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对于邀请,绝对是严加拒绝,并且以自己最近需要严加苦读为借口,婉拒了。几次来回回信之后,估计也知道荣玉书不可能邀约出来,便没有了回声。
天气渐渐的回暖了,春暖花开,桃红李白,春意阑珊之间,这几天的天气是正好,冬日的严寒渐渐的过去了,春风带着徐徐的温暖,渐渐的吹到这片土地上了,倒是怕有倒春寒,所以周遭人倒是穿的有些厚实,不过今日的阳光正是明媚,一时间,出去晒太阳的人也多了起来。
今次的春闱的已经定下来了,在二月十五号的日子,距离现在已经不过是十多天的日子了,中间日子的焦急心思倒是缓了许多了,现在趋于心中的大概也是些许平静了。
科举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平时努力的成果,剩下的这一段时间,只需要放宽心态就好了。荣玉书想着想着,脸上的表情倒是缓和了许多,这几天,唐广真的如同之前说的那边,没有过来多加打扰,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电话之类的,也不知道他最近在忙些什么事情。
这几天,吴伯的家中,生怕打扰了荣玉书一般,连走路的声音也放缓了许多,这几天的吃食,都是由明哥儿主办的,便是他想要吃什么,明哥儿都会竭尽全力做出来,脸上的表情带着一些小心翼翼,生怕引起了自家少爷的不渝。
看着他这个样子,倒是让他想起了前世的时候,和家里面想要参加高考的学子一般,自家的亲生父母也是这个情,心中不禁升起了一丝暖流,今日的时候,走出了书屋,看着外面的日头正好,到院子中晒会太阳。
倒是明哥儿,看见荣玉书出来了,以为要添加茶水之类的,连忙的上前问道:“少爷是有什么需要吗?”
荣玉书笑笑,道:“没什么呢,这几天读书都读傻了,出来走走。”
明哥儿松了一口气,说道:“出来换口气也是好的,整天呆在屋子里面,闷着也难受。”接着又说道:“需要给少爷泡杯茶吗?”
荣玉书嘴角带着一丝微笑,笑着摇摇头说道:“不用了,我出去走走,顺便去北市看看,有什么特别的菜色,动下手脚。”
点点头,说道:“需要阿福跟着吗?万一出了什么事情就不好了。”王家公子的那件事情明哥儿是知道的,心中不免带上了一丝担心,万一那人趁着少爷肚子出门,又做了什么事情就不好了。
想了想,虽然唐广和着荣玉书保证过,那个家伙绝对不敢来第二次了,不过小心使得万年船,还是点点头同意了,明哥儿急忙的叫过了阿福,牛高马大,脸上带着一丝的憨厚,皮肤有点黑,冬天的时候整个块头都包裹在皮裘之下,倒是看不出来身材,春天一到,结实的腹肌一下子就暴露出来了,感觉比上之前更加壮了。
两个人几乎出门没有多长的时间,便有一小厮走到了门前,似乎有些鬼鬼祟祟的样子在里面,探头向门内张望。
被明哥儿看见,走出去驱逐道:“去去去,没什么事情看什么看。”这人若是正当人家的话,直接敲门进来便是,何苦在外面遮遮掩掩的呢?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小厮脸上挂着一丝谄媚的笑容,说道:“这位小哥,我是来找荣玉书荣公子的,请问他在吗?”
明哥儿带着探究的眼上下扫视了一番他,没声好气的说道:“我家少爷出去了,你有什么事吗?”
小厮在门口不肯离开,说道:“我奉主人的命令,有东西要交给他,劳烦小哥说一些你家公子什么时候回来呢?”
明哥儿听说他有东西,有些怀疑,道:“你家主人是谁?说出名讳来,让我听听。”
小厮脸上只是笑,明哥儿越发的觉得这人身上带着一种痞子气,也不肯说出名讳,越发的觉得这人有些可疑,凉飕飕的说道:“我家少爷说了,出去拜访好友去了,今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万一明天再回来也是说不定的,你要是想要等着的话,便等着就好了。”说着将门关掩住。想要进去。
这人似乎有些急了,连忙的将身体抵住,笑道:“别啊,小哥,这样吧,我将信笺给你,等你家少爷回来的时候一定要交给他啊。”
明哥儿松手,看着他从怀里面拿出来一物,是一张看起来颇为厚实的信笺,交给了明哥儿,仔细的看了看,上面是很寻常的牛皮纸,也没有写署名,看上去怎么也觉得有些怪,心中按下了疑惑,不动声色道:“那若是我家少爷想要给你加主人回信,怎么回啊?”
小厮笑嘻嘻的说道:“我家主人说了,若是你家公子看见的话,就知道是谁寄过来的了。”说着拱手行礼,一溜烟的便跑了,不过是眨眼的功夫,便见他的身影消失不见了。
明哥儿嘟囔的了一嘴,没有说话,关上门,进了屋。
走到西市,这里的市场和着洛阳也没多大区别,都是带上了几分闹哄哄,吆喝声,混合着各种味道,迎着风扶摇直上,有着肉腥味和着鱼腥味,商户们的吆喝声,声音传了很远。
荣玉书走进了市场,很快便被周围的人吸引住了,虽然看上去有些乱,不顾这里面的东西也多,正值春天,这里的野菜也繁多,热热闹闹的,身形各异的人都在北市出没。买的东西也多,但是基本上划分的区域,所以也好找。
走在路上,看着一家店是人头济济,荣玉书平时最喜欢的就是凑热闹,看这样子,似乎是在卖着某样吃食,不过是什么,看着排队的这么多人,自己就应该去尝一尝。
排了大概有一刻钟的时候,终于轮到了荣玉书,定眼一看,似乎是某样熟米,只不过上面是青绿色的,看上去倒是生机勃勃,空气中闻着是某种气息,带着青草的芳香气息,却又不带土腥味,一颗颗青翠的米饭,青翠欲滴,看上去分外的惹人垂涎。
荣玉书好的问了一句前面的大妈,说道:“大妈,这是什么饭啊?”
大妈看着他的情,笑着说道:“小伙子不知道吧,这是青精饭,用的是南烛汁液捣碎以后,用来侵泡米饭,一晚上的时间,便让它变得绿色,这种饭吃了以后,是补气血精气的,道士们特别爱吃,连带着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也喜欢。”
补精气什么的荣玉书倒是不感兴趣,只不过这气味确实好闻,所以荣玉买上了几斤,权当是尝个新鲜。
还有另外的地方,有一样看似高级的小吃店,类似于荣玉书在洛阳城的千食酒家,其中的有一样巨胜奴倒是引起了他的注意,有点类似于现代的馓子,但是比上馓子更加的纤细,金黄色的巨胜奴,看上去萦绕着一层黄色的光芒在其中,纤细的如同发丝一般。当场尝了一样,口感咸香,炸的酥脆,用来当做平时的零食是最好不过的。
还有一样高级点心,单笼金乳酥,其实就是做工精良一些的乳饼,问了一下,似乎是用新鲜的羊奶煮沸,加上酸物点制而成的,四角圆润,色泽白而带奶油黄,表皮微有油渗出。
再买了一只鸡和其他的东西一起回来,明哥儿倒是赶忙的出来接过了东西,放到了厨房,荣玉书将自己的袖口挽起来,露出了白皙细长,身上的肉紧实分明的小臂,说道:“明哥儿,今日还是我来做吧。”
明哥儿知道自家少爷的心思,时而不时的喜欢弄些新菜,便在旁边打下手,将鸡收拾好。
将买来的点心放出去,让吴伯尝了尝,自己开始弄一道叫做葫芦鸡的菜。
葫芦鸡的做法稍稍有些复杂,需要经过先煮,后蒸,再炸的过程,复杂往往是代表了精致。煮出来的鸡盛—盆内,添肉汤、料酒、精盐、酱油、葱、姜、八角、桂皮,入笼蒸透后,下锅油炸,成出来后,旁边加上小碟子,放上胡椒和花椒等调味料。
色泽金红,皮酥肉嫩,香烂味醇,筷到骨脱。再加上其他的几样家常菜,几个人吃的是不亦乐乎。
端上桌的时候,香气扑鼻,阿福更是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明哥儿却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事情没想起来,一番思考后,突然灵光一闪,给自家少爷说道:“少爷,忘记告诉你了,刚刚有一人来过这里,给你了一封信,我帮您放在书桌上了。”
荣玉书的注意力全部都放在刚刚出炉的葫芦鸡上,正在撕一只鸡腿,压根没有听明哥儿说这件事情,不耐烦的说道:“知道了知道了,到时候我回去看就是了。”
明哥儿说了之后,自己也没有怎么在意,开始将少爷买的青精饭盛给众人,也将这件事情忘却在脑后了。
、第114章 春闱之前生波澜
吃过了饭,却并没有将明哥儿说的放在心上,回到书房的时候,手上顺便将一本书压住了信笺,反而将这件事情抛之脑后了。
这件事情过去了没有多长的时间,长安城中却出现了一件大事情。
刚开坊门,天空都是蒙蒙亮,长安街上,一列列身穿着肩甲的士兵,脚下踏着的是“悾悾”的步调,在长安街上挨家挨户的搜查着。
被吵醒的民众皆是一脸的疑惑不解,但是看着街上士兵的凶恶煞,皆是不敢上前询问,倒是有几个胆子大的看见相熟的朋友,悄悄的拉住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被问到的人皆是摇头,寓意不敢说,不过倒真的还有几个人问出了什么,这些人,皆是两三个人为一组,专门找那些即将在十多天后参加科举考试的举子。
推门而入,将那些人全部压制住,很多举子都是一脸的疑惑,似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