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岚在这段时间内,也帮了自由之城不少忙,在人群中混个脸熟还是很自然的事情。龙腾小说 ltxsba@gmail.com
投票选举,若没有确凿的资料对比,谁不都是看着脸熟来。
既然基调已定,那主旋律自然可以走起。
最近这段时间,程晓发现自由之城的戒备比以往都更为森严,如临大敌般,日夜24小时不间断的进入最高警戒阶段。
因为担心飒的安危,风也赶了过来,所以这段时间,弃倒是不和程晓他们住在一起,但还是时常和凛在白天去到城外不远处,第一军团的驻地中,认真学习着些什么。
一些战场上的必备知识,以及老兵们的战斗经验,都是现阶段幼崽所需要的提高手段之一。
“第二、第三军团的军团长,会从密道过来。”李然见程晓从外面晃了一圈,走入大厅时,面带些许疑惑,便出声解释道。
程晓同凛一起晨练时,他也看见过几次,暗自惊叹对方的身手了得,有时候,无需用惊天大战来证明自己,一些简单的反应和动作,更能看出一个人手下功底是否深厚。
再加上那种旁人无法比拟的药草天赋,以及秘的物资所有……据资料显示,程晓在以前的小城堡中,也曾经拿出过一个录音器,这种古地球的遗物,按理说在大灾难后,这类科技产品应该不覆存在才是。
未被探究的事物,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警惕和敬畏,这也是程晓一直将自己还未完全掌握的异能,悄然瞒下的原因之一。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程晓一边摸索着异能的变化,一边也将其用在有利于人类生存的地方,但人心也是最难以看清的,一般情况下,倒也没有必要拿出来显摆,避免惹人眼红,无故生事。
密道……那就是不经明面上的到访,看来有部分原因,是为了防止消息外泄。
是已经开始提防那位总军团长?程晓摸了摸下巴,没想到,岚的号召力,竟会是如此强大。
一名边远城堡的卫兵,平日里就负责外出狩猎、养家糊口,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相当平淡无常的生活,而暗地里,又背负着叛将的罪名,却是在被追兵发现后……对方军队居然还临阵倒戈了。
“……何时开始?”程晓已经完成了土壤的改造计划,现在经过改造之后的土壤数量,已经可以满足推广要求,如同鸡生蛋,蛋孵鸡一般,一层一层的循环扩散,倒是无需他再使用异能对那些普通灰土继续改造了。
“他们的本部不在附近,赶过来仍需几天。”李然揉了揉眉心,将会议处选在自由之城,是为了方便行事,也可以打消一些人的猜疑。
否则第一军团和第四军团若突然大动干戈的移动,一定会引起那位的注意。
只是相对而言,自由之城便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做这样的决定,李然也是经过了一番深谋远虑,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倒是足够严谨,程晓心想,像私下聚集密谋这样的事情,的确不差这几天,自由之城也可以利用机会,加强各处防御,毕竟要面对的异族军团,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李然见程晓面色淡然,即便是提到四大军团长即将汇集一堂这样的大事,眉宇间也不见一丝动容,不禁对这名男人更为好。
他嘴唇动了动,刚打算开口问一些对方的事情,便见到两名异族径直走了进来。
岚一眼就发现了自家的人类,正站着和李然谈论些什么,他很自然的迈步上前,对上人类略带疑惑的目光,抬起手,指腹擦过脸颊,将对方发丝上勾着的一些棉絮弄下。
程晓面色不动,心下却囧了囧,他刚才前往试种植棉花的培养基地查看一番,都说温饱、温饱,不光是要解决食物问题,每年冻死的人类也不在少数。
而在有了改造土壤之后,棉花的培育也马上提上了日程,现在甚至能收获一些,程晓临走前,硬是被塞了满满的一大袋。
众人的热情实在是推脱不掉,他也只好收下,还好改装土壤成分活跃,植物变异后种植周期也缩短了不少,在入冬之前,棉花的产量应该没有多大问题。
见岚回来了,李然觉得有些不好开口,毕竟是对方的私事,他贸然询问,也容易造成不必要的尴尬。
飒朝他微微颔首后,却是转身去往齐钧的住处,那名雌体身体还未复原,所以在其他两大军团长来之前,大部分之间都不得不卧床休息。
看着飒离去的背影,李然抿着唇,收回目光,雌体确实是很宝贵的存在,而具备更高地位和战力的雌体,更是炙手可热,受万人追捧。
不管怎样,总比一个盗窃者,要好得多。
程晓看了眼有些恍然若失的李然,对方朝他们挥了挥手,示意自己先去处理公务了。
程晓没说什么,有些事情,必须要当事人自己想明白,好在时间还是有的。
回到房间后,他琢磨着是否先给一大一小两名异族做一身防寒的衣物……但似乎异族并不畏惧地球上的严寒,在气温低到极致的时候,顶多喝几口热水暖暖,便能赤膊上阵。
难不成对方还是变温的……程晓微微眯起双眸,能扛得住酷寒,并不代表不觉得冷,就如同异族可以忍受住极大的痛苦而不惊呼出声,却并非不觉得疼痛。
只不过忍耐力惊人罢了……
掂量了下手中的棉花,程晓翻出一些李然送来防寒的兽皮。
因为要做衣服,所以出去狩猎?
no!有现成的不用,那是傻子。程晓并不觉得因为要剪裁点料子,就非得出去捕捉那些难以遇见的珍稀兽类。
一件衣服而已,又不是什么金丝软甲,救命护符,就算是最为坚硬的兽皮,也抵挡不住生物巨炮,一般情况下,衣物能够保暖即可。
但即便是身为佣兵的从前,每出一次任务,都不得不换一套贴身护甲,这种程度的损耗,也是必须的。
而异族的强悍体格,完全可以硬抗下绝大部分外力冲击,有时候过于厚实的兽皮,更容易干扰瞬时反应,所以他们大都会优先选择轻薄结实的布料。
当然,程晓也就是试着做几件,在非战斗时期可以穿着御寒的冬衣罢了。
制好皮子上,浓密柔软的绒毛可以很好的抵御冷风,但并没有夹层棉花那样保暖……倒是可以合二为一,程晓暗想。
趁着岚带着凛出去的机会,程晓快速做好了一大一小两件……皮制棉服?
给自己做点遮羞的衣物,身为佣兵基本都会一些,总不能奢望那时候战场上,还会从天而掉下一名贤良淑德的女人。
不过身为大男人的程晓,自然不会做得有多细致精美,有个形状就得了,他也不是裁缝世家出身,但做到结实大方还是可以的。华美的皮毛加上简单精准的裁剪,更是让整件衣物看起来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异族回来后,便见人类手里拎着一件看似外袍的衣物,皮革中间,似乎夹着些什么,摸上去倒是柔软,将手深入其中,更能感受到被锁紧的热度。
“试试?”程晓笑眯眯的看向异族,花费一整天时间才做出来的成果,自然是需要人欣赏欣赏,在外要隐忍住寒冷他没法子,但在家中,还是稍微暖和些好。
尽管每次夜晚异族拥上来时,他都能感到一股强烈的热度,混合着男人的气场,几乎能让自己感到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