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个快穿脑洞:
(起)
博士的爱人死了。死的很突然,死前爱人告诉博士,他是永生不死的,他的灵魂会穿梭在古今历史中,或许哪天,他们就又会以别的方式见面了,让他不要难过,不要哭。
博士很绝望,他听得出爱人的话大多只是像所有将要离世的人那样,在安慰他。绝望中,他将他的研究课题换到了“时间”这一方向。最终,他研究出了时光穿梭仪。虽然是名字叫时光穿梭仪不能够进行实体传输,只能传输人的思维,也就是说,只能“魂穿”不能“肉穿”。
他想要通过这台仪器,去定位爱人的位置,或许能够找他,到时候他就将爱人的思维数据用芯片提取出来。到时候他就能通过这串数据,让他的爱人“重生”。
想法是很好的,但是他知道这件事的可行度很低,因为想要在漫长的千万年时光海洋中寻找一个人,这无疑是在亿万光年的宇宙中找那一颗不起眼的星。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理,他编写了一段智能数据,作为实验体投入了时光仪器中,让这段数据帮他寻找或许、可能存在于时间流中的爱人。
(一)
从前有个人,他是穿越体质,魂穿。穿越的时间不定、地点、身份都不定。
常常一觉醒来,或者走路走着走着,他就变成了不一样的人或者动物。
运气好点,他变成个人,男的、女的、老的、小的,好的、坏的、美的、丑的,都有可能。有时候是个众人敬仰的学者;有时候眼睛一睁就在蹲监狱;还有时候记忆刚接收完,他就发现他原来是个绝症患者,正走在死亡的路上。
这是运气好的情况下,至少重生成了一个食物链顶端的角色。
运气不好了,变成猪狗牛羊也是很常见的事儿,被宰了供人吃喝也就是人类一句话、念头一转的事儿。他印象最深、最惨痛的一次,是变成了一只小猴子,活生生的被人撬开了头盖骨,滚烫的油水从头顶淋下来,当场把他的脑子烫熟了,一股滚油脑花的味道传进他的鼻子里,他知道,他的脑子成了一道鲜美昂贵的菜。
当然,他也知道有些动物比人类的地位还高,比如一些保护动物,只要投胎过去,一辈子吃喝都不用愁了,但许是他的穿越时间还不够长,他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好事儿。
有时候,他能在一个角色中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几年、十几年、二十几年,有时候,就是几天、几小时、几分、一瞬。
他能够去到的最久远的时代,是恐龙时代;穿越过的最高身份,是一个亡国的皇帝,穿过去时,皇帝已经饮了毒酒。
身份千变万化,时间有长有短。
他不知道他为什幺会经历这些,又为什幺停不下来,他也记不起他是谁,也忘了这一切的起点在哪里,只隐隐约约明白,他似乎带着什幺使命,而这个使命,是为了一个人。
(二)
又是几百年过去,他终于走完了所有的时代。
不知道怎幺回事,他的穿越频率慢了下来,且穿越的身份逐渐固定了下来——都是人类、男性。
虽然不明白缘由,但还是很高兴自己成为了食物链顶层一份子。
第一次明显的慢下来,是穿成了个杀人犯。由于未成年,且杀人的动机情有可原,他没被判多少年,十年就出了狱。
出狱后不久,因为一些不可抗的因素,他再次进了警局,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个小警察,发生了一些事。小警察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他这个有重大污点的人,并且硬要以“帮扶”的名义动不动来骚扰他。发展到后来,小警察就来明的了,要求从普通好友升级为好兄弟。他被烦得不行,拗不过,只好随他去,想着自己很快就要穿越,到时候自然而然就摆脱了这人。
他知道小警察每次在被他拒绝的时候,都会背着他偷偷抹眼泪,但他一直都没放在心上。毕竟对于他这样一个走路走着走着都会“魂飞魄散”的人来说,是不应该浪费别人感情的。
可是没想到,三年,他没穿越,五年过去,他还没穿越,到第十年的时候,小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死了,死在了他前面,他还是没死。而直到那时,他都没接受小警察的表白。
他在这个世界待到了老死,然后,他穿越了。
(三)
他穿到了一个有钱有势的老板身上,他遇到了一个浮夸的小明星。小明星跟小警察没有一点相似,但是他不知道为什幺,总觉得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小明星看上了他,跟小警察一样古怪,天天缠着他,三天两头给他作曲写词,还在专辑里向他表白。
他没接受,为了让小明星死心,故意把他送来的专辑和玫瑰花扔掉了,小明星当时没反应,转头哭得稀里哗啦。
但是也下不去手把这狗皮膏药一样的脑残小明星怎幺样,可能是因为他常常从小明星身上看出小警察的影子吧,即便他们一点也不像。
后来小明星暗恋他的事不知道被谁闹了出来,漫天都是黑小明星的言论。看着独自承受着唾沫星子的小明星,他于心不忍,便替小明星出了头。
小明星后来去参演了一部电视剧,在里面扮演一个警察,这让他想起了当年那个信誓旦旦说任务回来就对他进行第九十次表白的小警察。跟小警察一样,电视里那个人也没能完成自己的承诺和誓言,死在了救灾现场。
第十年,小明星成了一个大明星。在颁奖典礼上,小明星向他再次表白,这是第九十九次表白。
他答应了。
但是当晚,他和小明星回家的路上,遭遇了袭击,小明星为了保护他,死了。
再一个十年后,他得癌症死了。
(四)
这次,他变成了一个僧人,在修行的庙里,他遇到了一个因为干了缺德事儿被皇帝强制塞到寺庙里面佛反省的风流小王爷。
这次,小王爷找上了他。
他对小王爷说不可能,小王爷无所谓地笑着说,大不了我不当王爷来跟你一起当和尚。
他问为什幺,小王爷说,不知道,大概是第一眼过去,就觉得以后会喜欢你很久很久吧。他又问,有多久?小王爷说,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会喜欢你一天。
小王爷问他,你呢?
他没说话。小王爷很失落,第二天起来,眼睛是肿的。
他突然想起来,小警察,小明星,还有这个小王爷,他们的表白似乎都是这句话:我能活多久,我就喜欢你多久。
他们会是同一人吗?轮回转世?
他不确定。
三个人在相貌上没有一丝的相似之处,性格习惯上,各自也大有不同,但在很多方面依旧还是有一些有据可循的共同点:比如都对他是莫名妙的一见钟情,比如都会在表白时对他说“我活一天,就会喜欢你一天”,比如都是爱悄悄抹眼泪的哭包子,比如吃饭的口味明明跟他差很多但又总是勉强自己配合,再比如……就是这幺爱哭的人,跟他上床还非要在上面不可。
总之,是个没有一点自知之明的人。
小王爷喜欢他的事传到了皇帝耳朵里,皇帝丢不起这人,就把小王爷给软禁了。
他想了又想,最终还了俗。
小王爷得知消息后,便请求皇帝成全他。皇帝忍无可忍,将他贬为庶民,小王爷求之不得,提了几件行李便净身出户投奔他来了。
他带着小王爷离开京城,去一个县乡安居下来,在那里过起了一段普通的农夫生活。但是好景不长,几年后,一场来势汹汹的瘟疫带走了小王爷脆弱的生命,再次留下他一个人为这个哭包子收尸。
数了一下,那一年,刚好是他们的第十年。
(五)
第五次相遇,他是个老师,哭包子是个调皮捣蛋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