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员回答的这些话来看,他还是有点军事知识的,但很显然他的军事知识大多是建立在纸面上。
“报告教员!”很快就有一名战士举手问:“我们在前线看到的敌人碉堡,普遍有沙袋、有覆土,甚至还有钢筋水泥,火箭弹能穿进去吗?火箭弹够坚硬不会碎裂吗?”
“报告教员!”还有一名战士问:“杀伤榴弹的杀伤半径是15米,5米发射……自身防护怎么办?”
“5米还用得着发射火箭筒?”粱连兵大声反对道:“这个距离打火箭筒那不是被敌人打死就是自己把自己炸死,这么近都可以朝射孔甩手榴弹了,干嘛要脱裤子放……”
我狠狠地瞪了粱连兵一眼,粱连兵赶忙把脑袋一缩就把事的话给咽了下去。
几天前我就给手下的兵下了命令:要尊重教官、教员,一切按规矩来,否则别怪我把他们从部队里踢出去。
这招对上级来说不管用,但对我来说却很管用。
上级如果下这个命令的话,这些兵就会把嘴一撇:“踢出去就踢出去呗,谁愿意提着脑袋去打仗!踢出去正好……”
可是我下的这个命令……战士们的感觉就有点不一样了,那就好像被我们这个群体排斥,被其它人给否决了,所以这关系到一个荣誉问题。
这听起来也许有点奇怪,但其实人的心理有时候就是那么微妙。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现在的课堂才能保持这个样子,否则的话……这个理论跟实际联系不上的教员早就被战士们给轰下台了。
但尽管这样,教员头上也冒汗了,结结巴巴的说:“这个问题吧……以后再探讨,以后再探讨……”
其实我是知道问题在哪里的,他说的这个战例,其实要表达的就是我军勇猛顽强的战斗精神,说的是我军敢于抵进射击,是新时代的“刺刀见红”精神……
这时代的人的想法吧,那就是距离越近就越是英勇,就越是体现是军人不怕死的精神……于是就有了在5米这个距离发射火箭筒的说法。
而且这种战术或是说体现这种精神的东西的不仅仅只是这个战例,我翻了翻手中的课本……就发现随处可见差不多的战例,比如舍身炸坦克、奋不顾身的朝敌人火力点冲锋等等。甚至还有拿炸药包炸坦克的要点和步骤……这并不是说这些战例里的战士们不够英勇,而是就像我之前所说的一样……这些战术显然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的战争了。
想了想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些战术也许是来自我军抗美援朝时代的……要知道那时我军装备太差,反坦克或是用于摧毁敌人碉堡工事的武器严重缺乏,这使得我军不得不抱着炸药包或是爆破筒等冲上去炸毁目标,他们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个又一个的英雄事迹,并在我军战史上写下了重重的一笔……抗美援朝以弱势装备击败了联合**。
简单的说……那是在装备不足时无奈的打法,再加上当时单兵武器不是很发达,也使得这些战术成为可能。
但现在不一样了,时过境迁……随着单兵装备大批量的由半自动转为自动,这种战术就变成十分握的甚至是完全不可行的,同时也因为我军装备的进步也变成不必要的。
当然,在某种特殊环境下,比如目标位于火炮的死角必须抵近射击或是抱着炸药包上那就另当别论,但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能用火炮解决的为什么要让人上呢?
想到这里我不由皱了皱眉头……我不是都跟张司令说了吗?步校教的东西很有可能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战争了,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难怪战场上还有那么多指挥官硬顶着部队迎着敌人的子弹冲。
那张司令这还要让我们进这步校来学习……到底又是为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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