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我给你解释,”瘦子不紧不慢的扶了一下眼睛,“其实在我看来,读者就是嫖客,作者就是妓女,嗯,妓女太难听了,还是叫小姐吧。”
“那些拿钱来买书看的,自然就是有钱的来潇洒的大爷”,停顿了一下,瘦子继续说道,“咱们这些做小姐的,想着法儿的哄着这些个有钱的大爷们开心,让他们多多的掏钱,要不然谁给你钱啊?为了应付好这些有钱的大爷,你就只能使出浑身的解数来讨好他们,只有把这些有钱的大爷们伺候的爽了、舒服了,这些个有钱大爷们才能心甘情愿的把自己腰包里的银子掏出来。至于咱们这些做小姐的,写的是不是自己想要的,谁管你那么多?”
“作者也能用这个标准来划分啊?”胖子听得有趣,这种观点还是第一次听到。
“当然了,知名的作家就相当于闻名于一地的名妓,至于全国闻名的作家,嗯,那就相当于杜十娘一类的一代名妓了。刚刚闯出来一点小明头的,就是这个院子的花魁;刚刚出道的作者,那就只能算是最最普通的小姐了,到处都不缺;至于那些正在准备当作者的,或者半只脚已经迈进来的,勉强就算是街头的流莺吧。至于刚刚除了一本书就开始大红大紫的作者,那就是老鸨哄着一帮有钱的大爷多多的掏银子的雏儿。”
听这人说的有趣,张岚不自禁的轻轻一笑,竖起耳朵,仔细倾听。
“那读者怎么划分呢?”胖子继续。
“买正版书的自然算是有钱的大爷,这是不管哪种小姐都极力讨好用心哄着的,衣食父母啊;看盗版书的,属于架秧子起哄的哪一类,虽然可能没有多少钱,但是偶尔也可能光临一次的,最重要的是这些人的嘴长,很容易给小姐们带来名气,所以那些不是很出名的小姐们很是喜欢这样的客人;至于那些个责骂的,其实就是那些表面上一本正经道貌岸然的砖家叫兽们,看着人模人样,实际上说不定那天晚上就偷偷的溜进妓院了。”
“而且读者挑作品也和嫖客挑小姐差不多,”瘦子继续解释,“有的喜欢苗条的,有的喜欢丰满的;有的喜欢年轻貌美的,有的偏偏就喜欢年老珠黄的。读者和嫖客唯一不同的一点就是,读者是在精神上进行**,这是合法的、自由的。属法律保护的,嫖客嘛,那就要小心警察了。”
听得这位仁兄的经典点评,张岚终于忍不住爆笑出口:强悍,真是太他妈的强悍了!能把这么文雅的事情和这样的、嗯,低俗的事情联系起来的牛人,估计古往今来您老人家还是头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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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众位大大此位仁兄的观点觉得怎么样?有兴趣的话,对此观点来点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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