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起案件,便是八郾县何所长遇害案。
这,才是重点。
何所长家卧室安装的是铁门,凶手显然不可能通过挖门框的方式深夜潜入,那么就只能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直接闯入房间杀人。
凶手选择的时机,便是傍晚时分,何所长家大门开着,他便闯了进去。
这是一次高风险的作案,凶手执意要当面行凶,就很说明问题了。
没有必要的理由,凶手实在犯不上冒这么大的危险。
那么也就从侧面说明,凶手不管危险与否,必须要置何所长于死地。
这里需要顺带一提,案发后曾经有人怀疑,是不是“内部人员”作案?
比如因为工作问题与何所长结怨的“内部人员”……
然而林雷给张队长的答案是——不可能。
“内鬼”作案有几个绕不过去的槛。
首先,内鬼作案的话,他表现出来的智商就太低了。
很难想象,一个内鬼会不戴手套作案。
基于最起码的常识,作案时一定不能留下自己的指纹——也许普通人没有这种反侦查意识,但“内鬼”肯定会知道,而且也一定非常注意这一点。
指纹是唯一性的铁证,不管你如何巧舌如簧,在指纹证据面前都是苍白的。
所以仅凭凶手没有戴手套作案这一点,几乎就可以排除“内鬼”的可能。
若真的有不戴手套作案的“内鬼”,只能说明这人智商太低,专业素质太差,连最基本的刑侦常识都不懂,实在是蠢到家了!
很难想象这种“蠢货”,会成为华夏悬案排名第一的凶手。
其次最后一案表现出的情况也很值得思考……
最后一案胡兰大侠在公安局长家与对方发生了枪战。
凶手潜伏在局长家附近的小树林里,显然就是为了杀害局长。
民警马海来局长家串门,这是一件临时约定的事情,凶手找马海下手的原因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以为马海就是局长。
如果是内鬼,又岂会不认识堂堂的公安局长?
从这两点就可以排除“内鬼”作案的可能性……
张队长说的这些,都是林雷分析出来的,目前看来很有道理。
王政委也是破案老手,他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猛地一拍大腿,脱口而出道:“凶手第一案抢枪之后,足足隐藏了四个月才出手杀害何所长。而杀了何所长之后,短短的十五天后立刻返回胡兰县作案,并且在现场题字,这是声东击西之计啊!”
张队长面色一沉,缓缓地说道:“想必是警方排查何所长关系人的动静太大,胡兰大侠压根就坐不住了,没准什么时候就查到他身上,所以必须要将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回胡兰县!”
这就完美地解释了为什么第一起案子作案后潜伏4个月才动手,而第二起案子发生15天之后,凶手急匆匆地又做下第三起大案。
形势所迫,排查太紧,不把水搅浑,分分钟就要露陷啊!
至于在第三起案子现场题字以及扬言杀满100名警察,无非是搅乱视线,不让警方将重点集中在何所长遇害案上!
这个胡兰大侠,套路太深,警方被他误导,案件侦破方向完全出现了偏差……