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不能把他们视为一般投军的军汉啊。”任堂并非不清楚邓名的态度,但还是颇替那两个来投军的士人不平,更不用说他们二人还有名士的荐书。
“实际上,我认为我朝的缙绅还不如一般的百姓。”邓名轻笑了一声,说了句令三个伙伴都震惊不已的评语。
任堂立刻就不干了,非要邓名说个明白。
“哪天穆兄和周兄曾经争吵过,争论漕工是不是大明子民,”邓名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说起了往事:“该如何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朝廷的子民,一个人是不是为国效力了呢?”
不等三个人各抒己见,邓名就给出了他的答案:“参军流血,或是纳税,我认为这就是为国效力。”
在邓名的印象里,可能也就是外国人才没有向政府纳税的义务:“我不喜欢子民这个词,相对来说,我跟喜欢国民这个词,凡事服兵役、向官府纳税的都是平等的国民,就像都府的同秀才,虽然我和他们的位置不同,但这是因为机遇和能力问题,他们都和我一样竭力支撑着朝廷和国家;而我朝的这些士人,他们到底为国家付出过什么呢?”
“他们出仕辅佐天子。”任堂争辩道。
“我并不认为当官是一种对国家的奉献,何况他们好像还拿俸禄了。”邓名又是一笑:“你们知道的,我高薪聘请读书人去都府但老师,给孩子们同秀才上课,教他们读书识字;我定下了很高的工钱,比你们的军官的报酬还要高,但去的人并不多啊,好像只有一些童生应召了,主动来投我军的士人中,愿意教书的一个没有,人人都想做官。”
去当一个私塾老师——在很多人的理解里,邓名招募的那个教师就相当于私塾老师——显然不是通侯之路。
“这些教师有很高的报酬,不过他们也要缴纳一部分税金给都府,这就是他们对国家的奉献;那些退役的士兵,我给他们同举人的待遇,但不是简单地免除他们的保护费,而是先付给他们津贴,然后再按照他们土地的多少收税,他们也和同秀才一样为国效力。将来,我们都府的官员都会从这些为国效力的国民中产生,而不是把官职授给那些连纳税给国家都不愿意的人。”
“这是朝廷给读书人的优待。”
“读书人当然应该受到优待,应该受到尊敬,不过我总觉得不该用免去他们对国家的责任来优待他们,这是磨砺士风的好办法吗?我对此很怀疑。”邓名摇摇头:“有很多种治理国家的办法,一种就是比出身,只要有个好爹,就会有良好的前程,犯法也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年轻时就可以去管理一县,几年后管理一府,然后是一个省,直到入阁……”
“嗯,提督说的这是虏丑的八旗制度。”周开荒大声说道:“不过虏丑也会办科举,诱惑天下的士人去争抢抬旗的资格。”
“还有一种是彻底的科举,从上倒下是君父、臣子和百姓,这个你们也知道了,就是我朝的制度。”邓名对周开荒的评价不置可否,而是继续说下去,在邓名看来,八旗制度和精英**优劣相差不大,至少上升期的八旗制度还是能够击败腐朽的精英**的。
“还有一种,就是我所设想的,想尝试一下看看的。无论是否有显赫的父亲,还是满腹经纶,国家都会要求履行职责。在我设想的规矩下,一个人可以因为知识渊博而受到更多的尊敬,这也是理所应当的,能够获得更多的财富,生活得比一般人更好;但国家也会要求他和普通人一样缴纳赋税,甚至还要多一些,因为他拥有更强的能力,理应为国家做出更多的奉献,在必要的时候,国家也会需要这个读书人的保卫。所有的人都是为国提供赋税和鲜血的国民,这就是我设想的帝国制度。”邓名不知道在自己的前世,帝国的明确定义应该是什么,但现在他面前是一张白纸,可以由着他任意涂抹:“除了圣上,每一个帝国的国民,都应该是平等的,我也包括在内,凡是对我有效的法律,对每一个人都有效;对其他人来说是罪行的行为,我若做了也是犯罪,也要受到完全相同的处罚。”
“至少在都府,应该是这样;至少,我们可以尝试一下。”邓名看着三个发呆的同伴,最后补充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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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按:明后天要去广州办点事,这两天能否更新不敢说,起码明天会很紧张,早上七点就要去坐大巴,中午飞机,下午到,好像没有什么时间能够用来写;后天也是一天的事,如果后天一切顺利的话,大后天或许就比较宽裕。
如果明天无法更新的话,我就欠读者们五千字;如果后天也不行的话,就是一万,我会陆续补上——我不能保证在几天之内偿还清楚,但会牢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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