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开始八卦的这段时间里,我回想起许多曾经的那些二事儿,具体计算起来,我干的坏事的确挺多的,除了没炸过校长办公室,其他坏事都承包了,放火烧过教职工车棚,往女生宿舍扔过直径三厘米起步的炮仗,给新去的年轻美女老师写过情书,嗯,那个女老师应该叫咸敏,特苗条,和我们教室离的不远,她有个嗜好就是每天早晨七点半去涮拖把,而我每当那时候就捂着鼻子跟在她身后玩尾行,后来她发觉了,就问我同学你怎么了,我说我流鼻血,她说同学你连续一个月流鼻血并且还都是同一个时间,怎么不去医院看看。
我说我五岁那年的某个早晨七点半被公鸡咬过鼻子,从此落下了这么个万分可悲的毛病。
我十分清楚的记得咸敏老师当时那目瞪口呆的样子,然后她竟然一直在男厕所门口等我出来后问了一句:“公鸡会咬人的吗?”“发情的时候会的。
”随后我淡然回到教室,奋笔疾书二十分钟促就一纸情书,只不过署名时候,我写的是董存瑞,趁课间操她下楼时候我偷偷塞进了她的办公桌,然后她就被调离了,实为我当时最大的遗憾。
正当我沉醉那些美好回忆时候,高振用胳膊肘捅了我两下,见我抬头,他冲着大鹏的方向努努嘴道:“这傻逼喝多了。
”大鹏沾酒必倒已经成为条件反射了,我也已经习惯这情况,只不过以往都是我送他回家,现在是他媳妇送他了,省了我不少力气,高振和高倩倩见肖巧慧扶着他有些吃力,便跟我告别,随他们俩去了。
我买了包烟,叼在嘴里开始在街上晃荡,我喜欢那种自己一人穿梭于众生喜怒哀乐之中的感觉,像是佛祖光着膀子微服出访一样,旁观众生万千气象,笑叹世间红尘俗世,只是我走着走着就想起夏沙了,她孤身一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吃饭都没伴,这一天该咋过。
我给夏沙打过电话,问她在做什么,她很清悦的告诉我她在玩游戏,我问她有没有兴致出来一览我平邑的壮丽山河,她也很干脆的答应了,约好在她家小区门口见面后我坐了个小三轮就蹦达蹦达的往那赶过去。
气质出众的女孩,穿什么都会有别样味道,虽然夏沙穿着很普通的白色羽绒衣和深色牛仔,可我总感觉她与别的女孩不一样,而若让我具体说出来是哪儿,我也说不出来,总之,她实在太特别,就像把一个白衣飘飘身着古装的貂蝉扔到21世纪一样,只可惜我不是吕布,不过我觉得我比吕布牛逼,他智商不行。
“带我去哪呀?”夏沙笑的很好看。
“俺们平邑遍地湖光春色,去哪不都挺美的么。
”我是平邑人,所以认为平邑的每一寸土地都是芳草漫天馥郁连绵的。
“你很喜欢你们这里的人吧。
”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