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城作为一个边陲大城,自治度十分高,城门一关,万俟天齐就是当之无愧的君王。
照理来说,一个边陲之城,没理由能够有这么大的规模和经济发达程度,这全都归功于城内的传送阵。
芎天大陆幅员辽阔,最快捷的传输方式便是传送阵。
传送阵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人所能及,而是要耗费上百年苦功,集合数十位高阶阵图师之力,才能建成。
这方圆数万里,上百座城池之中,就只有一个流云城拥有完整的传送阵,万俟家掌控了传送阵,就等于掌控了整座流云城,甚至是半个烈星部的命脉。
女主当初会千里迢迢到流云城来,正是想要通过这里的传送阵,到另一个地方去。
所以说,即使万俟天齐什么也不干,只靠这一个传送阵,也能等到这段剧情开启,在走完剧情之后,然后继续过他买菜砍价、勤俭持家的生活。
但作为一个敬业的、严格遵循人设的读者,万俟天齐绝对不会这么敷衍地对待属于自己的责任。
在认真负责地走完从天才成长为一手遮天的冷酷城主这段在原文中被一笔带过的剧情之后,他又开始运用自己脑子里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先进管理知识,进一步推进流云城的商业文化发展,将这座边陲巨城打造成烈星部的第一枢纽兼商业中心。
在跟女主相遇的剧情开始之前,万俟天齐就这样全心全意地为提高城中市民的生活质量而不懈努力,在短短几年内就将整座流云城的综合实力往上提升了好几个台阶。
这直接导致万俟天齐城主的威望在流云城百姓之间到达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只要看到城主跟他的管家和属下出来买菜,所有人都恨不得把东西免费往城主的口袋里塞。
这种行为最终被城主的老管家给阻止了,照他的说法就是,虽然城主买东西老是喜欢砍价,但这只是他勤俭持家的一种表现,买菜的钱他们万俟家还是出得起的。
于是百姓们领会精,把对城主表达敬爱之意的方式又进行了一下微调,每到穿得一身黑的城主在他们的摊位前停下问价的时候,就把价格往上翻一番,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再装作肉疼地把东西卖给万俟天齐。
每当看到城主一脸冷酷,眼睛却比以往都要亮的时候,摊主们都要感慨,他们的城主真是太好哄了,根本不用交高额的赋税嘛,让他砍价成功他就会开心了。
在万俟天齐若有所思地眯着眼睛,开始站在水果摊前思考流云城的下一步发展方向的时候,忠诚于他的青年已经挑好了小半袋草莓,对卖草莓的青年说道:“结账吧。”
高壮的青年将那个土布口袋接过来,拿起手边的杆秤称了一下,然后无视往左边大幅度倾斜的秤杆,又伸手在草莓堆上抓了两把,塞进袋子里,然后憨厚地笑道:“就照城主说的,一个银币四斤吧,正好四斤。”
说着把袋子从钩子上解下来,递给了墨夷,从他手中拿过了那枚银币。
青年不动声色地掂量了一下口袋,里面的草莓早就不止五斤了,偏偏这个看似憨厚的摊主还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但万俟天齐无疑很吃这一套,看他亮得像冬夜星辰一样的眼睛就知道了。
青年拎着这个万俟天齐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的购物袋,目光温柔地看着他的城主,无论如何,只要万俟天齐高兴就好。
今天女主依旧没有来,城主带着管家和属下做完巡城日常,买到晚餐的食材跟饭后水果,带着另一种意义上的心满意足走在街道上。
流云城的日市已经结束,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火,如今才撑出摊子来,在摊前挂上各色灯笼的就是出夜市的人了。
往常天色暗下,万俟天齐都是打道回府,将食材交给厨房,然后洗过澡等开饭,今日管家秦伯却忽然对他说,不如在这夜市中再逛一圈,说不定能遇到什么意外的惊喜呢。
万俟天齐还是第一次听秦伯提出这样的建议,不由地看向他,却见头发花白的老人满脸皱纹地在灯光下对自己笑着,眼中带着关怀和一丝忧虑。
城主心一软,便点了头,继续在夜晚的集市中放慢脚步行走,一身黑衣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
在他身后,秦伯与身穿墨绿色长袍的青年交换了一个眼,彼此都在对方看到了叹息和无奈,虽然他们也知道要让万俟天齐一直忍耐,难免会让他的生理和心理都出现异常,但时候不到,也没有办法啊……
万俟天齐在热闹的夜市中,像君临天下的帝王一般行走着,灯火映在他脸上,将他完美的侧脸映成了一副明暗的画。
小摊上悬挂的灯笼能够照亮的距离并不远,亮度也只够供行人看清小摊上摆放的货物,万俟天齐却渐渐在其中发现出乐趣来。
光线一暗,能够注意到城主走在自己身侧的人就少了,让他少了许多拘束。
为了不ooc,他花了十几年的时间来学会控制自己的表情,时刻保持着万俟天齐式的冷酷和高傲,不再因为任何突发事件露出不符合人设的表情。
只是控制了表情,却无法完美地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总是容易不自觉地摆出非万俟天齐式的姿势和动作。
……真是诚实的身体呢,城主。
他在光与影的交界处行走着,渐渐就忘了跟在身后的管家的下属,挺直的背脊一点一点地放松下来,眼睛变得越来越亮。
等秦伯跟上前来的时候,冷酷的城主已经卸下了大部分伪装,连走路的脚步都透出一些轻快来。
秦伯见他终于放开了心情,恢复了一些十几岁之前的活泼,心中也是安慰。
少主真的太不容易了,在老城主死后,就以一己之力扛起了万俟家,还将流云城打理得空前繁荣,万俟氏的后代到二十岁才算成年,成年后会迎来一次发情期。
这次发情期虽然只有短短一天,却能够大幅度提升万俟天齐体内那一丝魔血脉的活跃度,让他各方面的参数都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值,在这一天内可以持续跟无数个个体进行长时间、高质量的交配。
这就意味着,如果有足够数量的、足够血脉匹配的优质母体,万俟天齐在这一天之后就能够得到许多优秀的后代。
对于繁衍艰难的高阶血脉来说,这个特殊的日子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错失的,过了这一茬,谁知他们的城主还能不能有机会生出孩子。
为了保证在这一天到来的时候,万俟天齐能够一举爆发出最高水准,最好一口气让所有跟他交配的母体都能怀上孩子,所以从初识情欲的十三四岁到现在,城主一直在禁欲。
即使万俟家的家臣给他网罗来了众多适合孕育万俟家的下一代的男男女女,万俟天齐也只是只能看,不能碰,别说是跟他的后宫人选上床,就是躲在房间里自渎都不行。
秦伯觉得,自己看着长大的少主会变成今天这样,性格极端扭曲,也有被憋了十几年的原因。
老人心里一阵酸楚,表面上却不敢表现出来,只能装出高兴的样子,指着前方一个正在脂粉摊前给心上人挑选胭脂的白衣公子问他的少主:“城主,你看那边那个穿白衣服的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一身黑衣的男人顺着管家手指的方向向前看去,正好看到那个白衣青年将胭脂放回去,直起身来,仿佛察觉到了万俟天齐的注视,朝着这边看过来。
四目相交的一瞬间,万俟天齐感到体内传来一种原始的、从未有过的冲动,驰目眩中听秦伯的声音在说,“要是城主喜欢,我就叫墨护卫把人打晕了带回去,备用。”
作者有话说:
第七个情人出来了!其实城主身边早就已经排好六个了,他不知道2333333333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