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蛋撕开包装纸,低头大嚼,“唔,好吃,不过还是蛋黄派更好吃一点。”
“下次给你带。”凌冬至说:“我来这里是想找米团,它在吗?”
蛋蛋嘴里塞满了东西,腮帮子鼓溜溜的,“米团爷爷天黑才回来呐。它跟麻点爷爷一起去山里找干浆果去了。”
“那你转告它一声,说我们晚上来找它,还在这里碰头,行吗?”
“好。”蛋蛋乖乖点头,犹豫了一下又问他,“能给我带蛋黄派么?”
凌冬至对这个小吃货无奈了,“我给你带一盒。”
凌爸看着那只滚圆的小耗子跟儿子一问一答,整个人都有点儿不好了。他曾经是一个极其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没想到老了老了,世界观整个崩塌了……
对人类来说困难的事情对于动物来说却易如反掌。
凌冬至陪着凌爸把婴儿的骨骸收进了提前准备好的小小木棺里,在夜色的掩护下送到了村里的墓地重新安葬,墓碑上写着一个新的名字:凌冬冬。
爱子凌冬冬。
凌爸抚着石碑,无声落泪。
凌冬至沉默的从背包里取出香烛果盘,一样一样摆了起来。乡里的人都是这么办丧事的,在他们看来,有了陵墓和香火的供奉,死去的人才会真正安息。
从墓地回去之后,凌爸就病倒了。姨姥说这是路上累着了,进了村又有点儿水土不服。凌冬至却觉得凌爸虽然病了,然而眉眼都舒展了开来,从情中透出一种从未有过的释然。凌冬至不知道的是,凌爸在离开村子的时候还是把这件事悄悄告诉了大舅哥。他和自己的老伴儿都老了,不可能年年回来,但凌冬冬的墓是需要有人照顾的。
或许不会等太久了。凌爸望着远处的山峰,心中萦绕着绵长的惆怅。再过十年或者二十年,他和凌妈迟早也会被孩子们送回这里来,长眠在这片大山里。
这里是凌爸和凌妈的出生地,也将是他们的长眠之地。
庄洲是在过小年那天赶到山上的,车里除了一堆礼物之外,还有一条甩着大尾巴的傻狗。
凌冬至刚一拉开门就看见狗爹带着傻狗从车上下来,吓了一大跳。他的一只手还握着大门的把手,瞪着眼睛看看他再看看脚边欢蹦乱跳的黑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问题了,“你怎么过来了?事先也不知道说一声?”
庄洲对他的反应很不满意,“我心情不好,出来旅个行,不行吗?”
凌冬至翻了个白眼,“你有什么可心情不好的?”
庄洲捏捏他的脸,“这可得问问你了。本来说的好好的,要趁着过年的时间陪陪家里人,顺便旅个行,把咱们的婚结了。你可好,一竿子又给我支到明年去了。自己拐着咱爸跑到这么老远的地方,留下我孤家寡人……”
凌冬至哆嗦了一下,“你是在撒娇吗?二少?”
庄洲不依不饶地追问他,“你说这事儿怎么办?”
凌冬至被他磨的没办法,“怕了你了,改到暑假行不行?要不五一?”
庄洲达到目的,高兴地凑过来,“来,抱一个!我就知道你一定是想我了。”
“有人看着呢,”凌冬至拍开他的手,没好气地说:“当然想黑糖了。”
黑糖跳起来拿前爪扒住凌冬至的胳膊,乐呵呵地舔了舔凌冬至的脸,“当然想我啦,这还用说嘛。歌里都唱了:我又美,我又壮,哪个比我强……”
凌冬至嫌弃的把它扒拉下来,“哪儿学来的破歌?都唱错了!”
黑糖不服气,“和叔叔就是这么唱的!”
凌冬至,“……你和叔叔也是个二货!别学他!”
庄洲看看他手里提着的塑料袋,“干嘛去?”
凌冬至拉开袋子让他看里面的几盒蛋黄派,“送给蛋蛋它们去。之前帮了我们一个大忙,表示一下感谢。”
庄洲大概猜到一些,知道是凌家父子的秘密,也就没再细问。
跟着凌冬至到了树林,果然蛋蛋带着一群小耗子已经等在那里了。不过看见黑糖的时候还是出了点儿乱子,小耗子们吓得抱头乱窜,有一只还直眉楞眼的撞在了树根上,把自己给撞晕过去了。
凌冬至一边招呼庄洲把黑糖给拴上,一边手忙脚乱地安抚受了惊吓的小耗子们。直到他把那几盒蛋黄派都堆了出来,这一阵惊慌的浪潮才在食物的诱惑之下慢慢平息下去。
庄洲看着蹲在一边给老鼠们分蛋黄派的凌冬至,觉得这一刻眉眼温润的青年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更让他心动。
他有一颗水晶般的心,盛满了对这世界的温情。
纤尘不染。
庄洲忽然觉得无比的幸运,能在茫茫人海之中与他相遇,与他相爱,与他共度这绵长的岁月。
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完结——
120、黑糖的番外
这世界上的任何事都会分出三六九等。
这句话是我从电视上看来的,我觉得特别有道理。比如说肉骨头吧,我爹地就只会拿白水煮熟了给我吃,倒不是说他厨艺不好,在我看来他的厨艺要比我的后妈——就是跟我爹地一起生活的那个男人强多了。但是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观念,觉得只有白水煮的肉骨头对我来说才是最健康的。
我给他的白水煮肉骨头分到了第四等。第四等并不是最末一等。最末一等的食物是狗粮,实在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了,我偶尔也吃吃那个东西。虽然我爹地说他买回来的狗粮是哪国哪国进口的,是天然原料的,而且还不含添加剂的,但是说实话,吃在嘴里它们的味道都像泔水一样。
泔水这个词是我在电视上看来的。据说那东西臭的很,是拿去喂猪用的。自从我知道这个词儿之后就一直在疑惑猪吃那么糟糕的东西,为什么还会长的那么胖?
好吧,这其实是人类和他们的食物之间的故事,我搞不懂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我再聪明伶俐也只是一只狗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