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战争如此奇怪。
它们充满了血腥和暴力——但同时又充满了同样多的难以置信的故事。“这是真的,”人们小声说,“我不管你是否相信我的话,可真的是一只狐狸救了我一命。”或者说,“我旁边的人都死了,只剩下我站在那儿,毫发无伤。为什么是我活下来了呢?为什么是我而不是他们?”汉斯休伯曼的遭遇与之相似。我读完偷书贼写的故事后,发现在那次战争期间,我和汉斯休伯曼曾擦肩而过,虽然我们没有刻意安排这次见面。就我个人而言,我有许多工作要做;而对汉斯休伯曼来说,我想他是在尽全力躲避我。
我们第一次接触时,汉斯刚满二十二岁,正在和法国人打仗。他所在的那个排的大部分年轻人都热衷于打仗,汉斯的想法却不同。我带走了一些年轻人的灵魂,却从未靠近过汉斯。要么是他太幸运了,要么是他是值得活下去的,或者他有充分的理由保全生命。
在军队里,他从来不冲在最前面,也不会落在最后面。他总是跑在队伍中间,混在大家中间爬上墙头。他的射击术一般,既不至于糟糕到惹长官生气,又不会精湛到被选拔至阵地前沿去,他总是在和我捉迷藏。
值得一提的小事多年来,我见过不少自认为可以冲到别人前面去的年轻人。
不过,他们没有冲到别人前面。他们是冲到我面前来了。
他在法国结束他的士兵生活时,已经打了六个月的仗了。表面上看,是一桩奇怪的小事救了他一命。另一个观点则是,在无聊的战争中,这桩小事其实至关重要。
总的来说,从参军的那一刻起,他就为在这次大战中的所见所闻震惊不已。一切就像一部连续剧,日复一日重复着:枪林弹雨。
休息的士兵。
世界上最下流的笑话。
冰冷的汗水——这是要人命的朋友——总是把人的腋下和裤子打湿。
他最喜欢玩扑克,还有下棋(尽管他棋艺不佳),还有音乐。
一个比他大一岁的队友——埃里克范登伯格——教会了他拉手风琴。由于都对战争缺乏兴趣,两个人逐渐成为了朋友。他们都喜欢抽烟,不管刮风下雨都要卷烟来抽。他们宁愿掷骰子也不愿去碰子弹。他们的友谊是建立在赌博、抽烟和音乐之上的,当然,还有希望自己活下来的共同愿望。但是,不久之后,埃里克范登伯格的残骸散落在一处绿草如茵的山丘上。他双眼圆睁,结婚戒指被偷走了。我从他的残骸上捡起他的灵魂,飘向远方。地平线那乳白的颜色像溢出来的新鲜牛奶,洒在尸体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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