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后,由朱明贵安排留洋。期间若遭遇不幸,财产交还朱家,余家人不得接收任何一毛钱。
列得清清楚楚,让余家捞不到半点好处。
于是余大太太高高兴兴嫁进余家,反正又不需要她照顾孩子,然而等真正管帐时才惊觉余老爷手里仅有摇摇欲坠的棉纺织厂与袓辈留来的裁缝铺子。
余老爷是没有经商的脑子,不过动歪脑筋的脑子可还是有的。
于是余老爷与余大太太想从两名孩子下手,毕竟是无知之人,压根不信遗嘱的法律效力。
余大太太从亲戚里找来漂亮年轻的小保姆,想收买孩子的心,没料想最后是喝醉的余老爷稀里糊涂地收了小保姆。
最后架不住小保姆家里人闹上门,余老爷只好将小保姆娶做二姨太。
那时候的余大太太要气疯了,连带将怒气发在两个小少爷身上。
婵媛也在余大太太的威胁利诱下,成了余老爷的人。
起先,余大太太是想添堵余老爷与年轻貌美的二姨太。
余大太太又想,婵媛能对朱湘湘之子如此尽心,便猜想朱湘湘也给婵媛留了一大笔钱,所以将计就计,让余老爷哄哄婵媛,让她主动拿钱出来。
偏偏又是失算,几个月下来,才发现婵媛是真的穷。
至于余老爷,他对婵媛没那么喜欢。
不是婵媛不美,而是太像朱湘湘了。
真不知道是服侍多年的潜移默化,还是朱湘湘的刻意培养。
只是谁都没想到,一确定没利用价值,准备踢开时,婵媛肚子大起来了。
不是没想过让她将孩子打掉,但是朱湘湘的两个儿子跑回朱家告状,有朱家护着,余秋可才得以顺利产下。
对朱家而言,适当出手还行,再做就多了。
同样对余家而言,让余秋可生下来,已经是自以为天大的恩赐,所以婵媛没能得到名份,依旧是小少爷的保姆,其余时间就是厨房里的厨娘。
再说余秋可,待遇没好多少,就是名字能上余家户口,却不能当真正的千金小姐。
“秋可啊,你知道为何你叫秋可吗?因为你是秋天生的可人儿啊,是姆妈的宝贝……不要怨,一切都是姆妈的私心,姆妈这一生都为其他人而活,也想有个可人儿陪着,所以大太太问我愿不愿意伺候老爷,我没反对,无论这是多荒唐的提议,我都没有拒绝大太太。”
“人啊,选择了就要承受后果……还好,姆妈真有了你这个可人儿,这不是一件很值得也很幸福的事吗?”
“姆妈唯一要怨老天的是,熬到将两位少爷都送去留洋了,怎么身体就不行了,不能看我们秋可结婚生子,真是遗憾。”
这是病塌前,婵媛对余秋可说的话。
邱诗闵正是当年处理朱湘湘遗嘱的律师。
只是,这次他交代的是余秋可姆妈的遗嘱。
交到余秋可手上的是两间店铺以及一间颇负盛名的大舞厅,还有二十年来的丰厚收入,更重要的是一封亲笔信。
“当年朱女士另外立一份遗嘱,受益人为婵媛女士,当时仅有少数几人知道……去年婵媛女士找到我,她说她病得相当严重,她还梦到朱女士在等她去打牌,所以希望由我为她处理属于她的遗产。”
余秋可双手捧着文件与信件,全身血液奔流,发抖,悸动。
并不是为这笔天外飞来的遗产而感动,而是太多的难受与自责。
姆妈在重病之余想的都还是她这个女儿;然而她这个女儿却不曾有能力让姆妈过好日子。
洪黎安慰地拍了拍余秋可的肩膀,“人生在世,都有遗憾,然而同样都有获得,别看向遗憾,去吧,去拥抱你的新生活。”
我们小余也算是挥别过去,苦尽甘来,现在是兜里有钱的小富婆了。
至于小余姆妈的设定:
很多时候是无法选择人生,特别是动荡不安的年代,所以她仅能从有限的机会与有限的自由里去做选择。(我不确定有没有人会对这个设定感到不舒服,但是对我来说就是这是一个时代的缩写与悲哀,一个束缚于传统与约定的女人,她也是有她的私心与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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