰难道很舒服吗?倒不如一开始就给自己套个弱者退散的光环在身上
而想要扬名的话,最简单的办法是什么呢?
答案是很简单的,就两个字——踩人。
参照原著中奥利维亚一开始的成名之路,方元和林雷这一路走来专挑有圣域强者的地方路过,然后直接上门切磋4顺眼的随便一个出手打一顿了事儿,看不爽的就车轮战上去一人揍一顿,潇洒得很。
反正也不怕踢到铁板什么的——哪怕是林雷都不用怕-让这奥布莱恩帝国的圣域当中真正有实力的都集中在武神山上呢?而哪怕是武神山上,如今能够击败林雷的圣域也不会过十指之数d他地方的圣域
都只是圣域当中最底层的杂兵、炮灰罢了,想想吧,就连原著中的号称“圣域第一强者”的黑德森在后期的林雷回想起来都只是初步摸到了“地行术”玄奥的边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