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像是商品一样,摆在网络上,被人们品头论足,有趣的是,男人一边说这是下贱,一边又想得到她,女人们也是一边说她下贱,一边有或是羡慕她。打破了法则,享受到了短暂的利益,享受到了不受法则所约束的自由,但是既然被法则约束,就代表着在社会上这种行为已经被人们达成共识,是不可以的,谁做了谁就会被人唾弃。
可怜的家伙。
社会的共识不一定是正义的,应该说不一定是绝对正义的,但是一定是绝对利于大众的,利于大众的事情就一定是正义吗,我暂时想不出反例。
前天的时候做了一个梦,梦中的自己正躺在床上准备睡觉,可是偏偏耳边传来机械钟表的滴答滴答声,绝了
1130202010:30:06pm
1130202010:28:12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